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甲骨文只是占卜時用的特殊字形,並不是商代的通行字形。
商代晚期青銅器上已有銘文,形體與同時期的甲骨文稍異。相對於同時期金文(記名金文除外),甲骨文更似一種簡化後的寫法。比如常見的化圓為方,以及線條化,都是為了便於刻寫。
可以認為金文風格的字體才是商代的「正體字」,即正式場合使用的文字;而甲骨文則是一種方便起見的「俗體字」(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甲骨刻辭上也有少量非占卜、而是紀念性質的文字,其風格就和普通甲骨文不同,而更接近於同時期的金文。
上面說的是今天還可見的商代文字。
《尚書》中曰:「唯殷先人,有冊有典。」甲骨文中已有「冊」和「典」字,可見商代已經有了竹簡。甲骨文中也有「筆」字,就是毛筆之形。可見商代已用毛筆書寫竹簡。實際上已經發現的甲骨文就有少數是用毛筆蘸墨或朱砂寫的。相對於特殊用途的甲骨文字,以及少量的金文,竹簡上的文字應該才是真正的日常通用寫法。上面也應該記錄著真正的商代文書和典籍。可惜年代既久,今無存焉。
摘自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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