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我认为台湾做的最好。
1993年,我作为中国大陆第一批学者到台湾去考察了当地的乡村旅游。
在台湾做乡村旅游的是有文化的人,一种是有海外学历的人,还有一种是当地有文化的人。他们不把乡村旅游作为扶贫的功勋和饭碗,而是出于情怀,出于热爱,在解决温饱,甚至在小康富裕的基础上再做乡村旅游。所以它是在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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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的乡村旅游,以大城市周边来讲,是从乡村人想赚钱这点起步的,这是符合大陆情况的。
我觉得过高估计了乡村旅游的作用。我不赞成乡村旅游是农村扶贫开发的主渠道。从全国来看,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是大中城市周边、社会经济水平较好的地区。至今仍是贫困地区的“老少边”地区,乡村旅游还在起步阶段,主要依托风景名胜区或其他生态与文化景区。目前纯粹的贫困山区,大部穷不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
并不是所有贫困村都有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一、乡村邻近大中城市,这是乡村旅游的基本客源;二、交通便捷,这是发展旅游的基本前提;三、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四、食宿环卫设施有接待游客的基本条件。
各地农村是否有条件开发、何时开发和如何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不能下指标、赶进度,不能“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择最适合自己和家庭情况的脱贫致富方式。如果用“旅游扶贫是产业扶贫的主要方式”、“主渠道”的思路去贫困地区推行旅游开发,一轰而上、遍地开花,结果会劳民伤财。不能按指标、比例摊派到乡、村、户,也不能限定时间、规定旅游户数量和旅游收入指标,搞成“数字挟贫”。旅游扶贫这种方式只适用于部分地区、部分农村、部分农民,并不具有普遍性。今天即使在乡村旅游比较发达的地区,也不是家家户户都从事旅游接待。
如果让城市的农民工回家搞乡村旅游,我觉得这是一种愿望。可能有极少数人能成功,多数不行。如果完全从扶贫解决饭碗问题这个出发点来搞乡村旅游,它是一种拔苗助长。
所以发展乡村旅游,要考虑环境,分析乡村旅游的条件,指出困难在哪里,要解决什么问题,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以后,提出一些切合实际的方案来。在中国情况下,乡村旅游将来真正解决,我觉得是农民的宅基地市场化,有一批有文化、爱好乡土文化、有情怀的人去经营,提高中国乡村旅游的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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