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的文章中写了自收自支单位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可能面对的情况,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三点要求去看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大家会对改革的走势明朗很多。只有小部分的自收自支单位单位会改制转为企业,大部分将会与其他单位合并,剩下的一部分保留。
那么这么多单位改变,原单位人员会将会怎么安置?
编外人员的安置方案之前有发过一篇文章,现在是置顶状态,感兴趣可以去看下。这边说下我所知道的编内人员安置方案。
行政编制。这个没啥好说的,稍微有点关注这次改革的都知道会实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不管单位怎么改行政编制都不会丢,最多换个单位继续干活。
参公编制。参公编制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难题,单位是改行政还是改公益事业单位,人员是转行政还是要直接归为事业编制,这些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改革方法,但就目前来看除了几个省有小道消息,其他的都在等待国家的方案。目前辽宁省有把一些参公执法大队直接改为事业单位,有的省份把参公单位直接转为行政单位,但不管改成什么单位,除了个别几个人员通过内部考试转为行政编制外,其他的人员还是暂时保留了参公编制。
个人认为,除了辽宁等比较激进的省份,其他的应该会实行老人老办法,就跟之前处理工勤编制一样,保留编制,只出不进,一直到参公编制自然消失。
事业编制。对于合并或者保留的单位编制人员的安置比较明朗,不管单位之前有没有行使行政职能,这次改革后事业编也不能直接转为行政编制,但也不会丢掉事业编制。这些合并或者保留的单位事业编制会跟着单位,单位合并,编制就转到新单位;单位保留,编制还是留在那边。
对于改制转企的事业单位,人员能分流的尽量分流到其他单位。对于分流不了的事业编制,现在各地出台的安置方案又有所分歧。我现在知道有两种安置方案。
一种是山东淄博,淄博早在16年就出台转企人员安置方案,这次转企人员还是会按照该方案进行。大体就是跟工勤编制一样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算划转到企业,之前的事业编制还是存在,工资及各种社保、福利待遇的发放渠道不变。只出不进,直到这批人员的编制消失、
另一种是辽宁鞍山,鞍山规定转制的单位可以给予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看其表述很可能5年后就直接收回事业编制。
个人认为鉴于辽宁省的此次改革太过激进,大部分省份应该不会效仿,实行老人老方法比较大靠谱一点。
以上是我根据这阶段收集的一些材料分析推测出来的,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留言,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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