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全国共排查出795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比上月增加14.2%。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5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3%;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02%;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3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9%;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2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27%;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65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2.51%。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410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596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21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30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9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15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511家。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执业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70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250家;责令停止执业的注册人员10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27人;罚款总额2687万元(含个人罚款57万元),没收企业违法所得30万元。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安徽、四川、浙江、新疆、辽宁5省(自治区)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143个、75个、68个、64个、45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挂靠等四类违法行为看,湖北、山西、上海查处项目较多,分别为22个、15个、13个。此外,安徽、北京均查处项目11个(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上海、浙江、山东、北京、江苏、辽宁6省(直辖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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