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边兵入卫兵,火器既已如前不足恃,而弓矢之外惟有短刀,弓之劲既不如彼矢之利,复不如彼临时胆定力舒,近发必中,又不如敌。及至近身,敌在马上,我兵亦以马交锋,则马不如敌强,刀不如敌利。且军士之刀,平时砍木砍柴,芒刃已丧,白铁尺余,仅有刀名,即谓之赤手可也。如以步斗,敌在马上我兵步下,持二尺短刀,欲仰逆马首,上砍贼头,虽倍两刀之长,亦不相及。是今日所以御敌之技,件件短于敌,件件不如敌,而悉使敌得其长,尚可以语战乎?
《纪效新书》,其中的弓箭训练部分要求普通步兵能在百步开外的距离射死敌人。明朝的“步”是有标准长度的,一步等于5尺,一尺等于34厘米(明朝尺度不一,量地尺、裁衣尺、营造尺、音律尺相差甚远,这里以官方审定的量地尺为准),百步即170米。现代弓箭爱好者用反曲钢片弓射塑竿铝头箭,弓较软,箭很轻,平射最多100米,箭就落地了,想射到170米这么远,必须抛射,也就是45度角仰望天空,朝天射出,让箭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斜抛物线,最后在远远的地方落下……但这样射箭缺乏准头,很难射中靶子(除非是大规模作战,向远方敌阵万箭齐发那种)
《宋史·岳飞传》里写过岳飞的体力:“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宋朝一斤相当现在0.6公斤,三百宋斤即180公斤,相当于397磅。岳飞天生神力,当年他不到十八岁的时候,作为一个力气还没长全的毛头小伙,居然能拉开将近400磅的超级硬弓!
玩过弓箭的朋友都知道,我们现代人用的弓一般都是几十磅而已:初学者用30磅到60磅的弓,打猎用60磅到80磅的弓,特种兵训练用弓也不过只有100磅上下而已。不瞒各位,我平常也玩弓,我用的弓只有60磅,但也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能把它拉满。我见过最厉害的家伙,双臂经受过专门的力量训练,状态最佳的时候(例如有女生在场),可以将120磅的弓拉满,赢得全场尖叫。而人家岳飞的弓将近400磅,真是天生神力啊!或许《宋史》上写的“挽弓”不是拉满,只是拉开,但能把这样的超级硬弓拉开一点点,也需要十分强大的臂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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