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的“贞妇烈女”是否应该收录到《商姓人物大辞典》
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晚期,“节妇”和“烈女”被奉为女性的楷模。简单来说,所谓“节妇”是指坚守贞节绝不改嫁的女子;“烈女”是指为了免受侮辱而自杀殉节的女子。“贞妇烈女”在各地方志或其他古籍中广为收录,以清康熙年间陈梦雷所撰《古今图书集成》为例,仅明代就收录了35829人。再例如民国《阳信县志》,收录有商氏“贞妇烈女”15人(含商氏媳妇和商家女儿)。前几天已经介绍过了,本公众号计划用3-5年时间编撰一部《商姓人物大辞典》,在涉及到古籍中的“贞妇烈女”是否应该收录到此书,现在争议颇多。反对者认为,“贞妇烈女”是封建社会为了教化目的而特意塑造的理想化、礼教化了的女性,是统治阶级维护礼教、大倡儒道的牺牲品,不应提倡;赞成者认为,我们是如实记载家族前辈以及他/她们的事迹,既不号召去做,也不做评判,再说现在提倡男女平等,可以收录。为使《商姓人物大辞典》一书编撰工作顺利进行,统一全国各地宗亲共识,现公开征求大家建议,您认为:古籍中的“贞妇烈女”是否应该收录书中?请大家积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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