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浙江省高院、省司法厅在余杭法院共同召开在线鉴定工作座谈会。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省高院民一庭、司法鉴定管理处、杭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等出席会议,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四十家司法鉴定机构共50余人受邀参会。
近年来,浙江省高院与省司法厅在余杭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试点工作。自今年2月正式上线后有11家司法鉴定机构接入平台,实现在线选择司法鉴定机构,在线支付司法鉴定费用,在线出具司法鉴定意见等功能。累计办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案件近200件,已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大幅度提高审判环节的鉴定时效,将办理司法鉴定时间由原来30天缩短至13天,二是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平台引入法院评价机制,加强对司法鉴定的外部监督,倒逼司法鉴定人规范执业。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前来考察时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并在今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最近中政委(贵阳)会议上进行介绍。
为进一步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积极运用互联网搭建网上平台推动着司法鉴定发展,今年浙江省高院、省司法厅以及余杭法院先后4次召开会议商定将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平台拓展为民事案件鉴定网。
会议介绍了民事案件网上司法鉴定平台的构想,演示了民事案件网上司法鉴定平台与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在线流程的操作,讨论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民事在线司法鉴定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40家司法鉴定机构代表参与讨论。
会议指出,下一步将共同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化建设:一是合作才能共赢,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形成良性互动,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机制,在余杭区人民法院的道路交通事故网上处理一体化平台及民事案件鉴定网是双方合作打造协同联动衔接的典范。二是创新才能发展,打造民事案件鉴定网,将大幅度提高法院委托时效,解决法院公平委托问题,明确法官和司法鉴定人的责任,区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优劣,利用大数据分析促进行业发展。三是规范才能提高,依托民事案件网上司法鉴定平台实现网上鉴定与司法审判工作的全面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倒逼鉴定人规范执业,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科学证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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