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元言录 由于全球经济热潮的影响和国民教育的失策,现在人们基本上都没有较高的社会理想的追求,为人处世缺乏对天道和天理的敬畏,缺乏使命感,日常关注的大多是形而下的东西。“但计得失,不论是非”。黄庭坚在《书缯卷后》里曾经提道:“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征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绝大部分的书法家在思想上都强调艺术必须张扬“个性”,但是,在其书体和书风的选择甚至工具和材料的使用等行为上的表现,却往往是不折不扣地“从众”。这种矛盾的背后,其根源,是自性的迷失。因为自性迷失,所以无明;因为无明,所以浮躁;因为浮躁,所以跟风;因为跟风,所以难以免俗;因为随俗,所以成不了大家。 凡学问之事,得皮毛易,入其筋理难,在书法的国度里求法也不能例外。我认为书法之“法”有大、中、小之分。小法,乃一碑之精神、一帖之法度,为入门之钥匙;中法者,乃某路某体之成规,须精研计较方能去芜存真锻成独门笔势,为一时名家;而熔众体之妙、合百家之长、删繁就简、领异标新、足开一代风气、为万世师表之楷则,方可以称之为书之大法。我个人认为,当今之世,得小法者众,得中法者稀,得大法者若无。 我们应该承认,在一切向钱看的时代,固守专业操守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而了不起的事情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连百年老店都有可能让人失望了,何况个别年轻的民间的“专业社团”呢?所以,“社团”不作为或者兑化变质等等,在市场经济社会的某个阶段里,是很正常的。 技法只是名相,而非艺术之本质。但必须有技法,才能表现艺术内在之精神。 说实话,我不知道什么是技法,但我认可“技近乎道”的说法 在笔法上,我是推崇“屋漏痕”的。另外,我写字的时候一般依靠两种感觉,一种是“游刃”的感觉,另一种是“起舞”的感觉 所谓的技法应该是因人而异的,是独家的体验,也就是所谓的心法,不一定轻易传承得了。所谓“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是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展览上,我发现,很多作品的落款都是这样的:“唐诗一首”、 “某某某书之”…,几近于千篇一律。不仅反映了书坛的跟风陋习,我们的书法家缺乏主见;更暴露了作者群文化素养的不足,对自己的学术也不具备应有的责任心。 “字外功夫”,会从作品的内容、形式、格调、气息等各方面自然流露出来。好像一个人,言谈举止无一不打上学识修养的烙印。“胸有书卷者,作字大都不喜俗韵。未免百法求生,以为洒脱之趣。(汪沄《书法管见》)”苏大学士则认为:“世之小人,字书虽工,而其神情终有睢盱侧媚之态,不知人情随想而知,如韩子所谓窃斧者乎?亦真尔也!然至使人见其书而尤憎之,则其人可知。” “学书尤贵多读书,读书多则下笔自雅。故自古以来学问家虽不善书,而其书有书卷气。故书以气味为第一,不然,但成手技,不足贵矣(李瑞清《玉梅花庵书断》)”。我们常以“出语不凡”赞叹内秀之士,凡是 “多读书”的人,应该是不会轻易在那样的展览上拿出“白日依山尽”之类的作品来的。除非有其他的艺术考虑,如老歌新唱等。这也从侧面看出中国书协在这方面的把关之不足。 我认为,汉字书法对于人类文明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 对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民族文化及其精神进行诠释; 二、 为世界文化的交流与沟通,提供了极佳的介质; 三、 可以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与团结,促进世界和平; 四、 是世界美术史上最为古老的一种艺术形式; 五、 与各门学科建立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六、 是东方文明的象征。 “书法大师”,我想起码是同时精通以“碑”、“帖”、“印”三大体系为基础的书法全学科之学理的人物,那是凤毛麟角了。500年能出一两个就很不错了。 我有幸得入梁披云先生门下,之后,经常看先生写字,发现先生书法作品的内容除了自作诗词和对联之外,大部分都是《论语》和《孟子》的句子,于是,我就悄悄地找来这两部书,慢慢地看,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系统地接受圣人的教育。 把自己曾经学习过的东西放下,轻装上阵,怎么舒服就怎么写,不要因循某种模式,顺其自然,这样才能找到心手双畅的感觉。 《毛泽东选集》,五卷我是通读的。没有人要求我这样,是我自己喜欢。我喜欢毛主席的平民作风,喜欢他的深入浅出,喜欢他的收放自如,喜欢他的博古通今,喜欢他的高屋建瓴,喜欢他的辩证,喜欢他的发人意表之外的思维。 《史记》和《资治通鉴》可以当小说看,也可以当作历史来研究。我是拿《论语》的思想来印证《史记》和《资治通鉴》里面的人物和事件的,其中的得失因由很值得研究。 《汉语诗律学》是在恩师潘主兰的指导下修的,当时还有一本《人间词话》。听潘老讲诗是一种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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