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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邾国故城遗址2017年J3发掘简报

  一、遗址概况

 

  邾国故城遗址位于山东省邹城市东南约10公里的峄山镇峄山南麓纪王城村周围,向西不远即为京沪铁路和104国道,临菏公路从遗址中南部穿过,遗址范围内另有两条南北向公路,分别通往峄山街村和峄山风景区(图一;图二)。遗址北临峄山,南面为廓山,东依高木山,西临平原。遗址范围内南、北部较高,中部略低缓,源于峄山之阳的金水河自东北向西南斜穿遗址。



 

  邾国故城遗址出土遗物特别是陶文的著录较早,但正式的田野考古工作始于1949年之后。1964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会同邹县文物保管所在邾国故城遗址开展了第一次较为详细的考古调查工作。1980年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工作队和邹县文物保管所对邹县辖区包括邾国故城遗址在内的部分遗址进行了重点复查。2012~2013年,山东海岱文化遗产保护咨询服务中心对邾国故城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勘探,获得了大量基础资料。2015年3~7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等对邾国故城遗址进行了首次大规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930平方米,发现文化遗迹达750余个。该年度的考古发掘资料基本可以构建起邾国故城遗址的分期编年体系,为进一步考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2017年考古发掘概况

 

  为配合邾国故城遗址公园建设,开展本科专业考古教学实习,2017年3~7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在邾国故城遗址开展了第二次田野考古发掘工作。发掘区位于宫殿区“皇台”东北部,距离2015年发掘区500米左右(见图二)。本次发掘共开5米×5米的探方19个,发掘面积近500平方米(图三)。

 


  本年度发掘区域的地层堆积共分八层(图四)。

 

  第1层:耕土层。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内含较多腐殖质和植物根系。出土不同时代的陶片、瓷片等。

 

  第2层:浅灰色土,土质紧密,内含较多细沙。出土遗物不多,分属不同的时代。叠压于该层下的遗迹出土了带有日文的瓷片。根据方志记载及当地居民口述,“皇台”在抗日战争时期为日军操场,该层的形成当与此有关。该层为近现代文化层。

 

  第3层:灰黑色土,土质较疏松,内含红烧土颗粒和炭粒。出土遗物有较多东周时期和汉代陶片,唐代遗物以陶、瓷片为主,可辨器形有陶罐、瓷碗、瓷罐等。该层为唐代文化层。根据土色及出土遗物不同分两个亚层。

 

  第3A层:深灰色土,土质较疏松,内含较多石块、大量红烧土和少量炭屑。出土大量东周时期、汉代陶片和少量唐代陶、瓷片,可辨器形有陶罐、盆、豆、瓦等。

 

  第3B层:浅黑色土,土质疏松,内含少量石块、红烧土颗粒和炭屑。出土大量东周时期和汉代陶片,另有少量唐代陶、瓷片,可辨器形有陶罐、盆、豆、瓦,瓷碗、罐,另有少量青铜镞、铁条等。

 

  第4层:浅灰色土,土质较致密,内含少量红烧土和炭屑。出土陶片较多,可辨器形有罐、盆、豆、盂、缸、瓦等,另有少量汉代钱币。该层为汉代文化层,主要分布于发掘区西半部。

 

  第5层:深灰色土,土质较疏松,内含较多红烧土颗粒和小石块等。出土遗物以陶片为主,可辨器形有罐、盆、豆、瓦等。该层为汉代文化层。

 

  第6层:浅灰色土,土质致密,内含大量细沙。出土遗物不多,以陶片为主,可辨器形有盆、豆、罐等,其中豆的数量较多,少数豆、盆带有陶文。该层为战国时期文化层,堆积较薄,主要分布于发掘区西南部。

 

  第7层:灰黑色土,土质较疏松,内含较多红烧土块和炭屑。出土陶片较多,可辨器形有罐、盆、豆、板瓦、筒瓦等,其中豆、盆上发现有较多陶文,陶文以单字为主。该层为战国时期文化层。

 

  第8层:灰白色土,土质较致密,包含物和出土遗物均较少。该层为春秋时期文化层,仅分布于发掘区南部。

 

  本年度考古发掘共发现各类遗迹350余个,分属于春秋时期、战国时期、汉代和唐代,有灰坑(沟)320余个(条)、水井4眼、墓葬10座,另有少量灶及与建筑有关的遗迹。文化遗物种类丰富,有陶器、铜器、铁器和瓷器。陶器有鬲、釜、盆、豆、罐、缸、盂等生活用器及砖、瓦、瓦当等建筑材料。

 

  本年度发掘的遗迹中,2017ZZF3T7512J3(以下简称“J3”)结构较为复杂,保存相对完整。出土遗物数量较多,其中包括8件带铭文的青铜度量衡器,学术价值巨大。现对其进行重点报道。

 

  三、J3形制

 

  J3位于T7512东部偏北,局部延伸至东隔梁内。叠压于第5层下,打破叠压于第5层下的H316和叠压于第6层下的H206,被叠压于第4层下的G10打破(图五;图六),G10出土有新莽时期的“货泉”。根据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推断H316、H206的时代分属于汉代和东周时期。

 



  J3为竖穴圆筒形,位于井坑中部偏西,用长方形砖和圆形陶井圈垒砌而成。井坑平面近圆形,直径约2.35米。为了保证水井的完整性及将来展示需要,本年度未对井坑进行全部发掘,发掘部分壁较直,推测下部未发掘的井坑也为直壁。

 


  J3平面近圆形,直径1.12米。上半部用长方形砖错缝垒砌而成,内壁齐整,共61层,高4.88米。其中顶部两层砖西侧被G10打破,部分井砖已不存(图七)。下半部以圆形陶井圈垒砌而成,发掘出露井圈共11层,每层高0.44、发掘深4.84米。井圈内壁略内凹,外壁略鼓,中部偏下两面各有两个圆形穿孔,孔径4厘米。井内堆积分两层。第1层为灰褐色土,土质疏松,局部夹杂红烧土、黄砂土和红色矿物残渣等,厚8.75米。出土遗物较多,有陶器、铜器、铁器等。陶器多为陶片,以板瓦、筒瓦为主,瓦当和带有榫卯结构的弧形砖数量也较多,总数在310块以上。另有少量长方形或方形砖、铁器残片等。日用陶器较少,以罐为主,有少量东周时期陶豆,个别豆柄有陶文。该层出土铜器除1面铜镜位于距井口深约2.8米外,其余铜器集中发现于该层底部,包括衡1件、权4件、方版3件和器柄1件。根据出土遗物判断,该层为水井废弃以后的堆积。第2层为黄褐色土,为较致密的胶黏土,距井口深8.75、发掘深1.92米。出土遗物数量较多,包括多件完整或可复原陶罐,少量有榫卯弧形砖、井圈和瓦当残块、铁渣及“半两”铜钱等。该层应为水井使用时期的堆积(图八)。

 


  四、J3出土遗物

 

  数量较多,有铜器、陶器和铁器。

 

  (一)铜器

 

  12件,有衡、权、方版、器柄、镦、铜镜和铜钱。

 


  衡1件(J3①∶39)。残存左侧部分,断裂处不甚整齐。残存部分为横杆形,横截面呈长方形,顶部圆弧,右端顶部有一平面略呈梯形的钮,上部有方形穿孔。左端设悬,悬上有一横向圆形穿孔。钮下有铭文15行,为直书左行,除第8行外,每行4字,包括两个重文符号。铭文为“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沈」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亨传亿年”,右侧还有“岁”“大”“梁”等残字(图九;图一〇)。衡表面为锈蚀物及板结物所覆盖,铭文位置有10余个大小不一、平面呈方形或长方形的灰绿色锈斑,性质与成因不明。残长120.5、宽9.6~9.7、厚3.2厘米;衡钮底宽5.2、高10.3、厚1.5~2厘米,方形穿孔边长1.9~2厘米;悬宽1.5~2、高3.2厘米,圆形穿孔直径0.9厘米(图一一,1;图一二)。

 


  权4件。保存均完好,圆环形,环身横断面略不同。J3①∶46,断面近椭圆形。表面光滑,穿孔内壁较粗糙,上、下两面平整,应为校准打磨所致。侧面及侧上方有铭文4行15字,内容为“律三斤。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图一三)。直径6.7、孔径2.3、高3.64厘米,重737.5克(图一一,3;图一四)。J3①∶47,断面近椭圆形。表面光滑,穿孔内壁有若干缩孔及竖向打磨痕迹,上、下两面也经校准磨平。侧面及侧上方有铭文4行15字,内容为“律九斤。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图一五)。直径9.7、孔径3.2、高5.05厘米,重2224.7克(图一一,5;图一六)。J3①∶48,断面近椭圆形。表面光滑,穿孔内壁略显粗糙,有若干凹痕,上、下两面亦经磨平。侧面及侧上方有铭文4行18字,内容为“律权钧,重卅斤。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图一七)。直径16.8、孔径5.3、高5.9厘米,重7649克(图一一,4;图一八)。J3①∶49,断面呈圆形。表面较粗糙,穿孔内壁有竖向打磨痕迹,上、下两面打磨痕迹不甚明显。一侧上方有铭文2行6字,内容为“律权石,重四钧”(图一九)。另一侧与之相对位置为诏书铭文,共计20行,除第15行为5字外,其余各行均为4字,包括重文2字,共计81字,内容为“黄帝初祖」德帀于虞」虞帝始祖」德帀于新」岁在大梁」龙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民」据土德受」正号即真」改正建丑」长寿隆崇」同律度量」衡稽当前」人龙在己巳」岁次实沈」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亨传亿年”(图二〇)。直径27.5、孔径7.9、高9厘米,重29775克(图二一;图二二)。




 


  方版3件。平面近方形,正面略大于反面,断面略呈倒梯形。上、下及左侧边缘经打磨修整,右侧边缘未经打磨,略显粗糙。J3①∶40,保存完整,浅褐色。正面平整光滑,反面锈蚀较严重。正面中部有铭文9行,每行9字,含两个重文,共81字。铭文内容与J3①∶49铜权相同,只是行款不同(图二三)。正面边长25.5~25.9、反面边长25.4~25.7、厚0.48~0.62厘米(图二四,1;图二五)。J3①∶41,保存完整,深绿色。正面平整光滑,反面锈蚀较严重。右侧边缘凹凸不平。正面中部有铭文9行,每行9字,含两个重文,共81字。铭文内容与J3①∶49铜权相同,只是行款不同(图二六)。正面边长25.7~26.1、反面边长25.6~25.9、厚0.49~0.58厘米(图二四,2;图二七)。J3①∶45,保存较完整,仅右下角略残,青绿色。表面锈蚀,正面及反面均有缩孔,上、下及左侧边缘经打磨修整,右侧边缘未经打磨,略显粗糙。正面中心及四边正中有铭文7字,中间为“黄金”,上为“布”,下为“铜泉”,左为“帛”,右为“絮”(图二八)。正面边长23.6~23.9、反面边长23.5~23.7、厚0.45~0.54厘米(图二九;图三〇)。

 




  铜镦1件(J3①∶43)。圆筒形,横断面近椭圆形,长径两端圆折。内部残存部分木柄残块。长径3.5、短径3.2、高6.8厘米(图一一,2)。

 



  铜镜1件(J3①∶8)。圆形,半球形钮,边缘断面略呈弧顶三角形。镜背饰两周斜线纹饰带,以凸弦纹为界,纹饰带之间为铭文“见日之光”四字,字间以相同的三个符号相隔。直径6.7厘米(图三一)。

 


  铜钱1枚(J3②∶5)。圆形,方孔,无郭,边缘不甚整齐,正面略鼓,反面平整,当与钱范铸型有关。正面有“半两”二字。直径2.3、方形穿孔边长0.9厘米(图三二)。

 


  (二)陶器

 

  数量和种类均较多,有生活用器和建筑材料。

 

  1.生活用器分属于东周时期和汉代。

 

  (1)东周时期陶器有豆、罐,部分有戳印陶文。

 

  豆多仅存柄部。J3①∶3,泥质灰陶,筒形,素面。上部有一戳印陶文“生”。宽4.9、高7.5厘米(图三三,9)。J3①∶14,泥质灰陶,略呈喇叭形,素面。中上部有一戳印陶文“生”。宽6.4、高5.8厘米(图三三,8)。罐仅发现少量残片。J3①∶15,夹砂陶,表面为深灰色,内壁为灰黄色。口沿残片,折沿,直领。竖向绳纹经抹平。戳印一陶文“”。宽3.8、高4.8厘米(图三三,14)。


 

  (2)汉代陶器有罐、盆、纺轮等。

 

  罐完整及可复原器数量较多,根据整体形制不同分三型。

 

  A型:数量很多,少数完整,多件可以修复,另有大量残片。侈口,束颈,圆鼓腹或球腹。J3①∶37,夹砂青灰陶。口部制作不规整,沿面略有起伏,尖方唇,直领,圆肩,鼓腹,底略内凹。肩部纹饰经抹平,肩部及上腹部饰弦断竖向细绳纹,下腹部饰横向中绳纹和交错中绳纹,底部饰交错中绳纹。唇面及口沿内壁有细密轮旋痕迹,底部有较粗轮旋痕迹。口径15.8、底径8.6、高27.5~28.8厘米(图三三,1)。J3②∶1,夹砂灰陶。圆方唇外斜,圆肩,鼓腹略瘦高,底内凹。颈部纹饰经抹平,上腹部饰三周较细凹弦纹,腹部饰竖向中绳纹,下腹近底部绳纹略有交错,底部饰交错中绳纹。口径15.9、底径7、高27~27.5厘米(图三三,4;图三四)。J3②∶2,夹砂青灰陶。尖方唇,沿略斜,鼓腹,平底。颈部纹饰经抹平,肩部及上腹部饰竖向弦断细绳纹,下腹部饰横向中绳纹,底部饰交错中绳纹。唇面隐约可见细密轮旋痕迹。口径17.3、底径8.2、高27.2厘米(图三三,7;图三五)。J3②∶3,泥质深灰陶。尖方唇较宽,唇面微鼓,圆肩,鼓腹,底内凹。颈部绳纹抹平后形成五周凸弦纹,局部残留竖向细绳纹,肩及上腹部饰竖向细绳纹及横向弦纹,下腹部饰横向细绳纹,底部饰中绳纹,磨损严重。唇面及沿、颈部内壁均有轮旋痕迹。底部有同类器物叠烧痕迹。口径16.5、底径7.2、高27.2厘米(图三三,11)。J3②∶8,夹砂灰陶。尖方唇,颈较高,圆肩,鼓腹,小平底。颈部饰竖向细绳纹经抹平,局部残留,肩部及上腹部饰竖向弦断细绳纹,下腹部饰横向细绳纹,底部饰交错中绳纹。唇面有细密轮旋痕迹,颈部内壁轮旋痕迹较粗疏。底部叠烧痕迹清晰(图三六)。口径15.4、底径8.2、高29.5厘米(图三三,2;图三七)。

 


  B型:1件(J3②∶15)。泥质灰陶,器表有黑陶衣。侈口,圆方唇,折沿较窄,沿面略内凹,高颈外斜,鼓肩,肩附三弦半圆形双耳,斜腹,平底。通体磨光,肩部饰波浪纹和圆角折线纹,肩、腹结合处饰两周凸弦纹。颈部及底部有轮旋痕迹。口径11.3、底径12.4、高22.3厘米(图三三,6)。

 

  C型:器物较小,侈口,束颈,圆肩或折肩,鼓腹,底微内凹。J3②∶11,夹砂灰陶。方唇,唇面略鼓,卷沿,束颈,斜肩,腹斜收,底略内凹。素面。下腹部、底部、内壁和内底均有明显轮旋、刮削痕迹。口径12.7、底径12.8、高18厘米(图三三,5;图三八)。J3②∶33,泥质灰陶。口、底均残,折肩。肩部以上素面,外壁经打磨,器表光滑,肩部以下饰竖向细绳纹。肩径21、残高10.4厘米(图三三,3)。

 


  盆多为口沿或腹部残片。J3①∶50,泥质灰陶。口沿残片,方唇,平沿。唇上饰一道绳纹,其余素面。长22.4、高10.3厘米(图三三,12)。J3②∶26,夹砂灰陶。口沿残片,方唇,平沿。唇面及颈部均饰凸棱纹。长10、高4.5厘米(图三三,13)。

 

  纺轮1件(J3①∶2)。泥质灰胎黑皮陶。陶器腹片改制而成,圆形,边缘较规整。磨制不甚光滑,中心穿孔为对钻而成。一面饰中绳纹,另一面素面。直径4.2~4.4、孔径0.6~0.7、厚0.7厘米(图三三,10)。

 

  2.建筑材料有砖、瓦和瓦当。

 

  砖有弧形砖、条形砖和方砖。

 

  弧形砖310余块。形制相同,长条形,大小有别。一端有三角形凸榫,另一端有近三角形凹槽。J3①∶5,夹砂灰陶。横截面近方形,表面凹凸不平,有小孔洞。素面。长24.5、宽6.8、厚7.1厘米,榫头宽2.5、高1厘米,凹槽宽3、深1厘米(图三九,1;图四〇)。J3①∶6,夹砂青灰陶。一端略残,横截面近方形,表面不甚平整,有较多凹坑和孔洞。素面。长25、宽7.2、厚7.2厘米,榫头宽2.8、高1.1厘米,凹槽深0.9厘米(图三九,2)。J3①∶10,夹砂灰陶。横截面近方形,表面不甚光滑,有较多小凹坑和孔洞。素面。长24.8、宽7.2、厚7.2厘米,榫头宽2.8、高1厘米,凹槽宽3.1、深1厘米(图三九,3)。J3①∶11,夹砂黑陶。较大,横截面近方形,表面较平整但不甚光滑,有较多小凹坑。素面。长28、宽8.5、厚8.7厘米,榫头宽4、高2厘米,凹槽宽4.3、深2厘米(图三九,4)。

 


  方砖1块(J3①∶36)。夹粗砂青灰陶,素面。边长33.2~33.5、厚3.4厘米(图三九,5)。

 


  条形砖数量不多,与垒砌水井用砖形制相同,大小相近。J3①∶65,夹砂灰陶。边缘略残,表面粗糙。长26.3、宽12、厚7~7.6厘米(图三九,6)。J3①∶69,夹砂灰陶,边缘略残。长26.3、宽12、厚7~7.5厘米(图三九,7)。

 

  瓦数量较多,有板瓦和筒瓦,多为残片,完整或可复原者较少。

 

  板瓦均为残片。J3①∶53,夹砂灰陶。上部饰瓦棱纹,下部饰竖向粗绳纹。残长32.3、残宽19、厚1~1.3厘米(图三九,10)。J3①∶54,夹砂灰陶。瓦头饰三道瓦棱纹,瓦身饰竖向粗绳纹。残长16、残宽25、厚1.3厘米(图三九,11)。

 

  筒瓦多为残片,完整或可复原者较少。J3①∶17,夹砂陶,外表为浅黄色偏灰,内壁为深灰色。表面饰竖向粗绳纹,内壁有布纹,瓦舌局部饰横向细绳纹。长36.3、宽18.6、厚0.8厘米(图三九,9;图四一)。J3①∶52,夹砂灰陶。残存瓦头部分。瓦舌以下饰竖向粗绳纹,内壁有布纹。残长21.3、宽15.4~16、厚0.8厘米(图三九,8)。

 


  瓦当数量较多,包括多件完整或可复原者。均为圆形,当心亦为圆形。根据大小及形制不同分两型。

 

  A型:较小,根据当面不同分两个亚型。

 

  Aa型:当面平整。J3①∶16,夹砂灰陶。当心饰双线“十”字纹,“十”字纹四角饰单线矩形纹,外围饰弦纹和卷云纹。直径16~16.5、厚1~2厘米(图四二,1;图四三,1;图四四)。J3①∶21,夹砂青灰陶。边缘出较低平郭。当心饰小方格纹,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弦纹为界饰卷云纹。制作工艺方面,圆形泥筒与圆形瓦当相接,内壁抹泥加固后,外切泥筒,外切深度为壁厚的一半,然后掰掉圆筒一半,形成附瓦当和不附瓦当的筒瓦各1件。瓦当背面残存制作痕迹,残存筒瓦内壁有抹泥加固和修整时形成的凹槽和细密弦纹。直径15.3~15.5厘米(图四二,2)。J3①∶28,当心饰凸点纹,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直径约15.4厘米(图四二,3)。J3①∶32,夹砂灰陶。边缘略残。当心为阳线同心圆,其中外缘两圈圆形之间以短线相连,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直径16厘米(图四二,4;图四三,2;图四五)。J3①∶42,夹砂灰陶。当心饰小方格纹,外围以双线“米”字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反面有与筒瓦结合痕迹。直径14.8厘米(图四二,5;图四六)。



 

  Ab型:当面略内凹。J3①∶4,夹砂灰陶。边缘残。当心饰“十”字纹,“十”字纹四角饰矩形纹,外围以单线“十”字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侧面饰中绳纹。背面有线切割痕迹。复原直径16厘米(图四二,7)。J3①∶19,夹砂灰陶。边缘残。当心饰小方格纹,外围以双线“米”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直径14.8厘米(图四二,6)。J3①∶22,夹砂青灰陶。边缘微残,当面略变形,不甚平整。当心饰凸点纹,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反面有修整时形成的按窝和浅槽。直径14.9厘米(图四二,8;图四三,3)。J3①∶31,夹砂灰陶。边缘略残。当心饰小方格纹,边缘及中心饰成对和单独乳丁,外围以双线“米”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反面边缘有线切割痕迹。直径14.6厘米(图四二,9)。B型:较大,当面内凹。J3①∶20,夹砂黄褐陶。当心饰小方格纹,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侧壁残存修整痕迹。直径21.2厘米(图四二,10;图四三,4;图四七)。J3①∶26,夹砂灰陶。边缘残。当心饰小方格纹,外围以双线“十”字形凸弦纹为界饰弦纹和卷云纹。内壁边缘局部残存修整时形成的细密痕迹。直径21厘米(图四二,11;图四三,5)。

 



  (三)铁器

 

  数量不多,多残损,锈蚀严重。因尚未修复,器类现多不明。

 


  五、结语

 

  (一)时代问题

 

  J3叠压于第5层下,被G10打破。G10叠压于第4层下,出土有新莽时期的“货泉”。水井内第1层为水井废弃以后的堆积,出土的铜权、衡、方版等无疑属于新莽时期。出土铜镜(J3①∶8)与山东地区常见的日光圈带铭带镜形制相同,时代应为西汉中晚期。出土A型、C型陶罐与滕州、兖州、曲阜等地出土的同类器形制相同,时代应为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出土当心饰圆点纹或方格纹、外围饰卷云纹的瓦当主要流行于西汉时期,未见东汉时期常见的当心饰大乳丁、外围饰卷云纹的瓦当或“千秋万岁”等文字瓦当。水井中出土的少量东周时期陶器,应为早期遗物被弃置于其中,与水井的使用无直接关系。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判断J3的主体使用年代应为西汉晚期,西汉末年至新莽时期废弃。青铜权、衡、方版及大量建筑材料被弃置、填埋于水井内,综合考虑到时间节点及青铜权、衡、方版等的价值和性质,水井的废弃很可能与西汉末年的社会动乱有关。

 

  (二)学术价值

 

  J3出土铜权的直径约为孔径的三倍,这与《汉书·律历志》所载“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相对应。出土3件铜方版中,有2件有王莽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故称“诏版”;另1件带有“黄金”“铜泉”等铭文,与《汉书·食货志》所载“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相近,故暂称“货版”,可能与王莽时期的币制改革有关。

 

  新莽时期度量衡器的发现见于文献记载,如《隋书·律例志》所载,后魏景明中(公元500~503年),并州人王显达献古铜权一枚,铭文内容与J3①∶49铜权相同。近代以来也陆续发现有新莽时期铜度量衡器。1926年夏,甘肃定西县出土有权衡,包括衡1件、权5件、钩1件及青铜丈1件。1981年2月,湖北枝江县出土铜权5件。带有王莽诏书的铜版于1982年在甘肃合水县即有发现。近年,上海博物馆也入藏青铜衡及青铜诏版各1件,出土地点不明。此次新莽时期铜度量衡器为首次科学考古发掘出土,地层关系明确,共存文化遗物丰富,获取的资料完整,为进一步探讨新莽时期度量衡制度等相关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资料。J3出土的青铜“货版”更是首次发现,内容应与王莽时期的币制改革有关,因此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出土新莽时期铜度量衡器的J3位于宫殿区“皇台”范围内,西南数米及发掘区东部发现多座汉代夯土台基及建筑遗存。其中F1夯层规整、加工考究,F2发现成排的方形陶花纹铺地砖,F8使用石柱础,均说明这些建筑的规格较高。此外,J3西南的T7411还出土有“邹司空”汉代青铜印章等重要遗物,进一步明确“皇台”应为汉代官署区,这为研究邾国故城遗址的功能区划、平面布局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2017年度发掘所获遗迹和文化遗物数量多,种类丰富,年代跨度大,为进一步完善遗址分期、文化谱系的建立、明确发掘区域的功能与性质、探讨遗址聚落形态的演变等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也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田野考古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

 

  附记:遗址发掘领队为王青,参加本年度发掘的有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和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部分研究生,邹城市文物局部分工作人员也参加了短期考古发掘工作。本文线图由刘善沂、张文涛、赵娜、段新霞、赵孟坤绘制,照片由阮浩、史本恒、张森、于筱筝拍摄,拓本由刘善沂、孔震、李墨甫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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