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着绣个鸳鸯什么的,就算是春心荡漾了,绝对地羞为人知。家境好的,比方富二代的千金小姐,能在后花园荡个秋千、抓个蝴蝶什么的,已经是很奢侈的娱乐活动了。 ![]() 当然,古代社会还有着另一面。自管夷吾先生开设中国最早的“女闾”(也就是官办那啥,相当于民营的洗浴、歌厅、娱乐城、夜总会等类)以来,也不乏花街柳巷,古代娱乐界特别受附庸风雅人士的追捧,多有朗朗上口的诗词传世。 官办的有时也是为了税收,“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魏书》)。但这种场所就像红灯区,是特殊地域,仅限于几处繁华的都市,不是哪里都有。在光脚插禾抡镐锄地的民间,是想也不要想的,粜上一袋子大豆高粱去玩高雅,下顿吃什么呀。 古时的政治也是男人的事,女人要讲妇道,不能随便抛头露面。即便太后临朝听政,前面也要垂个帘子,这不光是一个尊严和政治需要的问题,也是女人的禁忌使然。 ![]() 不过,思想范畴的东西不好控制,各个朝代、各个时期,男女荒乱之事也多有流传。要说男女关系真正开放的时代,则非唐朝莫属。 ![]() 唐朝之所以性开放的原因很多,唐朝皇帝的“乱伦”失德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真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当皇帝的都不讲究礼法道德,朝野上下不拘礼法、不重贞节之风便油然而生,并渐成气候。 究竟“脏唐”脏到何种程度?纵观唐朝的“性开放”,大致可归纳成“四大特征”。 特征之一:皇室乱伦失德。 李唐皇室始终秽事不绝。 唐太宗李世民登上皇位后,便将亡弟李元吉之妻霸为己有,让弟媳妇成为自己的杨妃。之后,李渊从父兄子、卢江王李瑗谋反,李世民将其诛杀后,又将其妻纳入后宫陪侍左右。 ![]() 唐玄宗李隆基则夺儿媳妇杨玉环为自己的贵妃,宫中礼数实同皇后,可谓“公媳恩爱”。 更有武则天、太平公主,韦后、安乐公主,两对母女公然包养男宠、淫乱宫闱;高阳公主则与辩机和尚私通,并赠侍女二人给丈夫,似乎像是一种“性”交换。 特征之二:狎妓淫乐成风。 皇室如此丑态百出,就难免上行下效,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犹自笙歌彻晓闻”。唐代是古代妓业的繁荣期,并形成教坊妓制度,宫妓盛行不衰。 ![]() 在唐代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宴宾典礼,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游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于是官妓迅速崛起。 特征之三:性自由度空前。 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看重,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婚前性行为、婚外恋较为普遍。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而是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便为他们完婚。 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同住在旅舍中。 ![]() 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中,看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便问:哥哥喜欢我吗?若能得一次宠爱,小女子死了也无怨。军官答道:做一回“露水夫妻”如何?赵氏说:暂为“露水夫妻”也会记住哥哥的。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这很像是当今的“一夜情”。 据文献记载,唐代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试婚时要签一份试婚协议书。 特征之四:女性不重贞节。 唐代女性可不守贞操,不重贞节。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会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唐代公主再嫁的达23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 ![]() 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寡妇。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韩愈的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唐朝的性开放着实令人吃惊,确实和现代社会有些相似,但现代的女人和古代女人相比,有一点是现代女人所不敢做的。 中国人之所以看重入土为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历史传统中大家都认为只要我们厚待祖先,祖先也会厚待我们。上千年流传下来的习惯肯定并非是一朝一夕可以很快转变的,但随着我们都更加文明理性的看待“死亡”,日后绿色环保型的丧葬方式必将成为主流,入土为安也将成为特定的“历史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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