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麟之趾,振振音真公子,叶奖里反于音吁嗟麟兮。
兴也。麟,麋身牛尾马蹄,毛虫之长也。趾,足也。麟之足,不践生草,不履生虫。振振,仁厚貌。于嗟,叹辞。
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言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然言之不足,故又嗟叹之,言是乃麟也。何必麋身牛尾而马蹄,然后为王者之瑞哉。
麟之定音订,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兴也。定,额也。麟之额未闻,或曰,有额而不以抵也。公姓,公孙也。姓之为言生也。
麟之角叶庐谷反,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兴也。麟一角,角端有肉。公族,公同高祖,祖廟未毁,有服之亲。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序以为关雎之应,得之。
典故
麟角:
《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角,振振公族。”后因以“麟角”指宗藩之盛。
清·纳兰性德《曲阜》诗:“小臣久已瞻麟角,何幸趋承俎豆余。”
麟趾:
《诗·周南·麟之趾》:“麟之趾,振振公子。”郑玄笺:“喻今公子亦信厚,与礼相应,有似于麟。”后以“麟趾”喻子孙贤仁、昌盛。
南朝·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族茂麟趾,宗固盘石。”
周南之国十一篇,三十四章,百五十九句。
按:此篇首五首诗,皆言后妃之德,《关雎》举其全体而言也。《葛覃》、《卷耳》,言其志行之在己。《樛木》、《螽斯》美其德,惠之及人。皆指其一事而言也。其辞虽主于后妃,然其实则皆所以著明文王身修家齐之效也。至于《桃夭》《兔罝》《芣苢》,则家齐而国治之效。《汉广》《汝坟》,则以南国之诗附焉。而见天下已有可平之渐矣。若《麟之趾》则又王者之瑞,有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故复以是终焉。而序者以为《关雎》之应也。夫其所以至此,后妃之德,固不为无所助矣。然妻道无成,则亦岂得而专之哉。今言《诗》者,或乃专美后妃,而不本于文王,其亦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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