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鸟友,深感国内拍鸟不易。一是鸟种少,二是鸟太精。这也说明鸟类生存状态不佳。
每年迁徒季节,途经中国境内的鸟类,都会遭到大量捕杀。国外有报告称,中国野生动物40年减少一半,消失速度惊人。
这次去新疆旅行,在民丰县拍到一只红隼,在赛里木湖拍到一只燕隼,都是记录版。
隼科猛禽数量稀少,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规定,非法收购、猎捕10只以上,即按“情节特别严重”量刑。然而,捕鸟者多,法不责众。管理部门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不容易认真一回。
本月初有媒体报道,河南一在校大学生闫某,掏鸟(燕隼)16只被判10年半。
许多网友认为判重了,不该为几只鸟毁了一个大学生。据悉,闫某所在的土楼村,全体村民签署了“联名信”,向法院求情。甚至有网友质疑:人与鸟孰轻孰重?掏几只鸟能有多大的事?作为回应,《人民日报》特地转载了《河南日报》的评论文章《“掏鸟获重刑”是堂沉重普法课》。
的确,掏几只鸟,看似不多,但对于种群数量不大的保护动物来说,可能是致命的打击。况且,如果国人都这么任性,再大的野生动物种群也会承受不起。
保护野生动物关乎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换个角度看问题,野生动物的生命难道不该受到尊重?
不教而诛,终非善策。鸟友自发开展的“知鸟爱鸟”活动,值得倡导。有关部门和媒体也应多做些普及鸟兽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工作。
1 燕隼(新疆为夏候鸟),飞行快速而敏捷,主要捕食小鸟,包括飞得极快的家燕和雨燕。
2 红隼(指名亚种在新疆为留鸟),常悬停空中,搜寻地面上的鸟类、鼠类、爬行类动物和各种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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