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铁路12306网站公告,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必先退票再重新购票了。
变更方式:窗口或12306网站
据介绍,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变更不收手续费
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退票价差额时核收退票费
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现行退票费标准
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票面乘车站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计;
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
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以上的进为1元。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前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改签或“变更到站”车票
距开车15天前退票仍收5%退票费
关于完善车票改签服务的公告
车票预售期延长到60天后,铁路部门推出了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便民措施,受到了广大旅客的欢迎。但少数囤票者利用这一便民措施改签车票,占用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为了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感谢广大旅客支持铁路工作,共同维护正常公平购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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