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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如何读懂孩子的真实意愿

父母离异,孩子究竟跟谁一起生活?《民法典》用了17个字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但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尊重?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如何能读懂孩子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进行时》第二集

一起离婚纠纷中,夫妻婚后生育两个儿子,一个八岁半、一个九岁半,双方都想争夺兄弟俩的抚养权。“想跟爸爸还是妈妈一起生活?”成人世界的爱恨情仇,延伸出的艰难抉择,第一次横亘在兄弟俩面前。

而与兄弟俩一起面临抉择的,还有该案的主审法官,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法官林思彤。办案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案涉家庭的生活脉络在林思彤心中逐渐清晰:母亲无微不至地照顾两个孩子的起居饮食,为孩子的学业焦虑,为孩子的未来谋划;父亲从未监督过孩子的课业,却会在空余时间陪孩子玩耍,父子三人甚至还曾经深夜看球赛。这样的相处模式,相信许多家庭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以往,在父母离异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可能更符合大众的认知。但林思彤深知,选择权最终还是在孩子手上,“他们虽然小,但同样需要被倾听、被尊重、被共情。”为此,林思彤反复思量,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决定引入亲子观察项目了解兄弟俩的真实意愿。

轻松舒适的咨询室内,兄弟俩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进行沙盘游戏。经过充分沟通和心理疏导后,咨询师出具了评估报告,结果大大出乎所有人意料——兄弟俩不约而同选择了父亲。

最终,法院判决父母双方离婚,兄弟俩跟随父亲生活,母亲支付孩子生活费直至成年。

在林思彤看来,案件中兄弟俩的意愿值得被发掘,而更具价值的则是被发掘后带来的深思。“孩子的选择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要告诉我什么对我好,我只是需要被尊重。这种尊重对他的一生都会影响至深,让他感受到作为一个'人’,在还是未成年的时候,就得到了法律和社会的尊重,他的想法是重要的。”

从事家事审判多年,林思彤将家事审判法官的角色比作春风,“作为一缕春风,自然是自带方向与温暖,静静润泽万物。家事法官也是如此,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件裁判传递司法温度和力量,体现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对尊严的呵护,努力让每一个生命都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障,共同守护好'家’这片希望的土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作者:林思彤 | 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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