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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村江北区半浦村郑保华宅

        历史文化名村江北区半浦村郑保华宅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村半浦村的郑保华宅(故居),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江北区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时间2008年12月,公布时间2012年9月)。是一处明末清初建筑风格的宅第民居,整体建筑坐北朝南,原始中轴线有门厅、厅堂、后屋及东西厢房、偏房等双合院式布局。郑保华部份为东厢房与东偏屋,其建筑坐东朝西,东厢房楼房和东偏房平屋各四间。 郑保华(1905—1952),字亚男,出生于慈谿鹳浦(今慈城镇半浦村东隅)——书香门第。民国时期在法学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法学家、法律家、教育家。 宁波效实中学毕业(旧制八届),16岁保送到上海复旦大学商科,获商学士学位,因成绩优异受于佑任、邵力子、陈望道等器重留校任教。 1928年受陈布雷(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副部长、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兼任复旦大学中国国文科新闻组(新闻系前身)教授)和吴经熊(原国民党政要、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博士)先生启发,再次入我国最著名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深造,是中国核准培养的第一批法学硕士(LL.M)。毕业当年经舅父翁文灏推荐,前往英国、美国和德国考察、交流和讲学。返沪后,与吴经熊先生合作在上海设立律师事务所,受任江南学院、东吴大学法商学院、三吴大学、沪江大学商学院等大学教授,兼理编辑,上海信托公司法律部主任要职,是当时中国法律教育的主力军之一。 “著作如云、名重一时”。他在上海复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律学院学习与工作期间,如文学方面:是复旦季刊、黎明周刊(民国日报附刊)主要撰稿人;商法方面:《商学期刊》、《法学杂志》、《法令周刊》、《东吴法声》、《中华法学杂志》、《人言周刊》、《申报》、《信托报刊》、《法学季刊》都有他的论文与译文。《社会法律化论》作为民国时期重要法学文章,入选由法学大家吴经熊、华懋生先生合编的《法学文选》,此文与《英美民法与吾国民法关于夫妇财产关系之比较》入选由何勤华、李秀清主编的《民国法学论文精萃》。由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主编的《中国法学史》中,高度评价郑保华专著《法院组织法释义》一书,称这位民国时期著名民商法学家、诉讼法学家还有其它作品。作为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人,参与了五五宪草、比较法研究、民国司法改革等工作,为绘出近代英美法启蒙、法律教育、宪政探索和民族自立的光谱作出奉献。(图1、2:郑保华先生照片与其法律著作《院法组织法释义》局部)。 图1、2:郑保华与民国《院法组织法释义》 

一、郑氏建筑总体布局 郑氏祖屋,现存建筑有东西厢房各四间,东偏房三间,其中郑保华宅为东厢房和东偏屋,东厢房为楼房结构,东偏房为平屋结构。祖屋建筑的中轴线堂前(中厅厅堂)为五间二弄建筑,因2015年8月的“桑纳”台风被吹塌,其后楼倒塌年代更早,前厅因住户改建新屋被拆除。现存西厢房建筑为郑鑫水住宅,其为民国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襄理兼出纳科主任,是郑保华叔祖(吴经熊姐夫)。目前,郑保华宅建筑基本保存完好和结构完整。 

二、郑保华宅现状与残损情况 现存郑保华宅,为郑氏祖屋的东厢房和东偏房两处建筑,其中东厢房为楼房共四间;东偏房为平屋现存三间。 1、东偏房建筑保存现状 东偏房为五柱七檩中柱落地、前檐出二步、后檐出三步抬梁加前后出檐一步式传统木结构建筑(图3、4:东偏房梁架结构)。 图3:东偏房山墙梁架结构情况 图4:东偏房后檐延伸一步的梁架结构情况 现存东偏屋后墙与郑氏祖屋的整个外围墙体,均采用俗称为“6斤青砖”的砖块所砌成,砌筑的“斗墙”为“二顺一丁”37厘米厚的传统标准墙和部分实叠墙;墙体表面涂抹传统“麻筋灰”,涂装工艺较为精细;在砖砌墙体的下部分,筑有“墙裙”,“墙裙”均用青灰色45厘米×110厘米以上不等的条石,从墙跟砌至砖块基部,其砌筑为“二顺一平加一顺”的条石错缝横砌法,即条石横砌两层上压平板,再横砌条石一顺的“墙裙”结构,其立面效果是“三顺横板隔一平铺板作错缝砌”样式(图5、6:墙裙与北墙双扇小门照片)。 图5、6:北墙“墙裙”与东偏房“北墙双扇小门” 东偏屋建筑三间的北梢间,正立面(朝西)设有两扇玻璃推窗,窗两侧原余塞板用砖砌筑,窗栿下砌砖墙,余塞板南侧设单薄板门一扇(图7—1:梢间改建与门窗照片);北次间立面有双扇五抹格扇摇窗,窗两侧仍设余塞板,窗栿下为传统龙骨砖墙(图7—2:次间照片),其屋入口之门设在明间前檐推进一步的串梁下,为双扇薄板摇门(图8—1:薄板门照片);明间大门位于正立面前檐推进一步的檩下大面板下方,原始木板隔墙立面改为现代红砖砌筑,正中间装现代三抹双扇木板摇门(图8—2:现代摇门与红砖砂灰墙照片)。 图7—1:东偏房次、梢间正立面情况 图7—2:东偏房次间双扇五抹格扇摇窗 图8—1、2:东偏房次间前侧双扇薄刀摇门与现代双扇摇门 东偏房建筑主要残损情况: 建筑屋面局部漏水现象,部分立面因住户使用原因被改变,内部构件因长年失修和无保养等原因,原始油漆早已剥蚀和消失(图10:无油漆构件照片),部分木构件也有霉烂槽朽现象,南侧屋有变形倾斜现象(图11:东厢房南侧山墙墙体倾斜照片)等情况。 图10:东厢房南次间与明间立面情况 图11:东厢房次间背立面、墙体倾斜及结构情况 2、东厢房建筑现状 东厢房为楼房建筑,为七檩五柱、第三第五步抬梁加前后各出一步结构建筑,楼下前后檐各出二步成宽檐巡状。前下檐梁架结构为抬梁加童柱两檩出檐,因厅堂倒塌时被拉倒(图12等、13等、14等:东厢房明间后檐推进二檩梁架,与前檐二檩倒塌残损情况)。 图12—1、2:东厢房明间后檐推进二檩梁架与前檐倒塌残损情况 图13—1:倒塌堂沿与东厢房前檐损毁情况 图13—2:东厢房前下檐口梁架倒塌情况 图14—1、2、3:塌厅堂东西山墙部分梁架、现存东厢房正立面情况 明间背立面推进二檩装挂面门窗,正中立面设两扇五抹格扇摇门,门边两侧设余塞板砖砌隔断墙(图15:明间正立面照片)。 图15:东厢房明间正立面与下檐盖瓦情况 北次间与北梢间,正立面(朝西)设有双扇摇窗加单开板门,窗槛下用木板作围护结构;背立面(朝东)改为红砖墙,墙上开设玻璃推窗四扇和木板门一道,其原来下檐顶改为水泥平顶,兼作阳台用,楼上的立面全部改为通排玻璃窗,窗下有红砖砌墙,窗侧有一道现代玻璃单扇摇门(图16:东厢房背立面照片)。两间的室内前部(西侧)均设有上下楼梯各一部,可各自上下楼,在次梢两间之间的楼梯顶头设板壁,将两房自然分隔成二间,并在板壁开设了一道小双扇门,做到两房既能独立使用,又能相互通达与封闭的分房隔断效果(图17—1、2室内楼梯等照片)。 图16:东厢房北次间、梢间正立面情况 图17—1、2:东厢房次间室内楼梯情况 南次间背立面(朝东)基本保存较完整,下檐立面板墙上设四道玻璃推窗,窗两侧为余塞板,余塞板的槛下设青石板四块,屋面檐口盖瓦有滴水无勾头(图18、19:东厢房梢间立面与盖瓦滴水照片)。 图18:东厢房南次间背立面(朝东)玻璃推窗、余塞板、青石槛下板、下檐盖瓦滴水以及楼房木板摇窗、余塞隔板等建筑构件情况 图19:东厢房下檐盖瓦与莲荷图案滴水情况 东厢房南次间的南侧,原有厢房梢间等的其他建筑,现为村民新建的两层水泥结构建筑,原房在建该屋时被拆除。 东厢房与东偏房之间在明间上设有甬道,相互通达(图20:天井与甬道照片),甬道上部原搭建有“人字坡”避雨“过路”建筑物,现已不见。甬道与两房的阶沿取齐同高,比两房之间的天井高出约8—10厘米,并在两房之间的次、梢间天井处,设了一道透窗“花墙”,原墙上的花窗窗格用方形花砖砌筑(图21:郑家永全家合影背后花墙照片),其既是房屋的前后隔墙,又是天井间的一道园艺景观墙,现花墙已残损和被改建(图22:残损与改建情况),天井处设有集水的散水装置,其排水的散水孔做得比较精致与美观(图23:精致的散水孔)。 图20:东厢房与东偏房之间天井和甬道情况 图21:郑家永全家在东厢房与东偏房间的花墙前合影(70年代) 图22:东厢与东偏房天井间花墙残存情况 图23:两房之间的天井中,有做工考究的钱纹落(散)水孔 东厢房建筑主要残损情况: 建筑屋面有局部漏水现象,特别是建筑背立面的次间与梢间后檐下部的原始立面,因住户实际使用等原因,被改建成红砖墙,并开玻璃摇窗和现代薄板单摇门,上部做成现浇或洞壳板水泥平台(见上照片);南次间和明间的正立面(朝西),因厅堂(堂沿)建筑的倒塌,其下檐口也被同时拉倒和损坏(见上图13、14等照片);该房的内部梁架檩条、屋面椽子、地面铺板等建筑构件,因长年失修等原因,油漆剥蚀和消失,部分木构件有霉烂槽朽现象;南侧墙体有变形和倾斜以及外露梁架有槽朽等情况(见上图11照片)。 3、郑氏祖堂(堂沿) 郑氏祖堂建筑,因2015年桑纳台风侵蚀而倒塌,所毁建筑是郑氏祖屋的主体堂沿(堂屋),及东厢房正立面(朝西)明间、次间的两间下檐部分,目前堂沿与东厢房(下檐)建筑的大部分构件及瓦件等材料,均杂乱地堆在原地,大部分建筑木构件与瓦件,均因当时倒塌损毁和风霜雨雪等浸蚀等原因,发生霉烂槽朽,已无可利用和使用。 堂沿(厅堂)建筑修复建议: 因该建筑受台风影响而倒塌,绝大部分木构件、砖瓦件已损毁贻尽,无继续可利用和使用的实际价值。建议在“郑保华宅”的抢救性修缮中,堂沿作为该建筑的主体与宅第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充分予以考虑现场清理与恢复重建,所恢复的整体建筑平面布局,应当依据其现场情况给予重建,重建建筑为五开间抬梁穿斗混合式结构形式,即明次间抬梁式,梢间穿斗式。并恢复其原有使用功能,作为郑氏家庭和郑保华先生史迹等陈列展示厅,以显郑氏一门对党和国家所作出贡献的馈彰。 

三、维修原则与措施要求 根据2015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四章“保护措施”的第廿四“保护措施是通过技术手段对文物古迹及环境进行保护、加固和修复,包括保养性维护与监测、加固、修缮、保护性设施建设、迁移以及环境整治”和第廿七条“修缮包括现状整修和重点修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本次修缮,修缮工程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措施,建议如下: 一是整体修缮。在郑氏建筑群的现状保存情况下,对建筑出现的歪闪、坍塌、错乱和残损部分进行整修与修缮,并清除经专家评估认为是不当的添加物等,如郑氏建筑群的重要主体堂沿(厅堂)、东厢房正立面(朝西)及下檐走廊、东厢房北次间与梢间改建的后檐部分、东偏房与东厢房之间的花墙等实施恢复、修复等工程; 二是重要修缮。重点修复和恢复区级文保点“郑保华宅”稳定的建筑结构状态,在修整中修补已损坏和添补缺失部分的构件等,如东厢房正立面(朝西)下檐梁架、檩条、椽子、屋面等结构部分; 三是局部加固。进行建筑局部的直接加固,主要是通过对建筑构件的局部支撑或补强办法,来恢复和稳固其建筑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东厢房外露的南立面山墙和西立面梁架等,消除褪变现象,修复损坏构件等; 四是环境整治。主要是针对郑氏祖堂的后屋、东侧已残毁建筑的现场整治和清理,特别对损毁建筑的砖石瓦件等清除与清理,恢复整洁干净的庭院与周边环境; 五是建立档案。整个修缮工程应做好详细的修缮前、中、后文字和照片等记录档案,特别是对补配和重建部分的建筑构件、砌筑等,尽量做到与原建筑的一致,或有意的可识别或可逆性; 六是展示利用。为保护历史建筑的真实性,以及实际使用与展示的需要,在住户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议辟出一、二间或恢复的祖堂(堂沿、厅堂)作为郑氏家族史迹陈列室,展示郑氏家族几代人对党和国家以及郑保华的事迹、社会贡献等,以增加历史文化名村——半浦村名村的保护与利用成效,同时强化群众自发参与名村保护与管理的责任性,自豪感,为慈城社会服务和经济效益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经费估算 1、郑氏祖屋厅堂恢复工程 根据郑氏祖屋全部毁坏情况,该建筑属复原重建工程,经费预算为每平方4500元,按200平方米面积估算,重建郑氏祖堂厅堂费用约为90万元。 2、东厢房修缮工程 根据东厢房建筑残损情况和实际房屋面积,折合平均维修费用,厢房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按每平方维修费1500元计算,费用约为21.6万元。 3、东偏房修缮工程 根据东偏房建筑面积与保存情况,偏房修缮经费按每平方米1200元估算,其建筑面积为72平方米,预算经费为8.7万元。 4、环境清理与整治 根据现存郑氏祖堂及郑保华宅现状情况,重点清理原来厅堂、后楼及东偏后建筑垃圾堆,估算清理费用为5000元。 该次抢救性修缮工程的总经费,合计为120.8万元。 

最后,根据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利用条例,郑氏祖堂和郑保华宅的维修工程,应当作为抢救性维修来考虑此次修缮工程,为此要求市规划和文物部门,依据该建筑残损与保存实际情况,以及郑保华的人文历史影响等,给予考虑修缮经费的支持,区、镇、村也积极筹措资金,郑氏后人也愿意在其力所能竭的情况下,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该项维修工程,并协助做好相关的陈列和宣传展示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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