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庭内

作者:聂芳芳

人身侵权案件中,对于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如何适用,存在按照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两种争议。本文结合各地法院的审判实例,分析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的常见情形。

情形一、受害人提供了在事故发生前已申领的《居住证》、受害人所居住的社区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的;

案例1:(2016)粤民申4611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事故发生前已在博罗县从事保安工作,有固定收入,且根据湖镇镇社区居委会及湖镇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张某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故认定二审法院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张某的残疾赔偿金依据充分,驳回再审申请人的申请。

案例2:(2018)晋10民终419号,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虽提交了在城市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其仅提供有运输业从业资格证,并未提供工资证明等证明其城镇有固定收入来源,依据最高院批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在城镇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农户人口才可以要求法院依据当地城镇居民的标准来计算残疾赔偿金。故杨某的赔偿标准应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计算。

笔者认为:除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外还需结合固定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明,方能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复函》(以下简称《复函》)中指出:只有受害人经常居住地与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位于城镇时,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发行的《律师办理旅游纠纷案件操作指引(2017)(试行)》中也明确:农业户口要求按城镇标准计算的则需要事发前在城镇地区居住满一年的证明、事发前收入来源于城镇地区满一年的证明。

现实中除了居委会以及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虽能证明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但除此之外受害人应加强举证比如提交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等证明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事实,且需提交在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明主要体现在工作证明或营业收入证明等。

那么若受害人仅能证明收入来源于城镇,不能证明居住城镇的事实或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实为农村,是否适用城镇标准呢?笔者在第二种情形中为大家论述。


情形二、受害人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发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的;

案例1:(2018)川11民终418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提交的四川益旺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工资表、劳动合同书、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可以综合认定胡某在城镇务工,主要收入来源城镇,也长期在城镇居住,故,以城镇标准计算胡某残疾赔偿金。 

案例2:(2018)京02民终1499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被侵权人未来经济收入损失的补偿。而被侵权人居住在何地,涉及到的是被侵权人的生活成本支出问题,与残疾赔偿金所填补的损失并非同一内容。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居民遭受人身损害,即便其经常居住地位于农村,但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原则上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本案,从工作地点来看张某已脱离农村生产,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

笔者认为,受害人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其经常居住地是否位于城镇单位的,不影响适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现实中,对于受害人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事实,但居住在农村,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疑难问题审判指引》的通知第三点认为《复函》中未明确受害人农村户籍,经常居住地仍在农村,但主要收入来源地位于城镇的情形如何适用残疾赔偿金标准。故北京高院认为应从残疾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入手,确定判断的标准和规则。通过对侵权法理论的分析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制定本意的考究,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因素综合判断。因残疾赔偿金的法律性质是填补被侵权人的逸失利益,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而被侵权人居住地仅涉及受害人的生活成本支出问题,与残疾赔偿金的填补非同一内容,因此只要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即可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而无需考虑其经常居住地是否位于城镇单位的问题。


情形三、受害人提供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村委会等证明证明承包土地已被征收或流转的;

案例1:(2018)豫15民终96号: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虽为农村户口,但是从其提供的金寨某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金寨某安置房管理办公室发布的《金寨某区分房通知》、金寨某区集体土地征收办公室出具的第049号《金寨某区长江大道(扩征)项目房屋征收搬迁验收单》、金寨县国土资源局与李某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证据足以认定,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发生时,其所在集体的土地已被国家征收,其身份为失地农民,其居住的安置房位于城镇,系主要生活来源及主要消费地,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及误工费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案例2:(2018)鄂05民终98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2012年6月8日宜都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认被征地农民基本社会保障对象的通知》,可以证明肖某现居住地属于红花套镇集镇范围内,且其家庭原有的承包土地已被征收,其主要收入来源已不能依赖于土地,生产、生活和消费与集镇居民无异,因此,一审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

笔者认为:受害人若提供其所在的集体土地已被国家征收或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收的证明或承包土地已流转的,且能证明因征收或流转致使无法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应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同时,城郊划为城区的情形,需有明确的规划审批报备证据且报备已通过或依据国家统计局专门制定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来识别受害人所居住的地区已属城镇区划,方可认定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情形四、受害人在城区已购买商品房的;

案例1:(2011)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995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中陈某提供的证据,其在青浦区淀湖二村购有房产,可以认定其在城镇具有经常居住地,且其有稳定收入来源于城镇,一审适用城镇标准合法合理。

案例2:(2018)陕民申457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任某虽提供证据证明其于2013年8月在城镇买房的事实,但未能举证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故二审法院综合判定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并无明显不当。

笔者认为,在城镇购置房屋,并不当然证明已经在城镇居住的事实,还需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城镇一年以上证据且有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据才能认定城镇标准。

实务中除了上述四个方面,还存在农村户籍受害人系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情形,是否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认定。


思法者

评论 | 案例 | 观点| 阅读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浅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云南法院网
浅议多个被扶养人且其城镇或农村身份不同时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何种身份标准计算问题
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农村居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应注意的问题
如何确定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说法第175期】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城镇就读的农村户口初中生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