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以一条名为巴克的狗为全书主角的书,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在展现巴克从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逐渐蜕变,展露本性的同时,也描写了不同人对待这些生命的不同态度。
故事的起因是巴克最初的主人的园丁在利益的驱使下,将巴克秘密出售,辗转买到了北方淘金路上,这段“旅途”中它有过四个主人,这段“旅途”令它受尽磨难,也让它深埋的本性被逐渐激发。
让巴克意识到生活彻底改变并触动到其心中野性的触发点是那根被一个红绒线衫男人用来驯服它的大棒。大棒让它学会了暂时的妥协,学会了服从大棒,也正是大棒触发了它心中狡猾的本性,让它在今后的“旅途”中更好的生存。
如果说是大棒叩开了它本性的大门,那身边同伴因示好而被打倒分食则是让它更直接的体会了弱肉强食的规律,让它感受到獠牙的重要性;自己的食物被偷盗,让它明白了从前生活中的文明、道德都已不复存在,不择手段只是为了更好的生存;而那个深刻如烙印的转变是因为一条名为斯匹茨的狗,挑衅、追逐、争斗和最后的生死之战,让巴克的狡猾与号召力在现实中被锻炼、提升,最后更是让巴克为着胜利的血腥感到满足,唤醒了它对祖先所在的蛮荒生活的向往。
此时的巴克与初来乍到的它有着天壤之别,初来时的它长着温暖的长毛、肌肉结实,但却有着几分贵族般的自我中心意识,而如今的它已经蜕变,长毛不再只是带给它温暖,更能对其它狗们发出威胁,本性被彻底激发,它适应寒冷,适应长途,感觉敏锐,狡猾血腥,祖先遗传的留在血液中野性开始不断地呼唤它。
而将巴克从一个文明的中心带入一个原始的中心的,是人,更准确的说,是人的本性。
一个花匠因要维持自己赌博的爱好,萌生并实行了将巴克出售换钱的不耻行为。站在金钱诱惑面前无法掩饰的贪婪本性,身处文明中心却暗度陈仓的不齿勾当,如此愧对法官和巴克的信任却丝毫不自知又怎能不让人心寒?
与之相对巴克的最后的一个主人,也是它在“旅途”中难有的快乐时光,虽不算特别安稳平和,但索恩利对它的仁厚疼爱使巴克心甘情愿为他献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和自由。我觉得巴克对于索恩利的不能称之为臣服,更适合的应该是他们相互间的陪伴,举止亲昵、心有灵犀,人生中能有如此一段不需要语言的感情,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功?
人的本性固然无可避免那些贪婪,但很多时候也会散发着一种不可言喻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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