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我公司将新建的写字楼转作自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候,县地方税务局和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我公司缴纳契税,否则,不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问:自建房自用是否属于契税的纳税人?
2012年12月,我公司将新建的写字楼转作自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时候,县地方税务局和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我公司缴纳契税,否则,不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请问:自建房自用是否属于契税的纳税人?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你公司自建房转作自用,没有发生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自建房屋自用,土地、房屋权属本来就是你公司的,没有承受任何人的土地、房屋权属,你公司不是契税的纳税人,不应当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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