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领域投资艰难的格局下,农业领域的热土吸引了千千万万资本雄厚的工商资本。
从长远观点看,对于工商资本投资农业要从鼓励和监管并重,方能取得工商资本和农业发展的双赢。工商资本下乡国家有哪些鼓励政策?有什么限制?明令禁止什么?10月27-30日,北京国际温泉酒店,第96届农合论坛为您全盘揭秘!
左手是市场,右手是政府,背后是土地和农民。
——这是由城市转战乡村的工商资本,正普遍面临处理多方关系的纠结。
事实上,中央对“下乡”工商资本的态度一直十分清晰,农业部经管司专业合作处原副调研员白林曾说:要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投资农业,重点从事农民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经济的领域,把一般种养环节留给农户。
说到底,老板下乡要带动老乡,而不是代替老乡。
工商资本下乡:
农民地价翻了3倍,拿了近千万补贴!
在山东邹平县,原本做粮食购销的企业老板三年前下乡投资建设生态农场,农场占地3000亩,流转了附近5个村子的土地。土地流转费,是农民在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浪潮中最直接获益的一方面。村民说:“原先我们这边要是租别人的地种,一亩地一般300元,顶多400元,‘承包费’贵了人家就不租了。前年这个老板包我们的地建设农场,每亩流转费用就涨到了1200元。”
而这位企业老板建立的生态农场不仅拉动了当地的经济,在去年陆续拿到优势特色示范项目、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菜篮子”等项目补贴金千万元。
10月27-30日在北京国际温泉酒店,第96届农合论坛,邀请农业部经管司专业合作处原副调研员白林解读:工商资本下乡租地,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
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
1、鼓励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投资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3、鼓励“公司+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业企业通过签订订单合同、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工商资本下乡的限制条件
1、限制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要有明确上限控制的要求,制定相应控制标准。
2、控制非粮化。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商资本下乡的禁止原则
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凡是整村整组流转的,必须经全体农户书面委托,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强迫命令,搞一刀切,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
工商资本究竟如何利用国家政策最大限度的实现土地增值呢?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难以和昂贵的地租成正比的情况下,又如何打造赚钱的赢利模式呢?如何既不踩耕地红线,又能成功致富呢?
农业部经管司专业合作处原副调研员白林在96届农合论坛为您深度讲解:工商资本下乡如何正确谋利,并用好政策扶持,在农业快速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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