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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既|说“习气”
2017-01-21
说“习气”
陈方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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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气”是个人在书写中,由习惯带来的一种气息。这个词汇最早在书学上出现时,并无贬义,如同说每个人有不同的习性一样。书法上的书写习惯与人的习性有关,但又有所不同。人的习惯有好有坏,但习惯不是艺术,人只言其好坏,而不作艺术性的美丑评价。“习气”则不同,它关系书法艺术的质量,关系书法的美丑。没有书写,就不会有习气,习气是在书写过程中形成的,但“习气”并不与书写的多少成或正或反的比例。有的人书写很用功,却不多见习气,有的用功不多,习气却不少。“习气”在事实上影响了书法的艺术效果,因而“习气”也随着书法审美的历史而成为贬义词了。
事实上,书写中的“习气”,几乎每个书家都有,历史上极负盛名的书家也不例外。董其昌《画禅室随笔》中曾提到:“《兰亭》出自唐名贤手摹,各参杂自家习气。欧之肥,褚之瘦,于右军面目不无增损,政如仁智自生妄见耳。”又说:“盖书家妙在能合,神在能离。所欲离者,非欧、虞、褚、薛诸名家伎俩,直欲脱去右军老子习气。”不过,董其昌的话讲得太过了:将“欧肥”、“褚瘦”即个人形式风格上的某些特征,通统视作“习气”,就容易将问题混淆。诚然,显示个人风格的某些形式特征与所谓“习气”有联系,也有近似处,但“习气”究竟不同于个人风格特征。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风格是个人具有审美意义与价值的艺术特点,它来自书家的审美修养与艺术追求;而“习气”恰是缺少高雅的艺术追求,仅仅出自习惯性技术操作的必然,因此也缺少审美意义与价值。
为什么缺少高雅的艺术追求,就会出现“习气”?
初学书法,学用笔,学结体,一切都是新鲜的,没习惯性的东西养成,也无所谓“习气”。但开始学书,选帖不当,方法不对,不知笔法,不谙结体规律,只是照葫芦画瓢,长期如此,不知不觉就形成一些不良习惯,以后虽经知书者指点,自己也极愿意改正,却很难彻底做到,这就是基本技法运用上形成的不良习气。也有另一种情况:学书的基本方法不错,学习也很勤奋,只是由于书者将学习技能、磨练功夫当了纯工艺性的劳动去重复,不知有审美修养的提高,不知有审美境界的追求,每次书法创作,只有所书文词的不同,没有不断提高的审美境界。写字的手如同只是从事机械性劳动的手,也会形成习气。
没有书法实践,当然无所谓习气;没有正确的学习目标,没有不断提高的艺术追求,只知以熟练的技能写字,无论多少努力,无论多么想“写出好字”,也写不出好字,因为已被不知不觉形成的“习气”挡道。
书法,首先是一种必须经过长期磨练才能获得的技能。没有稳固的技能不行。技能是无止境的,从来没有一位严肃的书家会说:“我的技能已完全精熟,无须磨练了。”苏轼、米芾都有要坚持不懈地磨练技能的名言,王铎在政务繁忙时,坚持“双日应索请”的同时,还“单日临仿”。但是,谁若以为只要技能精熟,就能保证笔下必有完美的书法艺术产生,恐怕是错了。一个劲儿埋头书写,不注意在书写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非积极意义的倾向和不足,并及时采取适当步骤去调整、去补充,满足于单纯的技术之熟,不追求更高的审美境界,不能为它作更艰苦更深入的努力,笔下不知不觉就会出现习气。
书法经验告诉过来人:书写需要实实在在的功夫,功夫不磨练不能获得。然而技法的磨练也有两重性:一方面使书者获得了书写技能,有了稳定的“动力定型”;另一方面,没有不断提高的审美追求,发现不了技能磨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步骤予以纠正,就会使技能的磨练形成“心理定势”,笔下僵化,出现难以摆脱的习气。有的学书者将习气当了书法美之所在,基本技能尚未学到就满纸习气,以致根本进不了书法之门;有的学书者习气出现晚些,因为早期还有所追求,往后小有所成,即满足不思进取;或见识限制,眼界不高远,不知从何进取,习气就不可阻挡地跟上来。从表现看,习气是技能熟练的产物;从根本说,习气是无切实有效地不断追求的必然,是见识贫乏,缺少改变现状的切实步骤的结果。事情既是这样,它损害艺术,使作品失去审美意义与价值就是可以想见的了。
精熟的技能是书写的基本保证;而一味精熟别无可赏又是艺术追求停滞的表现。视书法仅仅是一种技能的人,只求把握这种技能,因为精熟就是他的审美理想。学书,只有这种书法理想的大有人在。记得当年学习美术时,我就只有将对象画得很像的愿望,以为这是至难的。以为达不到这一点而讲什么艺术境界追求,都是空中楼阁。认识只到这一点,有什么办法呢?认识提不高而只求技能精熟,必出“习气”。
“习气”是只有实践而不知有正确的艺术见识、高雅的审美追求的产物,也是这种盲目实践的必然。其所以没有审美意义与效果,对于已知书法之美归根到底是以书法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美的人,就不必细说了。较之别的艺术品种,书法更注重审美内涵的充实和艺术表现上的不断追求。什么时候满足现状,停止追求,什么时候习气就来到笔下。
书家没有不害怕习气,没有不想克服不良习气者,除非他根本上不知习气之坏,不知自己书作中的习气究竟在哪儿。问题不在主观愿望,而在有真见识指导下的切实步骤。比如前人留下的丰富遗产中,一般人视而不见,或见而不知其美,你若独具慧眼,见人之所不能见,取人之不能取,融化为你的营养,形成你的创造,便会以新意趣、新效果促使你去克服那因无所追求而停滞不前造成的习气。反之,你若老是满足于已取得的那些技能,或老是见别人之所见,取别人之所取,甚至只能从别人已取到笔下的取其现成。这样,你越是用功,习气也越多。这种人并不少见,不同时期的流行书风,就是这种习气造成的。
某种意义上说,书法艺术取得成就的过程,就是书者自觉不断地同各式各样的习气作有效斗争的过程。“习气”当然不好,但是常有“习气”的警觉,有了也并不可怕。可怕的在:分明是习气,自己的、别人的、时书的习气,而我们却仍然以为时髦,翕然趋之,拼命效之,就像明清时期学赵、学董造成的虚靡之气,后来者不以为病,反而一心一意学仿一样,只会给自己和时代的书法造成软媚之气,而不是无限生机。
也可以这样说,“习气”是随书法追求中出现的惰性悄然而至的,是怠于思却盲于行的必然。怠堕,从根本上说,是妨碍人类为生存发展而不断进取的大敌,人类必然要反对它,所以人们也不以这种习性在书中的流露为美。
克服习气,首先要在见识上敏锐,而后才是实际上去克服它的意志和力量。见识上的敏锐又取决于文化修养、艺术见识和审美追求,而不是空洞的主观愿望。
原载于《中国艺术报》2002年1月4日第B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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