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彭喜军,男,1975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上海,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大学,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任中共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推荐为上海新金山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徐永华,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盐城,全日制大专,在职大学,1996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副主任、中共金山区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拟任中共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推荐为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徐景华,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都昌,全日制大学,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金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庭长、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拟任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共金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联系电话:021—57921127,12380,57921127(传真);联系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708室(邮编200540)。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中共金山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日
资料:金组工 编辑丨陈忆文 责编丨陈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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