新生儿期梅毒几乎都来自于母体。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就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
妊娠16周-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死胎、死产、早产、新生儿死亡等不良后果。
如果能早诊断、早治疗,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可见,产检很重要!特别是怀孕3个月内的首次产检!
新生儿出生后,需行梅毒血清学检查(RPR、VDRL、TRUST),若滴度超过母血滴度4倍,诊断先天性梅毒。而不以TPPA是否阳性为依据,不以脐带血为依据。
诊断先天性梅毒的依据:
1.临床症状和体征(发热、水肿、生长发育障碍、肝脾肿大,鼻炎、斑丘疹、黄疸,贫血、血小板减少等)
2.从胎盘、脐带找到梅毒螺旋体
3.抗梅毒螺旋体IgM+
4.婴儿血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较母血增高4倍
梅毒的病程
人体感染后,经2-4周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局部炎症反应,表现为硬下苷,此时为一期梅毒;随后梅毒螺旋体自硬下苷附近淋巴结开始进入血液,经6-8周,感染全身所有的组织和器官,可表现为全身皮疹,此时为二期梅毒。不经治疗症状也可消失,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身体免疫力下降时,梅毒再次复发。
新生儿处理:
1.梅毒母亲儿,如体检无异常,婴儿血非螺旋体试验抗体(VDRL、RPR)滴度≤4倍母体滴度。此时,若母亲得到恰当治疗,抗体稳定在低滴度(VDRL≤1:2、RPR≤1:4),无需对婴儿监测及治疗;
2.梅毒母亲儿,如体检无异常,婴儿血非螺旋体试验抗体(VDRL、RPR)滴度≤4倍母体滴度。此时,若母亲在分娩前1个月恰当治疗、经治疗后抗体滴度下降超过4倍、晚期潜伏梅毒血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维持低水平、孕妇无复发或再感染证据,无需对婴儿监测及治疗;
上述两种情况,也有专家建议肌注一次苄星青霉素5万u/kg
3.梅毒母亲儿,如体检无异常,婴儿血非螺旋体试验抗体(VDRL、RPR)滴度≤4倍母体滴度。此时,若母亲未经治疗、分娩前1个内开始的抗梅毒治疗者、妊娠期使用非青霉素治疗者、经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未获预期降低,婴儿要作脑脊液、长骨X线、血常规等检查,确诊后要作胸片、肝功、颅脑超声、眼底检查和脑干视觉反应。确诊为先天性梅毒者,采取10日方案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5万u/kg,qd肌注,共10天。
参考: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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