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25日2时47、50分,
台东西北处发生两次7.3级地震。
地震为双主震型。
台湾东部
灾害最重。
花莲死亡11人,重伤70人,轻伤l15人,房屋倒塌865栋,房屋破坏333栋;台东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77人,房屋倒塌141栋,房屋破坏244栋。
高雄、
台南、
屏东也均有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破坏。全台电力、铁路及公路均受到地震破坏。地震前后伴有地声、
山崩、
地裂、
喷水、
发光现象。地震有感范围遍及全岛各地。
余震范围较广,北至瑞穗,南至知本主山,直径达100公里。到当年年底,共计发生
有感地震10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