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还债天经地义,出售学位背离教育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实验中学校长郑炽钦透露说,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投入政府借贷占了四成,相应的,高中四成的学位,都被拿来高价“出售”用于还贷。据他了解,存在类似情况的学校,广东省至少还有六至八所。(1月27日《新快报》)
不管是什么原因,学校既然欠了外债,那么就必须偿还,这一点毋庸置疑。学校通过高价“出售”学位的方式还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偿还了学校的部分债务负担,有利于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但是,学校不同于其他欠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公益性是其第一本质属性,所以学校不能随意将自己拥有的资源拿出去卖了还债。而学校卖学位的还债手段,无疑直接破坏了教育公平,加重很多家庭的教育负担和支出,损害了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严重背离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事实上不管是中学外债的形成,还是大学外债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原因都一样,主要在于两点。一方面政府的教育投入欠账太多,导致学校举债办学,不得不通过向银行借贷款维持学校的正常教学和运转,甚至一些地方不但不向学校投入资金,相反财政找学校要钱。另一方面,很多学校特别是重点中学以及大学在财力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宣扬政绩,或者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主动或在政府的引导和要求之下,不管自身实际需要,盲目扩张学校规模,大势借贷建设新校区、建设分校或者整体搬迁。
因此,学校还债关键要溯本清源。如果是因为政府在教育投入上的历史欠账造成的学校外债,那么就应当由政府财政直接承担和偿还,而不是将债务推给学校,让没有盈利能力的学校自筹资金还债。另一方面,如果是因为学校盲目扩张建设造成的外债,那么可以由学校用还债,但是应当是用学校的有形资产还债,而不是学校用拥有的教育资源还债。笔者以为学校可以通过盘活、变卖学校闲置资产的方式还债,比如对外公开拍卖闲置的校园土地和校舍。实际上很多学校在扩张规模之际,圈占了大量低价土地,由于资金不足,无法开发而闲置,甚至制造了一批又一批烂尾工程。当然,政府也必须出台政策减轻学校的还债压力和负担,对于学校的外债,应当实行停息还本政策。
总而言之,学校还债的渠道有千万条,唯独不能走卖学位、卖学生这样的出卖教育资源途径。学校还债应当在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确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之下,学校不能为了还债像个人一样砸锅卖铁或者采取破坏教育公平的方式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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