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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唐纪辨误十则

 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自1956年出版以来,嘉惠学林达半个多世纪,但由于种种原因,仍非尽善尽美,学者们不断从正文、胡注、标点等方面对其指瑕批谬,以期臻于完美。

 笔者在阅读《唐纪》部分时,发现仍有一些错误前贤时哲未予指出,故不揣冒昧,从正文与胡注两方面进行辨误。共集十则,以时间先后为序。


1.《资治通鉴》卷200高宗显庆元年(第6296页)云:三月,以度支侍郎杜正伦为黄门侍郎、同三品。胡注: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

按:两《唐书·高宗本纪》此年此月条,均记户部侍郎杜正伦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册府元龟》卷72《帝王部·命相第二》亦云:“显庆元年三月,以户部侍郎杜正伦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又《旧唐书》卷4《高宗本纪下》此年七月条:“改户部尚书为度支尚书,侍郎亦然。”虽《唐六典》卷3《尚书户部》、《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二》只言明庆(即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未明月份,但《唐会要》卷57《尚书省诸司上》云:“显庆元年七月二十一日,改户部尚书为度支尚书,侍郎亦准此。”可知,杜正伦为黄门侍郎时户部还未改为度支,所以《通鉴》“度支侍郎”应是“户部侍郎”之误。

 

2.《资治通鉴》卷214玄宗开元二十二年(第6805页)云:(二月)方士张果自言有神仙术,诳人云尧时为侍中,于今数千岁;多往来恒山中,则天以来,屡征不至。恒州刺史韦济荐之,上遣中书舍人徐峤赍玺书迎之。胡注:恒山时属定州恒阳县界。

按:此条源出《明皇杂录》卷下:“张果者,隐于恒州条山。常往来汾晋间,时人传有长年秘术,……唐太宗、高宗屡征之不起,则天召之出山,佯死于妒女庙前。……后有人于恒州山中复见之。……遂下诏曰:恒州张果先生,游方之外者也。…… 故正文“多往来恒山中”之“恒山”为“恒州山中”之误,况《通鉴》后文又有恒州刺史荐之之语。又有例证:《旧唐书》卷8《玄宗本纪上》本年二月:“征恒州张果先生,授银青光禄大夫,号曰通玄先生。”《旧唐书》卷191《方伎传》:“张果者,不知何许人也。则天时,隐于中条山,往来汾、晋间,……后人复见之,往来恒州山中。开元二十一年,恒州刺史韦济以状奏闻。”《新唐书》卷204《方伎传》:“张果者,晦乡里世系以自神,隐中条山,往来汾、晋间,世传数百岁人。武后时,遣使召之,即死,后人复见居恒州山中。”

 

3.《资治通鉴》卷220,肃宗至德二载(第7032页)云:怀仁可汗遣其子叶护及将军帝德等将精兵四千余人来至凤翔。

按:《资治通鉴》卷215玄宗天宝四载(745年)正月条云:“怀仁卒,子磨延啜立,号葛勒可汗。”《新唐书》卷217上《回鹘传》:“明年,裴罗又攻杀突厥白眉可汗,……尽得古匈奴地。裴罗死,子磨延啜立,号葛勒可汗,……肃宗即位……”“裴罗”即怀仁可汗,“明年”据《通鉴》记在玄宗天宝四载(745年)正月。直到肃宗乾元二年葛勒可汗才卒,其子登里可汗立,即《通鉴》卷221肃宗乾元二年(759年)四月条所云:“回纥毗伽阙可汗卒,长子叶护先遇杀,国人立其少子,是为登里可汗”,《旧唐书》卷195《回纥传》亦云:“(乾元二年)夏四月,回纥毗伽阙可汗死。长子叶护先被杀,乃立其少子登里可汗,其妻为可敦。”“毗伽阙可汗”即“葛勒可汗”。故《通鉴》前后矛盾,此处“怀仁可汗”当更正为“葛勒可汗”。(本条受到柏杨之书的提示,略加论证。特此说明。)

 

4.《资治通鉴》卷223代宗广德元年(第7152页)云:(郭子仪)谓王延昌曰:“六军将士逃溃者多在商州,今速往收之,并发武关防兵,数日间,北出蓝田以向长安,吐蕃必遁。”过蓝田,遇元帅都虞候臧希让、凤翔节度使高昇,得兵近千人。胡注:武关,在商州西北,雍州蓝田县南。

按:胡注位置应是蓝田关所在。《元和郡县图志》缺卷逸文卷1关内道商州商洛县条:“武关,在县东九十里,即少习也。”《元和郡县图志》卷1关内道京兆府蓝田县条:“蓝田关,在县南九十里,即峣关也。”《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从西攻武关、峣关”条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亦云:“故武关在商州商洛县东九十里。蓝田关在雍州蓝田县东南九十里,即秦峣关也。”则京兆府在商州之北,蓝田县在商洛县西北方向。据此,武关是在商州商洛县东南。

 

5.《资治通鉴》卷226,德宗建中元年(第7281页)云:六月,甲午朔,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崔祐甫薨。

按:《旧唐书》卷12《德宗本纪上》记载此事:“六月甲午朔,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崔祐甫卒。”所不同者在于崔祐甫卒时官衔是门下侍郎还是中书侍郎。据《德宗本纪》前载,大历十四年(779年)闰五月,“壬申,贬中书舍人崔祐甫为河南少尹”,又“召崔祐甫为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年“八月甲辰,以门下侍郎、平章事崔祐甫为中书侍郎、平章事”。两《唐书·崔祐甫传》记崔祐甫的最后官衔均为“中书侍郎”,《新唐书》卷142《崔祐甫传》云:“是岁被疾,诏肩舆至中书,卧而承旨,若还第,即遣使咨决。薨,年六十,赠太傅,谥曰文贞。”《资治通鉴》卷226代宗大历十四年最后一条亦云:“崔祐甫有疾,上令肩舆入中书,或休假在第,大事令中使咨决。”后未再有转官之记载,故可以推知,《通鉴》此处“门下侍郎”应为“中书侍郎”之误。

 

6.《资治通鉴》卷227,德宗建中三年(第7330页)云:(朱)滔行至宗城、掌书记郑云逵、参谋田景仙弃滔来降。胡注:宗城县,属魏州,汉广宗县地。

按:《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河北道贝州宗城条:“隋旧。武德四年,置宗州,领宗城、府城、南宫、斌强四县。九年,废宗州及府城、斌强二县。以经城、宗城属贝州,南宫属冀州。”《元和郡县图志》卷16河北道贝州宗城县条:“本后汉章帝分立广宗县,属巨鹿郡,后魏改属广宗郡。隋开皇三年改属贝州,仁寿元年改宗城县。皇朝因之。”《新唐书》卷29《地理志三》河北道魏州条:“贝州,望。本隶贝州,武德四年,以宗城、经城及冀州之南宫、斌强置宗州,析经城置府城县。九年州废,省府城入经城,省斌强入清河,余县皆还故属。天祐三年曰广宗,是岁来属。”天祐三年是唐昭宣帝在位时期,据此可知,宗城县至少在《元和郡县图志》成书的宪宗朝仍属贝州,胡三省是以后注前,“属魏州”应改为“属贝州”。

 

7.《资治通鉴》卷242,穆宗长庆二年(第7810页)云:(二月)丙戌,以知制诰东阳冯宿为山南东道节度副使,权知留后。胡注:垂拱二年,分乌伤县置东阳县,取旧郡名以名县也,属婺州。《九域志》:在州东一百五十五里。

按:此处胡注沿袭《旧唐书·地理志三》之误。《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江南东道婺州东阳县条:“垂拱二年,分乌伤县,取旧郡名。”义乌县条:“晋分乌伤县置。武德四年,置纲州,仍分置华川县。七年,废纲州及华川县,改乌伤为义乌,以县属婺州。”武德七年已改乌伤为义乌,“东阳县”条中乌伤县应为义乌县,此误《旧唐书》点校者已指出。《新唐书》卷31《地理志五》江南道婺州条亦云:“东阳,望,垂拱二年析义乌置”,“义乌,紧。本乌伤,武德四年以县置绸州,因绸岩为名,并析置华川县。七年州废,省华川入乌伤,更名,来属。”《元和郡县图志》卷26江南道婺州东阳县条:“本汉乌伤县地,垂拱二年分义乌县置,取旧东阳郡名也”,义乌县条:“武德四年,于县置绸州,县属焉,又改乌伤为义乌”可证。此处胡注“乌伤县”应为“义乌县”之误。

 

8.《资治通鉴》卷251,懿宗咸通九年(第8133页)云:先是,遣李湘将兵数千救泗州,与郭厚本、袁公弁合兵屯都梁城。胡注:都梁城,在泗州盱眙县北都梁山。

按:《太平寰宇记》卷16《河南道十六》盱眙郡条:“都梁山在(盱眙)县南一十六里”,又“斗山,在县西南,与都梁山相连”。据此,都梁山应在盱眙县南。《太平御览》卷43《地部八》都梁山条:“盱眙图经曰:都梁山,周回三十里,在县南”,斗山条:“盱眙图经曰:斗山,周回二十里,在县西南,与都梁山相连”,亦可证。又《通典》卷153《兵典六》:“隋末,山贼孟让众号十万,屯盱眙。炀帝遣王世充保都梁山以拒之,久不与战,乃宣言士卒亡叛,使贼中闻之。”《太平御览》卷294《兵部二十五》亦载此事。时隋炀帝在扬州,而扬州位于盱眙县东南,若都梁山在盱眙县北,则炀帝遣王世充保都梁山便无任何意义。因此,都梁山必在盱眙县南无疑,胡注此处应改为“盱眙县南都梁山”。

 

9.《资治通鉴》卷252,僖宗乾符元年(第8171页)云:十一月,庚寅,日南至,群臣上尊号曰“圣神聪睿仁哲孝皇帝”。

按:《新唐书》卷9《僖宗本纪》记载此事为:“十一月庚寅,改元。群臣上尊号曰‘圣神聪睿仁哲明孝皇帝’”,比《通鉴》多一“明”字。《唐会要》卷2《帝号下》、《册府元龟》卷17《帝王部·尊号第二》亦均记为“圣神聪睿仁哲明孝皇帝”,但时间系于乾符二年正月。《资治通鉴》卷252乾符二年无上尊号事,《唐会要》、《册府元龟》与《通鉴》所记当为一事,只是时间不一,《通鉴》此处时间与《新唐书·僖宗本纪》同。综上可知,《通鉴》此处当以《新唐书·僖宗本纪》为是,加一“明”字。

 

10.《资治通鉴》卷256,僖宗光启元年(第8326页)云:(王)潮引兵将还光州,约其属,所过秋毫无犯。行及沙县,泉州人张延鲁等以刺史廖彦若贪暴,帅耆老奉牛酒遮道,请潮留为州将,潮乃引兵围泉州。胡注:永徽六年,分建安置沙县,属汀州。《九域志》:在南剑州西一百二十四里,宋白曰:沙县,古南平余迹也。晋为延平县,太元四年,改为沙戍;唐武德初,立为沙县。

按:《元和郡县图志》卷29江南道汀州沙县条:“本宋置,属建安郡。隋开皇十六年废,武徳四年又置,属建州,开元二十三年割属汀州,因沙丘以为名。”《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江南东道建州沙县条:“隋废县。永徽六年,分建安置。”《新唐书》卷31《地理志五》江南道汀州沙县条亦云:“本隶建州,武德四年置,后省入建安,永徽六年复置,大历十二年来属。”可知,永徽六年时,沙县仍属建州,后来才割属汀州,胡三省是以后注前,应改为“属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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