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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规定:“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

答案:关于按照房产类别进行成本核算的问题,1993年出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1993】财会字第02号)没有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也没有具体要求,现在税收征管对成本核算提出新的要求,这就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成本核算方面感到很茫然。20093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一下简称31号文件),对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做出了比较明确的、操作性较强的规定。请借鉴新31号文件的一些规定,提出具体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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