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科技活动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总数不低于2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材料:宿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
申报流程:企业准备申报材料 县经信局初审 报市经信委审核 市经信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文件公布和授牌。
办理时限:不限
收费标准:免费
服务承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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