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作家劳伦斯,因为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对性爱的露骨描写,曾经被法院以猥亵罪立案审查,他另外还有一句振聋发聩话的是:“跳舞就是与音乐做爱!”
跳舞是人生的极致欢乐,音乐是生命的清澈天籁,能启发人去探索生活之美好,抒发难以用语言表达的心灵状态。怎么会被大作家和智慧者说成如此的不堪呢?
虽然鄙人,比较不能接受,小区广场傍晚的集体大妈舞,惊天动地的快节奏音乐喇叭声,个别老人家起舞狂热如热锅蹦哒的蛤蟆,让罹患失眠症的我有苦而不敢言。
但我还是坚持理解和谅解,因为那让我心地阴险的,想起法布尔《昆虫记》:“别责备成年蝉的狂热,它在黑暗呆四年,穿皱巴脏外套,如今他服装标致,歌唱响亮是表达欢愉啊!”
人,摆脱孤独和寂寞是徒劳的,幸运的是,偶尔会有空隙将其填补,伴随起舞即是好办法,那是如诗人雪莱讲的,驾驭白云轻车,高临海洋峻岭,乘汹涌长风远航。
同为英国人的哲学家蔼里斯,也曾经如此诠释:“如果我们漠视舞蹈艺术,我们不仅对肉体生命的最高表现未能理解,而且对精神生命的最高象征也一样无知。”
只是,身为工薪一族,我生活在需要劳碌的时代,身心经常处于压力包围之中,渴望安静和歇息,伴乐起舞只是偶然的奢侈享乐,更何况或者何必,将其堕落为俗气的扰民恶搞?
舞蹈是艺术,是让身体以有节奏动作为表现手段的艺术,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传递情感和交流思想,只是艺术的最终前提,是优雅和美啊,是须要在适宜场合才表达的啊。
劳伦斯还讲:“性交是谈话的一种形式,谈话把字句说出来,性交沟通感觉和情绪。”只是过分失常和喧哗的谈话,会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更令人觉得有炫耀的嫌疑。
以跳舞音乐来讲生理?以生理来讲跳舞音乐?不得而知,只是这样比喻实在会让道学家判为非常欠妥,鄙人向来反对假作正经的矫情与教诲,但是同时坚决的认为:美丽而令人愉悦舒服的事儿,如果处置失当,最终到来的必然是尴尬与荒谬的突然降临!
事实是:劳伦斯并没把跳舞与音乐,视为猥亵龌蹉,反而将其看成是人的身心的自由解放,为此他总结:“有什么必要介意呢?没什么羞耻可言,所有欢乐就在舞蹈本身,和着音乐应该跳舞,不停地跳,把灵魂在舞蹈中表现出,仿佛就是运动与生命的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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