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充分利用辖区资源,打破社区边界,将回族群众较多的七家湾、评事街、冶山道院等社区连为一体,设立民族之家工作站,为各族群众在社区“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创造条件;上海市搭建专门平台,引导来沪少数民族代表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帮助他们更快地融入社区……深入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社区采访,记者随时都能感觉到,在国家民委的大力支持下,深圳、上海、南京等地的民族工作部门解放思想、科学谋划、先行先试,在加强和改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
当前,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群众常住在城市,城市已成为民族工作的重要阵地。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立足社区基层。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以后,社区是他们生活的重要场域,也是他们活动起点。社区民族工作所体现出的群众性、广泛性与直接性,是其他领域无法取代的。因此,城市民族工作只有充分立足、依托社区,才能使工作更加深入基层、联系实际、服务群众。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服务行业和生产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防止在劳动用工、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损害民族团结的问题。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办事的关系,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上海市有名的民族工作特色品牌“小刘热线伴你行”,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专门设立法律咨询部,并安排专人负责。深圳市民宗局与司法局合作成立“深圳市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由专门的律师领衔负责。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必须形成社会合力。民族工作不仅是民族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少数民族群众最为关注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领域,哪一个都不是民族工作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需要公安、工商、教育、卫生等多部门联动配合。深圳、上海、南京等地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下,或设立了市、区层面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由数十个部门参与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城市民族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随着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将会来到城市,共同分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如何进一步发挥社区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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