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霰弹枪是在燧发枪面世后不久应运而生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形势和情况的变化,各国军队已很少使用 霰弹枪,而把它主要用于维持国内治安和防止暴乱。
50年代,马来西亚警察部队又把霰弹枪引入了军事领域,作为丛林 防暴枪 巡逻队反伏击战的武器。在 越南战争中,人们也发现霰弹枪是反伏击战的一种快速反应武器。于是霰弹枪重新回到了士兵手中。
70年代以后,军用霰弹枪的发展有了较大的突破,出现了比较成熟的中程弹药。更为重要的是中、低强度冲突成为现代战争的主要形式,防暴和反恐怖战斗也列入了军队的任务范围,因此,霰弹枪和专门设计的防暴枪作为主要防暴武器和特种武器而装备不少国家的警察和特种部队,以及海军陆战队和边防军。
近些年来,由于霰弹枪能实施饱和射击、火力威力大,能在特定的条件下完成特定的战斗任务,许多国家又对它产生了极大兴趣。因此在发展完善小口径步兵武器的同时,很重视霰弹枪的发展,加强了新枪、新弹药系列的开发。
美国三军轻武器规划委员会早在1979年提出近战突击武器系统,要求使用12号弹药,集中发展以杀伤弹、穿甲弹及爆炸弹为主体的弹药族。美国、德国和意大利都相继推出了这类产品,其中意大利的SPAS-15式军用霰弹枪还被列为海军陆战队的装备评审方案之一。另外,美国研制生产的潘科、 伊萨卡和 莫斯伯格12号霰弹枪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西欧诸国研制的霰弹枪明显偏重于警用,如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防暴和反恐怖用低杀伤弹药方面发展迅速。
此外,为了弥补霰弹枪射程不足的缺陷,美国还研制成一种步/霰合一 防暴枪 的武器,已引起军、警界的高度重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霰弹枪由于适合近距离 遭遇战、堑壕战,故被军队广泛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霰弹枪曾发挥重要作用。美国驻太平洋诸岛的海军陆战队在武器装备不足的情况下,曾使用民用霰弹枪击败了日军的夜间袭击和密集进攻。
长期以来,我国警用武器一直是从军用制式武器中选用的,没有一个独立、系统的装备系列,在这个领域,我们远远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这些年,我国相继生产装备了38mm、35mm防暴武器,为平息骚乱、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担任治安保卫任务的警务人员,他们执行任务时所使用的武器绝大多数是7.62mm口径手枪、冲锋枪、自动步枪这些杀伤性武器。军用制式武器的弹头动能高、威力大、杀伤性强,因此许多场合下是不能随意使用的,有时使用也容易伤及无辜,使警务人员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复杂场面。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防暴武器的发展先于我国,而且品种、规格十分齐全,其中12号口径警用霰弹枪的使用尤为普遍。因此,我国有必要为警务人员研制一种应用广泛、适应性强的防暴武器装备。基于这方面的需求,我国研制了97式18.4mm防暴枪。
战术任务97式18.4mm防暴枪配用催泪弹、染色弹、防暴动能痛块弹、防暴动能霰弹、催泪枪榴弹及杀伤霰弹,用于在50m距离内制服隐蔽在建筑物内的暴力犯罪分子,驱散35~100m距离内非法聚众的骚乱人群。主要装备国内各级公安机关所属刑侦、治安、巡逻、防暴等警种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配备用枪规定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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