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没有盖公司公章,合同是否有效?

所谓“法定代表人”就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由法人承担。

简单来说,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排除个人行为)就等于是公司的行为,既然是公司的行为,后果的好与坏都应该由公司来承担。

法条链接

我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本身就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之一,其职权来自于公司章程的规定,职权范围当然也受限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是一致的,但现实中也存在法定代表人为了个人私利而不惜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例如,法定代表人在离职前以公司名义向不知情第三方借款,然后卷款潜逃,把锅扔给公司。按照现行法律制度,这个锅公司不想背也得背。

法条链接

我国合同法

第五十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现实中,一些公司为了防范公司利益受损,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当然这些限制是无法对抗善意相对人的,于是又有人想到把公司公章交由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来保管,这样就可以防止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损害公司利益的合同。

然而,这样真的有用吗?答案是:然并卵。

无论是公司法,还是合同法,都没有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才能生效。也就是说,除非合同中特别规定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合同才能生效,否则盖不盖公司公章并不会对合同生效与否产生影响。判断法定代表人利用职权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还是要回到审查普通合同效力的轨道上来,主要看两点:

01

看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

具体详见我国民法总则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相关内容。例如:

法条链接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签订合同这个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话,那么合同当然无效。又比如,一方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尽管合同生效,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予以撤销。

02

看该合同是否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法条链接

我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只要具备上述任一情形,该合同自始无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要防止法定代表人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是防不胜防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两个途径:一是选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二是一旦法定代表人出现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苗头,赶紧更换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文丨晚秋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998期>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最高法观点: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合同有效(但也有例外)
在合同上加盖作废的公司财务专用章行为之效力
法定代表人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效力认定及责任归属
运逵·精解读 合同不同签署方式的效力分析与建议
法定代表人的借贷行为不宜一律认定为代表行为
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如何认定?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