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家具研习社 |
明式家具中最具极简精神的形制
四面平,是一种简洁到极致的传统家具型制,由于自上而下四面皆平直,故曰“四面平”。
它属于较早的古典家具制式,向上追溯,大量出现在晋唐时的壸门轮廓的卧榻、禅椅上,在唐代的壁画与古画中可以看到类似造型的萌芽:
周昉 内人双陆图
在此之后,此类方正平直的框架结构与造型逐步简化,在宋时的桌、几、椅、凳、榻中,无类不有四面平一款,可谓当时的流行爆款。
到明代,明式家具中出现了更多的曲线与动态,但是四面平依旧是明式家具中极简主义造型的一大代表,受到文人的广泛青睐。
在传世的明代古籍画册中,四面平式家具大量出现。
据有关统计,在《中国古典文学版画选集》中全部598副明代版画中统计了156件各种造型桌案,四面平式78款,占据50%比例。可见四面平式家具在明代曾大量生产,并广泛应用。
明 佚名 千秋绝艳图之薛姬对镜写真 卷
由这些画作及插图可见,四面平结构在明代广泛地应用于杌凳、画桌、条桌、琴桌、香几、八仙桌、床榻等家具类别中。
黄花梨罗锅枨四面平杌凳
黄花梨罗锅枨四面平八仙桌
黄花梨四面平画桌
黄花梨霸王枨四面平香几
黄花梨四面平凉榻
黄花梨卍字纹四面平架子床
四面平桌的做法只见于明式家具,入清后少见。据王世襄先生研究:
四面平式的高桌在宋代已流行,宋人画册《半闲秋兴图》中就有很好的画例。到了明代,又发展成不同的式样和造法。
宋人画册《半闲秋兴图》
明式四面平桌结构有两种造法,一种是面板另行安装,一种是用粽角榫造成。
我们先说另行安装的一种,由于此种榫卯未见用于其他家具,似乎是四面平式家具的专属用法,故命名“四面平榫”。
其造法是腿足上部不造束腰,在顶端长短榫之下直接格肩造榫,并在两面各留出一个断面为半个银锭形的挂销,与牙条上的槽口套挂。
四根牙条和四条腿足拍合后,腿足上端长短榫纳入面板预留的卯眼之内。
板面另行安装的四面平条桌
“粽角榫”是另外一种四面平家具的制造方式,但是“粽角榫”不单单用于四面平家具,在柜架类家具中也十分常见。
粽角榫是在底部起向上削出45°斜肩,斜肩内侧挖空,把板面边框转角处靠下一些的位置亦剔成45°斜角,组合时,长短榫分别与大边抹头上的榫窝吻合,同时边框外斜角也正好与腿上的斜肩拍合。
这样组合起来的家具每一个角都是用三根方材结合在一起,由于它的外形近似一只粽子的角,故有此名。
粽角榫连接的四面平方桌
从明代版画来看,采用四面平形制的,不仅有琴桌,也有画桌、书桌和酒桌。现存四面平家具实物中,还有四面平霸王枨条桌、四面平横枨加卡子花条桌等变体。
四面平加罗锅枨条桌
四面平加横枨卡子花条桌
由于造型极简,对质感本身的门槛与材料处理的技巧要求也较高。
木色不美的,撑不起来这种至简的造型;木材处理干燥不到位的,往往会导致家具结构的不稳定;如果形制把握不到位,还容易导致造型的粗狂,流俗于平庸的民俗家具,无法得到善价。
因此,四面平看似简单,实则制作工艺要求很高,越是造型简单的家具,制作难度就越大,真正复刻到位的也很少。
下面给大家介绍几款明式四面平的经典器型:
明 黄花梨四面平条桌 长143.6cm,宽42cm,高79.2cm 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藏 艾克《中国花梨家具图考》56/57页
此件条桌原款为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藏的明黄花梨四面平条桌。
这件四面平条桌是四面齐形制中最简雅的一种形式,造型线没有多余的变化,整体也没有任何复杂的装饰,质朴简练、平淡耐看,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最能体现明式家具的结构特点。
黄花梨为骨架,选料精良,色泽沉穆,瘿木面板,增强了装饰性,相互映衬尽显木材自然纹理的独特美感。
艾克《中国花梨家具图考》测绘图
艾克也在他的明式家具研究专著《中国花梨家具图考》中特意著录了这件琴桌,同时还附上杨耀先生协助绘制的精美而准确的测绘图。
明 黄花梨两卷牙四面平琴桌 长120厘米,宽51.8厘米,高82厘米
此件琴桌原款同样大有来历,在王世襄先生《明式家具珍赏》及《明式家具研究》两书中都有提及这件明黄花梨两卷角牙琴桌。
值得注意的是,此琴桌面板双层,形成一个中空的共鸣箱,里面有铜丝装置,有助于提高古琴音质,因此这是一具特制的琴桌。文人在舞文弄墨之余,抚琴轻弹藉以抒情遣兴,不失为一种古雅之趣。
明 黄花梨霸王枨条桌 长98厘米,宽48厘米,高78.5厘米
此件原款为王世襄先生收录于《明式家具珍赏》范例98的 明黄花梨霸王枨条桌。
变体四面平式条桌喷面稍大(桌面大于四面牙板与四足俗称为“喷面”),它属四面平变体,俗称为“假四面平”。这种式样在桌、榻、床、凳中均有存在。
桌面稍稍喷出,出现了一道很不明显的束腰,惟据其大貌,仍属四面平式。
足下马蹄甚高,断面作曲尺形,乃是挖缺作。霸王枨大而低,因无枨子,腿足需仗它来加强连接,造型上的各种做法并不常见,尚未见与此全同的第二例。
——王世襄《明式家具珍赏》
明 黄花梨四面平带翘头条桌 长112.5厘米,宽48.5厘米,高86厘米
此件翘头案,原款为王世襄先生收录在《明式家具珍赏》中的图版97号 明黄花梨四面平带翘头条桌。
案形结体的家具常有翘头,桌形结体的家具很少见。条桌上安抽屉,多为清式家具,明式条桌很少见,而此桌有扁小的暗抽屉三具。
明式家具中有抽屉桌,但形式与此大异。因其造型及做法越出常规,只能视为条桌的变体,所见仅此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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