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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刘清平:墨家为什么“绕不过去”?

问题的关键在于,墨家思潮虽然形成于两千五百多年以前,但其核心价值和基本理念却包含着许多在现代社会里也依然具有普适性意义的内容因素,所以才能在历经磨难、饱受打压的恶劣生存环境下绵延到今天,以致我们要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寻真正可以走向世界、能够对当代人类文明做出积极贡献的思想资源,就必须首先考虑“绕不过去”的墨家思潮。

人们通常把“兼爱”、“非攻”看成是墨家思潮的独特标志,自然有着充分的道理,因为这两个墨家特有的概念足以把它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其他任何思潮清晰地区分开来。不过,如果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究这两个理念的精神实质,会发现它们其实都贯穿着一个更基本的核心价值,并且因此构成了墨家思潮“绕不过去”的头号原因,这就是以“不坑害人”作为实质内容的“贵义”理念。

从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三位哲学家流传下来的现存文本看,虽然《老子》和《论语》都已经涉及到了“义”的问题,但道家创始人老子明显倾向于贬抑拒斥当时流行的与“仁”或“礼”直接相联的“义”,而儒家创始人孔子也没有把它当成一个重要的概念来强调,并且偏重于突显它在君臣关系中的狭隘意蕴,像“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务民之义”(《论语·雍也》)、“不仕无义……君臣之义”(《论语·微子》)等命题,就几乎都是强调“君臣有义”之“义”。相比之下,只有墨家创始人墨子才不仅第一次把“义”与“正”连接起来,不仅第一次运用了“公义”的概念,而且还明确提出了“贵义”的主张,从而在中国思想史上留下了无法磨灭的恒久印迹。

大家知道,现存《墨子》第三十五篇不但以“贵义”为标题,而且还开宗明义地宣布“万事莫贵于义”。更为可贵的是,《墨子》文本还通过一些命题,具体论证了“义”为什么是人类生活中头等重要的东西:“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墨子·天志上》);“何以知义之为正也?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我以此知义之为正也”(《墨子·天志下》)。倘若再联想到《说文解字》有关“正,是也,从一,一以止”的语义阐释,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墨子特别强调“贵义”的根本理据了:“义”之为“正”能够为共同生活中的人际互动行为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止恶底线;倘若遵守了这道底线,人们不仅能够维系自己的生存,而且还能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实现繁荣富强;相反,一旦违反了这道底线,不仅社会秩序将陷入动荡混乱,物质生活贫瘠匮乏,而且人们也会走向毁灭死亡。事实上,我们在西方也能找到晚于墨子的类似观念,如柏拉图宣布作为最坏的恶,不正义会危害乃至毁灭个人和城邦,康德指出“如果正义沦丧,人们便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下去了。”就此而言,即便在整个人类文明中,墨子也是最早在哲理高度上意识到了“正义”具有为社会生活划定一条防止不可接受的道德邪恶的底线功能的一位思想大师,由此对于人类伦理思想的发展做出了其它任何思潮都“绕不过去”的原创性贡献,成就了人类道德意识中无可替代的一个伟大进步。

不仅如此。墨子的“贵义”理念还在规范性维度上界定了“正义”的实质性内涵,清晰地指出了什么才是人类生活中在道德上不可接受的终极邪恶。众所周知,在阐发“非攻”理念的时候,他曾借助一些具体案例阐释了什么叫“不义”: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杀一人谓之不义。(《墨子·非攻上》)

墨子的这段话虽然比较长,读起来也有点古奥,但意思却不难懂,因为它讲的实在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谁要是偷了抢了别人家的东西,不管是桃子李子,还是鸡犬猪羊,或是马匹耕牛,统统属于“亏人自利”的“不义”;假如他杀害了某个无辜者,性质就更严重了(“罪益厚”),不但大家会谴责他(“非之”),而且社会的管理者(“上为政者”)也会按照“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的“尚同”原则,对他施加惩罚(“罚之”)。换言之,在墨子看来,所有那些今天被认为是侵犯人们正当财产权和生命权的偷鸡摸狗、杀人越货的恶劣行为,都属于“不义”的范畴。有鉴于此,我们自然很容易顺理成章地从中得出一个结论:墨子指认的那条不可突破的“正义”底线,实际上就是通过彰显“不坑害人”这种自古以来人们就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质朴伦理共识,肯定了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公认的“尊重人权”的现代哲理原则,从而真正有资格成为我们今天在跨越古代与现代之间的历史鸿沟的时候值得认真汲取的最重要的精神资源。说穿了,两千年后的英国哲学家洛克,也只是因为明确指认了人们的财产权和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才到今天还能受到那些坚持“尊重人权”原则的人们的高度推崇。既然如此,墨子同样主张无论是谁剥夺了人们的私有财产和个体生命都构成了“不义”的罪行,都必须受到严厉的惩罚,在思想实质上与他相比岂不是毫无逊色之处吗?倘若考虑到这一点,一种两千多年前形成的古老思潮在现代社会中还能够具有“绕不过去”的顽强生命力的内在原因,也就不难找到了。

不仅如此。墨子还进一步将这种具有特定规范性内涵的“贵义”底线贯穿到了他的整个理论之中。事实上,正是从这种特定的规范性立场出发,他才倡导了构成墨家特色的“兼爱”、“非攻”理念,一方面主张“爱人利人”、“兼相爱交相利”,另一方面反对“恶人贼人”、“别相恶交相贼”,要求人们在“不坑害人”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做到“爱人利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墨子还针对当时权贵统治集团以及某些思潮打着“爱国爱家爱自己”的旗号坑害其他人的邪恶现象,明确依据这条对于所有人都普遍适用的“贵义”底线,展开了深刻有力的理论批判:“今诸侯独知爱其国、不爱人之国,是以不惮举其国以攻人之国;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今人独知爱其身、不爱人之身,是以不惮举其身以贼人之身。”(《墨子·兼爱中》)也就是说,按照墨子强调的“不可坑害任何人”的“贵义”底线,不但像利己至上主义那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不惜坑害他人的“损人利己”举动,而且像血亲至上主义那样为了维护自己亲人的利益不惜坑害陌生同胞的“损人利家”举动,以及像国家至上主义那样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不惜坑害他国民众的“损人利国”举动,都同样属于道德上不可接受的邪恶行为,不能因为它们具有“爱自己”、“爱亲人”或“爱国家”的“善良”动机就予以认可。无需细说,时至今日,墨子的这些见解对于我们依然具有发人深省的启迪效应。

不仅如此。墨子依据这种具有特定规范性内涵的“贵义”底线阐发的“平等”理念,还包含着足以克服其它许多思潮乃至当代西方学界在“平等”问题上的某些严重弊端的深刻意蕴。众所周知,从孟荀起,儒家一直把墨家弟子夷之在与孟子的一场论战中提出的“爱无差等”见解说成是整个墨家思潮的基本理念,并且因此指责墨家“要求人们对别人的爱与对父母的爱没有差别”。这其实是一种无视文本材料的有意曲解,因为现存《墨子》文本并没有“爱无差等”的语句,相反还随处可见要求父子之间维系特殊性“慈孝”、君臣之间维系特殊性“惠忠”的主张。而墨子之所以抨击“今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等现象,如上所述也根本不是要求“人们对别人的爱与对父母的爱没有差别”,而仅仅是要求人们不要基于对自己、亲人、本国的封闭偏狭之爱(所谓“别”),从事损人利己、损人利家、损人利国的不义举动,相反应当凭借对于所有人的一视同仁之爱(所谓“兼”),防止任何坑人害人的邪恶行为。就此而言,将墨家思潮的“兼爱”理念硬说成是抽象苍白的“爱无差等”,只会遮蔽它旨在彰显“不坑害人”这一正义底线的本来意图。

更重要的是,墨子还对“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的 “平等”理念做出了一种今天看来也很有意义的深刻阐发,集中表现在:他既没有像此前的孔子那样在“均贫富”的物质生活维度上倡导“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又没有像后来的孟子和王阳明那样在“尽舜尧”的道德乌托邦维度上倡导“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满街都是圣人”(《传习录》),也没有像西方文化传统那样偏重于在宗教信仰或自然本性的维度上倡导“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人生而平等”,甚至没有像西方当代自由平等主义者那样在无所不包的大而化之维度上倡导“给与每个人的善以同等的考虑”,而是仅仅围绕“贵义”理念这一不可突破的伦理底线,特别强调了人际互动关系中一种最重要的“平等”,这就是“任何人都不应当受到其他人坑害”意义上的“平等”——用今天的术语说,也就是在“尊重人权”这个关键点上的“平等”。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他才会在《墨子·兼爱中》一方面激烈抨击了“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的邪恶现象,另一方面又积极肯定了“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的正义原则。

一旦考虑到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在才能、出身、财富、地位、机会、知识、权威等方面的强弱贫富智愚众寡等级差异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彻底消解这一事实,尤其是一旦考虑到大多数人在现实生活中所深恶痛绝的并非这些等级差异本身,而首先是在这些等级差异的基础上形成的“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的邪恶现象,我们很容易发现:与那些要么激情浪漫地高调号召人们一举抹平各种常常是令人不快的等级差异的主张相比,特别是与那些为了追求虚无缥缈的平等乌托邦而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了误导忽悠乃至伪善效应的主张相比,只有墨子阐发的建立在“贵义”底线之上的这种“平等”理念,才是唯一一种既不会导致任何坑人害人的负面后果,又能够脚踏实地地付诸实施,因此我们今天最应当努力加以实现的“平等”理念。不难想象,既然墨家在两千多年前倡导的“平等”理念就拥有如此深刻的原创性内容,人类实现“人人平等”的未来实践也必将义无反顾地一次又一次从它那里汲取积极的精神资源,从而以这种方式持续性地肯定着它那种在思想史上“绕不过去”的里程碑地位。

如果再从中国思想史本身的角度看,另一个充满了反讽意味因而更让人诧异、但同样很少得到解释的现象就是:在墨家思潮失去“显学”地位之后的两千年中,不自觉地帮助它维系自己的存在、防止它沦为严格意义上的“绝学”的,恰恰是在自觉意识中将它视为“禽兽”必欲去之而后快的儒家思潮。至于个中的关键原因还是在于:墨子提出的那些原创性的深刻理念,一方面依据普通人的质朴道德共识论证了“不坑害人”的正义原则的底线意义,另一方面又因此很有说服力地揭露了儒家思潮由于主张“忠孝至上”而不惜鼓励人们违反“仁义”标准“损人利亲”、“损人利君”的“不义”实质,由此在正反两方面都对儒家思潮构成了“绕不过去”的致命挑战。

本来,《墨子》文本经常运用“仁”以及与之相关的语词,并且反复谈到了“父慈子孝”、“君惠臣忠”等话头;因此,倘若再考虑到《淮南子·要略》关于“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的记述,我们其实有理由承认:墨子在提出自己的原创性理念时曾受到儒家孔子的一定影响。不过,墨子之为墨子的独特之处恰恰在于,他既不是“照着”儒家孔子讲,甚至也不是“接着”儒家孔子讲,而是“超出”了儒家孔子讲,集中表现在前面分析的那一点上:他一方面克服了儒家孔子不看重“义”的概念、只是强调“君臣有义”的狭隘缺陷,明确提出了以“不坑害人”作为底线内涵的“贵义”理念,另一方面又根据这一理念,富于针对性地批判了儒家孔子由于倡导“父子相隐”而赞同“家主独知爱其家、而不爱人之家,是以不惮举其家以篡人之家”的血亲至上主义的严重弊端。主要也就是由于后面这个因素,当来自平民阶层的墨家凭借自己的深刻理念超越了同时代其它许多要么来自士大夫阶层、要么得到了官府支持的思潮而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显学”时,儒家的孟荀两位后继者才不约而同地都把声讨的矛头集中指向了墨家。事实上,不管是孟子无视墨子反复主张“父慈子孝”的白纸黑字而指责“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并且因此把“世衰道微”的一大原因归结为墨家的“邪说暴行有作”(《孟子·滕文公下》),还是荀子无视墨子明确承认“强弱贫富智愚众寡”这类等级差异以及“君惠臣忠”的文本材料而指责他“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荀子·天论》)、“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荀子·非十二子》),其头号目的都是旨在反击墨家针对儒家鼓吹“君父至上”而导致坑害普通人的邪恶行为展开的有力批判,试图洗刷儒家思潮在这方面具有的无可否认的严重负面效应。众所周知,在汉代儒家思潮成为“独尊”的朝廷正统意识形态之后,孟荀二人在理论上的这些无端指责,构成了墨家思潮频繁遭到官方打压、逐渐失去“显学”地位的一个重要的思想因素。

然而,极具反讽意味的另一面是:恰恰由于墨家的“贵义”理念本身就呈现出了那种“绕不过去”的深刻原创性和强大生命力,这两位先秦儒家的大师级人物在无视文本地指责墨子的同时,又不得不以“引墨入儒”的方式,不动声色地借鉴汲取他有关“不义”在于“坑人害人”的原创性伦理定位。这一点集中表现在:第一,他们都通过阐发“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上》)、“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孟子·尽心下》)、“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荀子·议兵》)等主张,弥补了孔子只是强调“仁者爱人”、却没有彰显“不坑害人”的前提性意义的理论缺失;第二,与墨子“杀一人谓之不义”的命题相似,他们还进一步反复宣称:“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杀一无罪非仁也”(《孟子·尽心上》),“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荀子·王霸》)。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孟子之所以能够在先秦时期的众多儒者之中脱颖而出,甚至在以往认为的《四书》几位作者之中也能够超越与孔子关系更密切的曾子和子思,一跃成为继“至圣”孔子之后的儒家“亚圣”,以致儒家思潮又常常名之曰“孔孟之道”,也与他率先通过“引墨入儒”的途径汲取了墨子的“贵义”理念,将其与孔子有关“仁”的理念结合起来,彰显了儒家思潮在“仁义”维度上对于所有人都适用的普遍群体性内涵密不可分。[7]所以,宋代已有儒者明确指出:“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 

诚然,由于当时并不存在相关的学术规范,孟荀二人无可厚非地没有指出他们上述观念的思想来源;同时,或许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后世那些对于他们以及墨子的论著文本曾进行过仔细研读的儒者们,也几乎没有专门澄清其间的源流关联。不过,白纸黑字摆在那里,终究是逃不过遵守学术规范的现代学者的敏锐眼光的。所以,张岱年便清晰地指出:“墨子最崇尚义,孟子的注重义,将义与仁并举,大概是受墨子的影响。”这个事例很有说服力地展示了什么是思想史意义上的“绕不过去”:如果某个人提出了一种前人没有提出的深刻理念,并且有着清晰明白的文本记载,那么,无论这个人在世之时以及离世之后处于怎样默默无闻或横受指责的逆境,也无论后来者在承续这种理念的时候是否自觉地指认了自己的这种承续,人类思想史最终都不会采取“绕过去”的短平快捷径将这个人忘掉或抹去,而只会赋予这个人而不是后来者以“原创性”的地位,通过树立“里程碑”的方式宣告他的“绕不过去”。

事实上,单就墨家的案例说,见证了它在思想史上的这种“绕不过去”意义的恰恰又是后续的儒家发展史:即便在享有了“朝廷大正统”的“独尊”地位之后,没有摆脱其深度悖论的儒家思潮依然一直面临着墨家思潮的致命挑战,因而逼着后世一代又一代的儒者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或者从墨家那里汲取思想资源,或者回应墨家对自己的深刻批判,最终以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方式,反讽性地实现了“帮助墨家思潮维系自己绕不过去的历史存在”这种“非意图”的后果。限于篇幅,在此只是举出几个案例。

首先是唐代的大儒韩愈。众所周知,正是他在《原道》中依据孟子的有关说法,确立了后来受到广泛承认的儒家“道统”,其中还把孟子说成是孔子思想的唯一正统传人,由此为后世儒者将孟子推到“亚圣”的高位奠定了基础。然而,倘若我们尊重文本材料的话,却会发现他对孟子有关“墨氏无父,是禽兽也”的偏激论断并不买账,反倒在《读墨》中不惜以调和折衷的方式宣称“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为了在当时的历史氛围下达成“排佛抑老”的目的,让自己在“面对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时”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唐代儒家知识分子”,尤其是为了对抗佛教主张的“慈悲为怀”、“众生平等”等观念,弥补荀董儒家在“三纲”中一味宣扬“忠孝”的特殊性维度、却贬低了“仁义”的普遍性维度的致命漏洞,他也不得不在推崇主张“仁者无不爱”的孟子之外,不惜从倡导“兼爱”、“贵义”的墨子那里汲取思想资源,来支撑自己主张的“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原道》)、“一视而同仁”(《原人》)等见解,结果由于这一原因而受到了宋代儒者的指责,贬斥他“语固多病”,声称“退之言‘博爱之谓仁’,非也;仁者固博爱,然便以博爱为仁,则不可。”(《二程遗书》卷二、卷十八)

其次是宋代的大儒张载。在宋明儒家中,他可以说是相当罕见的一位力图把仁义的群体性内涵推扩到极端、却较少将其限制在忠孝团体性之内的思想家,明确提出了“乾父坤母”、“民胞物与”的重要命题,把儒家仁爱的普遍性维度扩展到了极致,几乎能与佛教的“慈念众生”观念相互媲美了。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当他试图从乾坤天地作为全人类的大父母出发,证成“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正蒙·乾称》)的“四海之内皆兄弟”理想时,才比韩愈的“博爱之谓仁”更上一层楼,甚至在术语上也认同了墨子的“兼爱”理念,宣称“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正蒙·诚明》)然而,与韩愈的情形类似,恰恰由于这个缘故,他的这些观念在当时便引起了许多儒者的不满乃至反弹,被认为是“其学更先从杂博中过来”(《二程遗书》卷二上)、“其流遂至于兼爱”(《杨龟山全集》卷十六)。

再次是程朱和王守仁这些更受后儒推崇的大儒。由于处在类似的历史氛围下,他们也不得不一方面或多或少地间接汲取墨家以“兼爱”为本推出“孝悌”的思想资源,另一方面又为了弘扬“孔孟之道”、与墨家的“禽兽之道”划清界限,再次把抨击的矛头直接对准了与自己相距一千多年的墨子,结果是不自觉地帮助世人回忆起了墨家思潮的那些“绕不过去”的基本理念。例如,程颐曾主张“为仁以孝弟为本,论性则以仁为孝弟之本”(《二程遗书》卷十八),看起来只是将“孝弟”视为“仁之一事”,与孔孟主张以“孝弟”作为“仁之本”不同,以致陆九渊提出了“伊川之言奚为与孔孟之言不类”(《陆九渊集》卷三十六)的质疑。为此他在回应弟子有关张载《西铭》近于墨氏的非议时,就特别强调了“理一分殊”与墨家理念的区别:“《西铭》明理一而分殊,墨氏则二本而无分。……分立而推理一,以止私胜之流,仁之方也。无别而迷兼爱,至于无父之极,义之贼也。”(《答杨时论西铭书》)接下来朱熹也以类似的口吻宣布:“一统而万殊,则虽天下一家、中国一人,而不流于兼爱之弊。”(《西铭解义》)此后,明代大儒王守仁也从同样的视角澄清了陆九渊的质疑,在解答弟子有关“程子云‘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何墨氏兼爱反不得谓之仁”的提问时,指责“墨氏兼爱无差等,将自家父子、兄弟与途人一般看,便自没了发端处;不抽芽,便知得他无根,便不是生生不息,安得谓之‘仁’?”(《传习录》)

   不难看出,无论是肯定性的汲取吸收、还是否定性的划清界限,正是这些在儒家“道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人物的不断提及,才使得先秦以后就没有出现过思想大师的墨家思潮能够在中国思想史上一直绵延下来,而不是像百家争鸣中的其他许多思潮那样销声匿迹。这一事实从某种视角清晰地表现出:墨家思潮在中国乃至人类思想史上拥有的那种“绕不过去”的顽强生命力,既不是来源于朝廷官府捧为“独尊”意识形态的青睐重用,也不是来源于信奉者的人数众多而形成了可观的流派,甚至不是来源于一个又一个名流权威的接力传递,而是首先来源于墨子这位两千年前平民阶层的思想大师自己提出来的一些至今还具有启迪意义和超越效应的原创性深刻理念。当然,这一点一方面彰显了墨子本人的无与伦比,另一方面也向我们这些今天认同墨子理念的后学提出了一项严峻迫切的艰巨任务:如何在当今的时代氛围中摆脱单纯复述墨子理念的固步自封、停滞不前,一方面将墨子早已提出的那些原创性深刻理念积极发扬光大,推广到全中国全世界中去,另一方面又在这些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我们自己的适应当前人类发展的崭新原创性理念,最终让墨家成为一种未来也能够不断在创新中壮大自己永恒生命力的“绕不过去”的人文思潮。
文章来源:《墨子研究论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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