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下称《献血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其中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虽然不得买卖,但并非血可以无偿使用,《献血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就是说,使用血液本身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即使病人没有献过血,血液也是无偿提供给的,但在其他环节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用血者来承担。
但为了调动和鼓励民间无偿献血积极性,无偿献血者在用血时可以享用一定的优惠,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而且“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各省、市的规定略有不同,不过一般来说,无偿献血总量低于某一个数值(比如400毫升或者600毫升等)可以享受从等量免费用血到两倍、三倍等量用血的优惠,而超过某个数值之后(800毫升或者1000毫升),一般都可以享有终生免费用血。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在标准之内,无偿献过血的人可以免费用血,而在标准之外的,即便是无偿献血者,也须缴纳相应的费用。
用血收取成本费用的做法也是国际惯例,在各个国家,因为采血、检测、储存等产生的费用一般都是算到需要用血的病人身上的。而且由于人力成本比较高,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疗用血成本要比我们国家高的多。美国和加拿大都是实现了基本全部医疗用血来自无偿献血的国家,在美国一个单位(200毫升)全血的价格平均约为300美元;而加拿大一个单位为264.81美元。欧洲的希腊还没有实现全部无偿献血,一个单位的价格在公立医院一般为294到339欧元之间,而在私立的医院里可以达到400多欧元。值得一提的是, 在这些国家,非献血公民在临床用血时,除了缴纳用血成本费用外,还需交纳血液成本费,无偿献血者才免交血液成本费,而且献血者并不像中国享有用血的优惠。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