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价局:市民不要因为数额小就不在意,遇此问题要及时举报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张婉) 省城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车收费已有明确标准,但不少市民有的因为不知道,或者虽知道但认为被多收几毛钱是小事不值当,就很少向物价部门举报,导致存车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太原市物价局提醒市民,不要因为数额少就不在意,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及时举报。
“每次收费的大姐都特别肯定,所以我一直以为自行车存车费就是5毛钱呢!”市民张女士说,她在超市、商场、车站等地存车时,每次存车处的工作人员都收取5毛钱的存车费。而经常关注省城新规定的市民王先生则表示,他知道电动车存车费标准是0.5元/车·次,但是大部分存车处都按照1元收,虽然觉得不符合规定,但只是几毛钱的事不值得计较,每次也都多交了。
21日上午,记者走访省城书店、超市、车站等多处的存车处了解到,收费大多是自行车0.5元/车·次,电动车1元/车·次,摩托车1.5元/车·次。在新建路一家商场门口的存车点,记者向看车人质疑电动车收取1元/次的做法时,看车人十分肯定地说,“存电动车就是这个价,那么多人存车也没问过!”在朝阳街圣亚商场的存车点,市民李刚交了1元的存车费正准备离开。“我知道物价部门有收费标准,可看着收存车费的老大妈每天坐在寒风中,也挺不容易的,多给几毛钱就当献爱心了!”也有市民表示,几毛钱找零太麻烦,不要也罢。
太原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在检查中发现,省城存车费收费普遍高于收费标准。而2009年3月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是:白天(夏季:8∶00~20∶00;冬季:8∶00~18∶00)自行车0.3元/车·次,电动自行车0.5元/车·次;夜间(夏季:20∶00~8∶00;冬季:18∶00~8∶00)自行车0.5元/车·次,电动自行车1元/车·次。跨时段存车,择高计价一次;连续存放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最高收费不超过:自行车0.8元/车·次,电动自行车1.5元/车·次。
“一直以来,存车乱收费问题很难解决,这跟市民不积极举报有很大关系。别以为存车费多掏几毛钱,不值得计较。”工作人员说,市民应积极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存车处一般是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市民遇到乱收费时,可向街办举报,或直接拨打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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