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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鹏程|经学与文学,析之两伤,合则双美

《诗经》,现在大家都说它是文学,然而在汉、唐,有多少人这样看呢?
现在的《中国文学史》,一上来就是韵文《诗经》《楚辞》、散文《孟子》《庄子》,大夸特夸其文学如何如何高妙。然而,这些文献,本来是文学吗?
不,他们都是后来才“变成”文学的。
一、
汉魏南北朝人看《诗经》,就是经,没人把它看做文学作品。
刘勰《文心雕龙》反对这种态度,才强调文学家也该“宗经”。可是,即使是刘勰,也仍是把《诗》与《易》《礼》《春秋》等其他各经并称,并不特别讲,也就是并不特别认为它的文学性就最高。
〈明诗篇〉由葛天氏、黄帝、尧、舜讲起,只用两句话讲过雅颂四始,就接下去说秦之仙诗、汉之柏梁体了。可见《诗》虽被纳入大范围的诗歌传统中去看,却未针对《诗经》的文学性有何具体阐扬,反而仍在说:「诗者持人情性,三百之薮,义归无邪」这一类经学家言,观念与汉儒并无不同。
真正开始由文学角度去看《诗经》的,要迟到宋朝。
朱子说要把《诗》作诗读(见《语类》卷八十),而且只当做是今人作的诗读,便开文学诗经学一派。林希逸序严粲《诗缉》,则另推其源于吕东莱,说:「东莱吕氏始集百家所长,极意条理,颇见诗人趣味。……盖诗于人学,自为一宗,笔墨蹊径,或不可寻逐,非若他经,……郑康成以三礼之学笺传古诗,难论言外之旨矣。」明白道出文学诗经学不同于汉代笺传诂经之法。
明代以后,戴君恩等人论《诗经》便是受此影响。何大抡《诗经主意默雷》凡例说得好:「诗家所贵,最取词华,率俚无文,色泽安在?如只训句训字,则有旧时句解可参。」诗家之解《诗》,手眼和经生自此以后才是两样的。
二、
其他经典,也一样。如《左传》,历来也是讲史事、论义例的,到唐代刘知几才标举《左传》做为史文的典范。韩愈论文,也提到「《春秋》谨严,《左氏》浮夸」,浮夸相对于谨严来说,似若贬辞,但那是由史载事实、或道德判断上说的;若就文章说,则浮夸也许还可以视为一种褒扬呢(文采之采,甚或文章之文,本意就是繁采雕缛的,所谓「物一无文」,又或如后世俗语所说:「文似看山不喜平」,浮夸至少与谨严一样,可视为文章美的一种典型,如果它不胜于谨严的话)。因此我们可以说《左传》的文章美,在此时已被发现了。
不过具体抉发,仍有待于宋贤。欧阳修《左传节文》十五卷,与苏洵批《孟子》一般,均是后人伪托,以尊风气之始。厥后就是吕东莱《东莱博议》、及真德秀《文章正宗》一类东西,导引风潮,启浚后昆,影响深远。
吕氏书,是选取《左传》中若干他觉得有关理乱得失的事件,疏而论之,成为一篇篇的议论文章。这种写法虽非直接阐述《左传》的文学性,可是对尔后科举取士时考经义作文章的士子特具参考价值。杨钟羲在《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评王船山的《续春秋左氏传博议》说:「此书词胜于意,全如论体,多与《春秋》无关,与东莱之书略同」,讲的就是这类书的特性,其实均不在诂经,而在作文。乃是藉史事以申论,论要如何论得精采、令文章得势,才是重点所在,故杨氏批评此法:「非说经之正轨」。
然而在科举考试写“经义文”的时代,此法不啻津梁。
经义文,这个词,现在人已很陌生,其实就是后来有段时间被称为八股文的那种考试文。原是王安石为了改革科举考诗赋支流弊而创造的,后来一直沿用到清末。
我猜吕氏作书时,本来也就有为科举应试者开一法门之意。犹如他另撰的一本《文章关键》说:「观其标抹评释,亦偶以是教学者,乃举一反三之意。且后卷论策为多,又取便于科举。」本书教人如何论经义,则尤便于科举。
依宋代制度考之,《春秋》之题,可于三传解经处出之。至靖康时才改用正经出题。但因《春秋》本经可供出题处较少,大约仅七百余条,州郡科考,颇易重复,故绍兴五年又听于三传解经处相兼出题,乃出现合题之法,元明因之。吕东莱之《博议》,专就《左传》发挥,犹存古风。然后世之拟题、破题、作论之法,仍不能不参考此书。
真德秀《文章正宗》则体例不同,是把《左传》摘选成为一篇篇的文章,于是《左传》就脱离了原有的编年史裁框架,成为文章了。这对后世影响更大,明代如汪南溟、孙月峰等都在此肆其身手,还有一大批附从者。
如明惺知主人《左藻》三卷就自称仿孙氏品评,自〈郑伯克段于鄢〉到〈楚子西不惧吴〉,凡一百零一篇,附于十二公之下,以篇首一二句为标题,并对其叙事烦而不乱、净而不腴的特色多所阐扬。又依汪氏说,分为叙事、议论、辞令三体。各体之中,又分能品、妙品、真品三等。
清金圣叹《唱经堂左传释》则只释了〈郑伯克段于鄢〉、〈周郑始恶〉、〈宋公和卒〉三篇,体例等于坊选古文,评介亦重在语脉字句之间。又刘继庄《左传快评》八卷,体同《左藻》,收文一○五篇,句法古隽、叙事新异者,详为之评。方苞《左传义法举要》一卷,举城濮、韩之战,、鄢陵及宋之盟,齐无知乱等篇,于其首尾开合、虚实详略、顺逆断续之法,详为之阐,以明义法;林纾《左传撷华》二卷,选文八十三篇,逐篇评点,并细疏文章之法。……均属于真氏之流裔。
像这样着重阐发《左传》文学性,甚或根本就以单篇文章来看待《左传》的作风,还有元、明以后的大量评点书。如编写过《古文析义》的林云铭,就另编过《春秋体注》三十卷。前者如真德秀一般,选了几十篇《左传》,当成单篇文章讲其义法;后者就经文而参录三传,看起来像经解,而实亦只是讲文法,与周炽《春秋体注大全合参》四卷相似。周书且就《春秋经文》中可做制义比合等题的地方,载其一二字为题目,一一为之破题。对经传,也强调其作文之法。例如说「作春秋文第一要有断制,如老吏断狱,一定不移;第二要有波澜,如剥蕉抽茧,逐层深入」等等。此虽为科举应试者说法,但其法正是文章之法。

此类著作,著名者尚有韩菼《批点春秋左传纲目句解》。凡六卷,体例虽仿朱熹《纲目》,但以文章之法点评《左氏》,颇采孙月峰批本,每篇末尾所附总评,则多采吕东莱、孙月峰、茅鹿门、钟惺等人之说。

方苞也有《左氏评点》二卷,辞义精深处用红笔、叙事奇变处用绿笔、脉络相贯处用蓝笔,又分坐点、坐角、坐圈三种,标示字法、句法。

这些书,实与诗文评语相辅翼,均可视为文学批评的数据,只可惜过去几十年的人都不晓得这个道理罢了。读《古文观止》的人很多,也没人奇怪为什么一开头就大选特选《左传》的文章。
三、
无论是文家以经典为材料,或在经典中寻章摘句以供采择,或把经典拿来做对联、作赋、作连珠,或以文学之眼去看经典,发掘经典的文学性,其实质,都是文学对经学的影响,扭转了经书的属性。
可是,为什么这些文人却老要说经典伟大,他们是不朽的文学经典,而且对文学发生了重大之影响?
圈点批识的文家,在经典中看出了它的文学性,一转而竟成为经典本身便具有高度的文学性、便是最高的典范,后世所有文学美均源于它、本于它。被诠释活动建构的文学性,成了经典自身原即具有的属性,也因此它对后世文学创作便具有了极高的指导与规范作用。

这种通过诠释,建构传统,以导引矫正当前之行动的办法,乃是历来复古思潮的基本逻辑。

《文心雕龙.宗经》本来就已体现着这样的态度。故谓楚艳汉侈,流弊不返,欲令其正末归本,乃倡宗经。北朝的苏绰等人,走的也是复古之路,摹拟〈大诰〉,以矫正浮靡的文风。韩柳李翱等人的古文运动,更是复古的,所以把周秦文章拿来当作法效的典范,其中自然就包含了经传。宋、明讲经典之文学性,除了科举考试等社会因素外,文学上的复古风气也是一条理解它的线索。这其中除了秦汉派之外,也有唐宋派的茅坤等人。竟陵派,过去常被误以为是反对摹古的,实则从他们大量评点经传来看,殊为不然,亦属于借着诠释古人以说明自己,并以诠释出来的传统为未来发展之典范一路。

此种复古思潮,表面上看起来的,恰好与它的实质相反。
表面上,复古论都说古人怎么怎么好,我们该怎么怎么向他们学习,因此颇贻丧失个性、依傍门庭、优孟衣冠、古人仆隶之讥。可是实际上那个古人就是我。古人如何如何,既是由我之手眼发掘了的,古人已矣,他说的话,其实就都是我说的。我说古人如此如此,故吾人今后为文亦应如此如此,其真相,乃遂如康有为所说,是「托古改制」。
凡欲改制者,辄言古昔。故评价此类复古论,往往不只应看他们托古的一面,还该注意他们欲图改制的那一面:如何托古、想改革的又是什么。在历史上,复古论经常造成改革思潮,便是这个缘故。
其次,溯源经典,阐明其文学性的作为,还常表现出一种对法度的追求。许多人都认为写文章光靠才气是不够的,还要法古、学古才行。

在这种思维底下,法度当然就会大获重视。柳宗元教杜温夫作文,说:「但见生用助字,不当律令。」律令,就是用语的规则法度。明人于此,大申其说。如李梦阳云:「文必有法式,然后中谐音度,如方圆之于规矩。」但规矩法度又从何而来?由前辈名家来。如诗,杜甫便是法度之典范或标准:「作诗必学杜。诗至杜子美,如至圆不能加规,至方不能加矩。」文章,五经、四子书、及诸子、《史记》等,也就是那个规范标准。

我们看那些评点《左传》、《四书》的著作,都用心在讲明「文法」,便可明白法度的建立,与经典文学美的发现乃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两者根本难以析分。必须透过对经典之文法的点明,才能替文章写作建立起一套规范法则。

四、
泰奥多.德布尔Theo de Boer《胡塞尔思想的发展》曾区分两种对象:「作为自然中的物,树本身与如是被知觉的树是不同的。后者是知觉的意义,不可分割地从属于知觉。」前一个树,是物理事物,后者是心理上感知物。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前者并不重要,例如物理事物我们一般都觉得它是实际存在的,有形状、颜色、声音或什么,但纯就物理上说,对象并不见得具备这些性质,那可能只是光波、或空气振动所带给我们的感觉罢了。就算物理事物确有某些性质,那些性质也不存在于我们心理主体中;故确切地说,没有什么声音和颜色等等,只有看颜色者和听声音者。是听者、看者知觉了它,它对我们来说才真正存在。
因此,人的认知研究,应从外在物理世界的物,转移到主体的意识结构中。所谓的对象,也要从物理的、外在的、客观的那个东西,转而指人在「意向性」中显现的物,亦即被知觉的树,而不是那自然世界中的树。被知觉的树,乃是一种意义的构造物。是在认识中形成的,形成它的同时也就构造了认识。胡塞尔称此为「现象」。现象,据他在《现象学的观念》中说:「在某种意义上为自我创造对象」。
忽然插上这一大段讲胡塞尔现象学,跟经典的文学性解读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过去讲经学与文学关联的人,常以为那是种实在的关联;《诗经》、《左传》、《孟子》本身就是高妙的文学作品,因此后人由兹取法,可以沾溉靡穷。讲经典具有文学性的人,也一再强调经典本身原即具有此一性质。但实际上,没有「经典本身就具有文学性」这回事。
一棵树,在意向性所指中,可能被视为一条梁木,可能被视为一片可以纳凉闲谈的场地,因意识者所给予的意义不同,而显示出不同的意义。因此,一部充满文学意蕴的《诗经》、或什么其他经典,乃是后人意义投射之创造物。在创造文学的《诗经》的同时,人们也同时构造了他们自己的意识内容。
胡塞尔谈意向性时,着重说它乃是一种「意义的给予(giving of sense)」,以文学美去阐扬经典的人,做的不就是意义之给予吗?至于经典本身到底是什么,这种「存在本身」的问题,在现象学中乃是被悬搁了的。觉得有意义的,不是存在本身,被知觉的存在及人存在的知觉,才至关紧要。
如此反本质的思路,强调现象为观者意义给予之创造物,岂不是把主观掩盖了客观存在物,变成「物物皆着我色彩」了吗?
胡塞尔却也不是这个意思。他谈的是人认识活动中的原理。人的认识活动,本来就没有所谓客观这回事。事物存在的本身,其实并不能知道。因此为它争论,或辩难它究竟是什么,非特徒耗气力,抑且不可能。因此该研究的倒是人对物的认识,把存在物本身的问题暂时悬置,存而勿论。
其次,人认识物之所谓「意向性」活动,指的并不是我已有了一个主张、观点、意见,便挐来套在物上。其所云之意义的给予,是就人与物相接时,人对此物形成的一种思维而说。亦即人与物产生关系时,我们内在思维有一种指向意义的意向性。由于这,我们才能认知到我们所认知之物。而把「物」认知成「这样的物」的这个活动本身,同时也就是我们意义构成的过程。
也就是说:《诗经》《左传》等经典,在宋、明人看来,认知它是一文学作品,或是具有高度文学性之物,乃是因观者在思维中有指向文学意义的意向性,使之看出一本文学的《诗经》、《左传》或什么。
说他们只是「意向」,而不说他们用自己现成的文学观去套,则是因论者文学意义的构成,正成就于他们认知、解读这样的《诗经》、《左传》中。脱离了这种解读,便无所谓意义。
这一方面可以说明:为何对经典文学性的阐明,一直采用批识圈点,带着读者一字一句去推敲去阅读的方法,而少有直接讲经典到底有什么文学意义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这种解读为何不是单向主观的投射。
因为唯有在与物相接时,意义才能在意识中构成,故它是双向的;若无经典以及对经典之不断解读,便无法产生意义。
我们文学研究界,素来有文学理论与实际批评之区分,好像「实际批评」只是一种理论或方法的应用,殊不知两者其实难分。
像归有光、方苞的理论(例如「义法说」),讲理论时就只是一句空话,叫「言有序与言有物」。要知什么是义法,仍只能由他们的评点解读去看。后人学文章,也不是去读《左传》,而是读归有光、方苞一类人的《左传》解读,此方为经学之文学性解读的实况。
不过,意义的构成,也并不仅在知觉者诠释者这一边。道理非常简单:一棵物理世界的树,同时会有千千万万不同的人去看它,因此也就有千万不同的被觉知的树。可是这千万不同的被感知之树对人构成之感知内容,亦即其意义,却在大体上相去并不辽远,不会千差万别。
原因是人对物之思维,毕竟仍受物是什么之制约。在现象学中被悬搁的「事物本身」,只是暂时悬搁、存而不论,并不能说事物本身就没有、或虽有亦无作用。事实上,人的意向性不会无所缘,所缘之物,即与其意义的构成有关。若意向缘附于一性质上恰与其所欲构成意义相戾、或不甚相应之物,那个意义也常会建构不起来。
例如在明末经典文学化的浪潮中,以文学性看群经诸子,发掘其意义,可说是遍注群经诸子的。可是最终讲文学的人仍集中于《诗经》、《左传》、《四书》、《礼记》等少数几本书上。五经中的《易》、《书》只征引一部分,《周礼》、《仪礼》论者很少。诸子,《墨子》、《管子》也只有少数批点,《庄子》谈的人最多,其次是《荀子》与《韩非》。史部则几乎全集中在《史记》。为什么?也许是因诠释者对《周礼》、《墨子》等书的意义开发做得还不够好,故令人无法景从。但更可能是因《庄子》《左传》等书本身确实较具有与文学意义相近、相缘、相合,甚或相符之原素,故易于构造那些文学意义吧。
据此,我们便可说,意义的构成,还应考虑属于事物的那一面。
属于事物那一面的,并不只有书的问题,还有与书相关的历史、社会,以及其他人看此书时的感知、所构造之各种意义,均与我们看该物时的意向性会产生关联,影响我们的感知与认识。
如许多人都注意到了的:《四书》、《左传》之文学性解说,与八股时文有扯不清的关系,科举考试,显然曾是影响经学文学化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宋、明人会以文学之眼视经书,与这个制度颇有关涉。而无论用什么眼光去看经书,文学解经毕竟仍是对经学立一种解释,既是对经之解析诠究,自然又与历来之经学脱不了干系,仍应属于经学大传统中之一支,或由兹发展而来。因此,那科举制度或经学传统如何促进或左右其意义之构成,自亦不能漠视。这是我们不能止于现象学所说,而须赓继探求,更进一解的地方。
五、
先说经学传统。经学大传统或其主流,当然并不从文学的角度看经书,这在上文已说过了。因此主张文学解经者,基本都有些反叛经学正宗的意味。
反之,龚定庵诗:「经有家法夙所重,诗无达诂独不用,我心即是四始心,泬寥再发姬公梦。自谓本诸心源,不依经传,文学家之态度往往如是。又,明末出版家闵齐伋说戴君恩《读风臆评》:「千载陈言,一朝新彻」,也是这个意思,认为经学家老是用圣人微言大义、或治道理政的想法去讲经文,把那些「本来」具有文学趣味、或原本就是文学的东西讲得陈腐了。
研究经学的人,则觉得如此治经而偏于文学,只是别调,并看不起他们。但在不讲文学的经学传统中,有没有对文学研究影响深远的东西呢?却是有,而且有很多。这就不能只从它们的冲突关系去理解了。
例如汉代经学家解《诗经》,以《诗》为谏书,其旨趣与宋、明以后由文学角度说《诗》者距离不可谓不远,然汉儒所说「赋比兴」之分,或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等,论文学者,谁不受其影响?越重视文学性的人就越强调比兴,越喜欢说温柔敦厚、不讦露以为工,越爱讲「风人之旨」,越喜运用「男女以寓忠爱」的技巧。
而那些,原先均不是为解释经书有文学性而被经师们提出来的。恰好相反,乃是为了解释它们绝非歌咏私人感情,具有治道理政之「非文学」宏旨才被提出。
换言之,文学性解经,在文学品味上,其实深受经学传统之牢笼。重视温柔敦厚、含蓄、诗言志、比兴之美,未超出经师们的《诗经》论述,以致其议论倒像换了个方式在替汉宋《诗经》训诂笺释之学做宣传。
《左传》方面,早在《礼记.经解篇》就说过:「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讲文学性《左传》的人,也与发挥「温柔敦厚」诗教者一样,专从属辞比事去发挥。陈振孙引洪兴祖《春秋本旨》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学者独求于义,则其失迂而凿;独求于例,则其失拘而浅。」洪兴祖是注《楚辞》的人,其释《春秋》,欲申其文学性,遂批评历来解经者或独求诸义、或独求诸例,都不够好。探讨文学价值,乃因此成为发扬春秋「属辞比事」之教的重要方法,且认为如此方能更好地了解《春秋》。
那被排斥的义例之学,与文学也一样不会无关。
文学创作,在超过任情而动、称心而发的阶段,开始要寻找方法与规则时,立法的思维,首先即朝向经学。因为经学代表「圣言量」,为一切意义的来源。连汉人在为世俗社会立法时,都要依据经典,所谓「以春秋断狱」;文学立法时,自然也会去《春秋》的书法中找仿拟。
杜甫诗〈偶题〉曰:「后贤兼旧制,历代各清规」,仇兆鳌注:「制,一作例,杜预〈左传序〉:据旧例而发义。」仇氏的意思,正表明了文学家与《春秋》义例间的秘密,他们正是据旧例而发义的。
文学与经学,乃因此而又不是两回事。析之两伤,合则双美。


                                     龚鹏程


龚鹏程,1956年生于台北,当代著名学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办有大学、出版社、杂志社、书院等,并规划城市建设、主题园区等多处。讲学于世界各地。现为美国龚鹏程基金会主席。擅诗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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