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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之害
2013-11-02 平安北京
中国人讲究“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但饮酒过多既伤己身,也会伤害他人、危害社会。《北京晚报》记者从东城检察院获悉,近年因醉酒引发的犯罪现象较为突出,该院近3年办理了270余起因饮酒过多引发的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390余人,平均每年约有上百人在酒后犯罪。而这些案件以危险驾驶、暴力犯罪居多。
据悉,酒后犯罪的性质一般都比较严重,突发性较强,作案手段残忍。有关统计表明,在寻衅滋事、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妨碍公务等恶性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约有三成左右是酒后犯罪。
此外,醉驾案件今年也出现反弹。东城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永格告诉记者,危险驾驶案件,自2011年“醉驾入刑”后,数量在一段时间内曾经下降,但今年1月至10月,东城检方办理的涉危险驾驶罪案件共有40余件,已和去年全年的数量基本持平。分析主要原因可能是“醉驾入刑”已有两年多,人们的防范意识有所放松。
醉酒之害——桥头逆行撞警车
2013-11-02 平安北京
普通车辆与警车相撞这种情景,可能在电影里并不陌生,现实生活中却不多见。今年9月28日,东四十条桥附近就上演了一幕。当天凌晨2点左右,男子赵某酒后驾车,行驶至东四十条桥附近,忽然发现前方有交警在拦路夜查。
赵某情急之下,迅速调转车头,不顾危险沿着主路逆向飞速行驶。交警迅速调来警车,迎面拦截赵某的车。伴随着车辆的撞击声,赵某的车被警车逼停在道路上。随后赵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赵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毫克/100毫升,远远超过80毫克的定罪标准,属于醉酒驾车。
后经法院审判,赵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
醉酒之害——大姐变泼妇打骂交警
2013-11-02 平安北京
今年夏天的一天,丁女士与朋友聚会时喝了几杯,没想到不胜酒力,散场之后已经摇摇晃晃。丁女士独自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可是在车上她又说不清自己的住址,无奈司机师傅只有求助交警来处理。
但丁女士见到交警后一直骂骂咧咧,还时不时挥动手臂推搡交警。交警当时就警告她,若再动手打人就是涉嫌妨害公务。满嘴酒气的丁女士仍然骂声不断,继续殴打交警。
按照法律的规定,以暴力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就构成妨害公务罪,醉酒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检方认为,丁女士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目前悔恨不已的丁女士正在等待法院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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