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借条已“过期”,怎么把钱要回来?

本文为【槐城律师】的原创文章,作者:于文婷律师。欢迎分享转发,期待交流沟通,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01)

民间借贷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法律行为,但其中有不少法律知识普通市民却并不了解,甚至存在不小的误区。

先看一则案例

王先生在2009年8月10日借给朋友老孙10万元钱,借条上写明1个月内归还。1个月后,老孙却迟迟没有归还。王先生多次口头索要借款,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

到2013年9月10日,王先生再次向老孙索要借款时,老孙提出了新的说法,他说,这笔借款已经“过期”了,他可以不还了。

王先生听得云里雾里,不知如何是好。

(02)

还款日期超过2年,借条过期了吗?

王先生的这笔借款真的已经“过期”要不回来了吗?

有句法谚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也就是说权利的行使是有期限的。这里所谓的“过期”,法律上的概念其实叫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另一方就可以以此为由,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具体到借贷纠纷,如果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一般应以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起算,如果超过2年没有主张权利,也就是催讨,那么就过了诉讼时效,这样就是我们俗话说的“过期”了。

然而,2年之内,如果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讨过,那么,每催讨一次,2年的期限就要重新起算。

(03)

如果借条“过期”,有以下三种救济途径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2、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原、被告都享有对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当事人只有充分、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才有可能胜诉或尽可能减少因败诉带来的不利于自己的损失。因此,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诉讼权利。

投稿请发送至:dlhcls@163.com

微信搜索“槐城律师”公众号,了解更多法律咨讯;

槐城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为您提供工作、生活上的法律解决方案。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直接在微信平台留言或私信。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可能是当前最普遍性的法律误区!
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何时起算?法律依据?
手里有借条的朋友留意还款时间,超过诉讼时效后悔都来不及
注意了:借条的有效期不再是2年了
律师提示: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不同
借条落款时间为2013年,能向法院起诉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