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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上午,仓山建新派出所民警在洪塘大桥检查时,看到闽AFM701货车上的货物超过超长,过往车辆纷纷避让。经查,司机黄某某载的是塑料垃圾,准备从仓山运往上街。为了让货物不掉下来,司机在车后加装了拉杆装置以支撑货物。黄某某因载货超长超高被罚款100元、扣1分,他还因在车辆尾部设置拉杆装置被罚500元。民警同时要求司机当场卸载货物以消除交通违法状态。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占曜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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