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国雕塑事业的发展,维护雕塑家和委托人的正当权益,规范雕塑行业的行为准则,本着诚实、信用、对社会负责的原则,达成公约如下:
一、雕塑家在参与雕塑设计制作时,应当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艺术负责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精心设计,认真加工制作。
二、雕塑家在设计创作制作中,有维护作品创作性与艺术个性的义务与权利。
三、雕塑家有权选择与委托人的合作方式:在委托创作、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中,都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竞争。
四、雕塑家在与委托人的合作中,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双方约定的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的正当利益,有效维护雕塑界的整体形象。
五、雕塑家之间应相互尊重,不抵毁同业人士的人格与声誉;尊重其他艺术家的劳动成果,不以任何方式侵犯其他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六、雕塑家有维护同业人士权益的义务,发现同业中他人权益受到侵犯时,有义务通知本人或相关组织。
七、雕塑家有声援同业人士的义务,同时也有义务向那些需要救济的同业人士给予最大限度帮助的义务。
八、雕塑家应当遵守并依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各项权利与义务;同时,还应当遵守保护艺术作品权利的世界性公约。
九、雕塑家在重大合同履行中或者投标过程中应当依靠组织,以免受不当竞争或不法欺诈的侵害。
十、签约雕塑家及其组织在中国境内进行投标、制作以及参与雕塑相关事务时,均应履行本公约规定的义务,并受本公约的保护。
十一、本公约与2000年10月1日生效,并在未来的时间内不断完善。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3月20日,是研究雕塑艺术理论、推动雕塑工艺发展、开展雕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和维护雕塑家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雕塑专业委员会现已发展会员千余人,其成员包括全国各地的雕塑家、工艺美术师、理论批评家、建筑师、相关部门领导、收藏家、鉴赏家、制作厂家、艺术院校、雕塑院、美术馆、画廊以及广大雕塑艺术爱好者。雕塑专业委员会除了吸收和发展会员外,还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分会组织和专业研究会。几年来,已先后成立了北京、湖南、浙江、江苏、四川、陕西分会,委员会下还设立了食品雕刻研究会、石雕研究会。
雕塑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党的文艺思想指导下,团结全国的雕塑工作者和支持我国雕塑事业发展的业余爱好者以及国外艺术家,努力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它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专业优势,通过制定有关行业法规,保护和维护雕塑家的权利和声誉,有效规范市场行为,正确引导中国雕塑发展的动向;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包括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作品观摩会和专题作品展览会,开办培训班,组织学术讲座,开展国内外雕塑艺术的交流和考察活动,扩大交流、开拓眼界,从而推动我国雕塑事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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