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74号)精神和许昌市教育局、鄢陵县教体局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2.材料审核阶段
3.招生录取阶段
五、信息采集
1.网上报名时间8月4日—8月14日(8月14日后网报注册的不予审核)。
2.请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注册填写入学信息(信息采集目前只能通过电脑进行,手机端无法操作)。需上传户口页、房产信息和照片等,该信息作为学生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
六、资料审核
(一)户籍、房产均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1.《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在招生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
2.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儿童疫苗接种》《幼儿成长档案》、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
(二)房产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1.《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在招生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
2.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复印件)。
4.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与报名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
5.《儿童疫苗接种》、《幼儿成长档案》、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
6. 2020年以来连续5个月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有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三)单位家属院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1.《2020年河南省小学招生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在招生平台上自行下载打印)。
2.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复印件)。
4.《儿童疫苗接种》《幼儿成长档案》、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
5.2020年以来连续5个月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有关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家属院需要单位出具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随后入户调查。
7.出示有法律效力的房产公证材料。
(四)本学区内非鄢陵县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一张一寸蓝底照片。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复印件)。
4.父母一方有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务工单位出具2020年元月-5月份的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父母在本学区内经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居住证(暂住证)、租房协议、租房证明(半年以上的水电缴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疫苗接种》《幼儿成长档案》、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
七、特别提醒
1.家长对照报名条件准备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要求规范、完整、清晰。家庭地址必须显示房产具体位置信息(具体到xx小区x号楼x单元x层x户),找不到住址者不予录取。
2. 8月12日-14日材料审核阶段。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等候学校通知。接到通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陪同学生携带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所报材料按顺序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现场审核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录取。未到现场复核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复核通过的学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核。8月25日前,教体局公布审核通过录取学生信息。
4.学校将通过与公安、房产、工商、社区结合,对学生提供的户籍、房产、家庭详细住址、证明等材料予以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家长可登陆平台随时查看本人录取进展情况。没通过审核的学生要及时变更报名学校信息,尽早到家庭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联系审核。
5.学校招生计划已经满额后不再安排非鄢陵户籍随迁子女审核预录。
6.凡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证件者,审核一律不通过。
7.新开发、未交房、未入住的小区,不符合报名条件。
8.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视为自动放弃到本校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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