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心理学拾偶 二
前言
二 唯物、唯心辩
对于用两千年后的理论框框去框两千五百年前的古人的作品,纠缠于它是唯物论的,还是唯心论的,个人认为是不切合实际的。
新千年后的社会已然不是上纲上线的社会了,没必要总拿着阶级斗争的眼光去衡量学识了,能留下如此光华灿烂的文化,已然是生产力低下的古人不朽的成就,我们先人智慧的超常发挥,古人怎么可能知道后人会有唯心、唯物这样的字眼。我们应该做的是尽量多地从先人的作品中吸取营养,撷取精华,用以成为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而不是说三道四。用自己的学识去框别人的学识也不是应有的学识形态呀,就像恩格斯在辩证法中反复提到黑格尔的理论是正确的,但次序却颠倒了一样,其实都是认识的问题。
单纯的把道分成纯物质的或纯理论的,本人也不赞同,这样的分法就像是说有阳光的地方就没有阴影,黑暗处不可能存在光线一样,是只看其一,不看其二的做法。
虽然许多人都是从道的物质性和哲理性的主与次上区分它是纯物质或者纯理论的,但个人认为,既是客观存在,我们就很难区分谁主谁次。
老子所讲的道,本身就既有理论的,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之流。也有物质的,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流。
所以个人认为,老子所说的道本身就是由客观存在形而上为理论的综合体。亦即道本身就是从自然物质的存在和现实社会的纷扰,由人的心灵的探索、再认识上升为理论的,我们再去把它们区分成哪些是物质的,哪些是理论的,似乎已然没有意义。
大自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但如果我们不是用能感悟万事万物的心灵去认知、去发现,再神奇的大自然对我们也是没有用的。既然已经从自然的、物质的推演成为知识的、理论的,对我们而言,所能做到和所能体现的只是对客观存在在认识层次上深与浅的差别,而不是主与次对比。对自然存在认识得越深入,我们能利用大自然的就越多。而要说人们在认知大自然时不带一点主观色彩或者个人好恶情绪,几乎是不可能的。
“喜白者以黑为污,喜黑者以白为污。”
人,作为有感情的动物,看待事物不带一点感情色彩,几乎是不可能的。个人认为,无论是唯心还是唯物,都有失偏颇。唯心和唯物,都是人类认识事物时的知识与情感的产物,两者之间应该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互相交叉螺旋上升的,不可能一是一、二是二地分开,也不可能因为此方面多一点就是此,彼方面多一点就是彼,这样的取此舍彼的更像是片面强调,而不是全面汲取。唯心和唯物,就像建筑用的沙灰和砖瓦,缺一不可,只有“如同灰沙的唯心(主观意识)”和“如同砖石的唯物(客观认知)”两者互相依托、有机有序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垒砌成墙,建成高楼大厦,托起灿烂辉煌的人类文明。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