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历史概览(隋——清)
1、隋。早期,取消了郡一级建制,在要冲诸州设总管府,以州刺史兼总管,统领邻近数州。后来隋又改州为郡,地方实行郡县两级制,最多时全国置190郡。今山西设置了太原、定襄、马邑、雁门、娄烦、西河、离石、上党、长平、临汾、龙泉、文城、河东、正平14郡分辖,其中14郡治所均在山西,同时山西境内置有90余县。
2、唐朝。废除了秦汉时期的郡县制,设立了新的道、州、县三级行政区划。现在我们的山西区域几乎全在河东道内。
3、五代十国,山西仍然对中国北方的政治、军事形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元951年,刘崇据太原,建立为北汉。辖并、汾、辽、沁、石、忻、代、岚、宪、隆等州。郭威据开封,建立后周。辖泽、潞等州。
4、宋朝。宋改河东道为河东路。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2级制。北宋与辽国的疆界山西界已经退至今山西的河曲、岢岚、原平、代县、繁峙一线。
5、元朝。今山西地区,没有成为“行省”,而是归中书省直管,中书省在山西地区设立了“河东山西道宣慰司”,简称“河东宣慰司”。这个级别也基本相当于当时的明朝。明朝将元朝的“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曾经的“河东山西道宣慰司”也变成了“山西承宣布政使司”。今天我们读起来多少都会觉得拗口,估计当时的人们也与我们同感,他们更习惯于前朝“省”的叫法,于是,“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就有了俗称,“山西省”“行省”。
6、明朝。明朝将元朝的“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曾经的“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改称为“山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太原、大同、平阳、泽州、潞安、汾州六府。百姓们更习惯于前朝“省”的叫法,于是,“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就有了俗称,“山西省”。
7、清代。最初仍沿用明制承宣布政使司,领太原、平阳、蒲州、潞安、汾州、泽州、大同、宁武、朔平九府,平定、忻、代、保德、霍、解、绛、隰、沁、辽十州,归化城、宁远托克托、清水河、萨拉齐、和林格尔六厅,以冀宁道、雁平道、河东道、归绥道兼察之。后改为“省”,“山西省”正式固定为今天的称呼。清代山西辖九府为:太原府、汾州府、潞安府、泽州府、平阳府、蒲州府、大同府、朔平府、宁武府,十个直隶州为:辽州、沁州、平定州、解州、绛州、隰州、霍州、忻州、代州、保德州。此外,当时山西还领辖了归绥六厅:归化城厅、绥远城厅、萨拉齐厅、托克托城厅、和林格尔厅,清水河厅,以及宁远厅、丰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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