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篇文字的说明 《明实录》是明代历朝官修的编年体史书,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具有重要史料价值,是研究明代历史的基本史籍。记录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实,其中建文朝实录附于《太祖实录》中,景泰朝实录附于《英宗实录》中。全书共十三部,二千九百零九卷。纂修此书,系以朝廷诸司部院所呈缴的章奏、批件等为本,又以遣往各省的官员收辑的先朝事迹做补充,逐年记录各个皇帝的诏敕、律令,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事而成。无标点蓝本取来自社科院为《明实录》版。 以本人浅陋的功底,标注标点、日期、人名仅为朋友们方便阅读。并表达对开创历史的先人及研究史实的今人的敬意。望能为从事地方志,人物志,分类志、今日话当年的朋友提供便利。 抛砖引玉,全无章法。欢迎指正。 望版主、编辑,高抬贵手,明实录流传于世,源于手抄。清末至今逾百年,尚未有完整的标点及人名备注版,确为憾事。为其标点、校正、勘误则大费周章,且颇为费时。一日完成一卷,尚需10年之时。能过则过,功德无量。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十六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戊戌朔(1554年十一月初一 公元1554-11-25)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己亥(1554年十一月初二 公元1554-11-26)
○礼部奏新选尚主子弟李和请,如故事于内外教职中选补教习官一员。量授主事职衔,以本部侍郎督课之。诏可。
○追录采淘港阵亡指挥刘勇、千户孙升、胡应麒、镇抚李继孜、义勇官徐恭各升袭赠级。命有司立祠如例,并恤其从军死事者家。参政许天伦、副使周臣免降调各夺俸半年。时李逢时等既得罪,兵部复言天伦等皆山东监军官,原无地方之责独。都指挥卢镗、佥事任环当坐而镗已戴罪杀贼,环历战有功。四臣俱在应议之列。乞姑贯其罪而恤录死事。
○诸臣又言御夷之法惟战与守,然必守定,始可议战。民聚,始可议守。据险,始可聚民。今当事诸臣苟且目前,未有为公家。长虑者各郡邑一值,贼至计无所出。独拥孤城以待调兵至耳。今东兵既挫复调广西、湖广等兵,征调愈多则民愈困,民愈困,贼愈不止。乞敕守臣讲求据险聚民之策,招集崇明等县沙船练习水战,毋专恃调兵。得旨:岛夷肆掠地方,实由逆徒勾引,各有司未能多方擒捕,以致猖獗日久。苏松府卫州县诸掌印捕盗官俱当逮问,以时方用人且俱令停俸戴罪立功自赎。沙兵沙船付任环招集,督令杀贼。其赠恤死事官兵俱如拟。天伦等姑夺俸留用。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壬寅(1554年十一月初五 公元1554-11-29)
○恭让章皇后忌辰遣中官祭 陵寝。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癸卯(1554年十一月初六 公元1554-11-30)
○举谢玄大典于内殿,遣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溶等祭告各宫庙。
○大同巡抚王忬陈预给马草、酌增粮银、督催民运、折徵屯粮诸事。户部覆议:自三十三年为始,每马冬春月支料豆九斗,旧支本色四斗,今加二斗共本色六斗。其余四斗折色如故。骑军与守边军月粮上半年每月旧支本色三斗,今加二斗。本折中半,兼支余军不得概给。山西、河南所逋该镇民粮自二十八年至三十二年共七十余万。即严限催徵,岁终务完。其半有过限不及数者,听大同抚臣参劾。中间或以道里险远,不便转输,当量为调停之法。山西州县去大同三百里内者不拘分数,多派本色。三百里外者与河南俱酌地里远近派增僦费。或四钱三钱二钱。通计所增若干并入会计年例,以补增给军粮折价之数。在百姓虽派增而犹利折色之便。在军士虽折支而实得本色之惠。臣闻千里馈粮,士有饥色,屯田塞下且战且休,此法之最善也。大同屯粮视原额才五分之一其亏折不为少矣。而年例增加自民屯外已至四十万,若更折收仅得六万余金。以时估计之可得米二万余石。无穷之费何所取给乎。其令仍收本色,便 上从部议。
○兵部尚书聂豹等类奏蓟镇、山西、宣大各守臣御虏功次。九月二十一日虏自大同平虏城入犯,山西镇西卫官兵前后斩首一百七十级,生擒一人。二十七日虏十万自潮河川入,官兵连败之于龙王谷、甎垛子、沙领儿等处。六月十八日宣府克虏台斩虏首六级。二月十六日虏七骑驰至河坊口伺我有备遁去。凡此皆荷玄威震叠所向有功。乞录在外督抚诸将领及在内辅臣功。 上曰:”然今岁仰荷天地庙社垂祐,虏不能入犯且斩获功多。内外文武诸臣效劳宣猷俱不可泯其。”
○升总督蓟辽杨博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宣大许伦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各荫一子。锦衣卫千户总兵蓟州周益昌、山西韩承庆为都督同知各荫一子。本卫所副千户巡抚蓟州吴嘉会、山西王崇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各荫一子为国子生。
○宣府总兵刘大章升右都督,巡抚刘廷臣升右副都御史,大同总兵焦泽升一级,巡抚王忬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密云兵备副使李蓁升右参政兼副使。各副总参游守备等官杨照、刘守、徐府、李国珍等二十一员。冯登、李爵、周文、刘通等三十七员。朔州鴈门兵备副使杨顺、赵大纲及参议程绅等,都督赵卿等十一员。都指挥王禄等一百二员及阵亡军人俱升赏恤录有差。
○辅臣严嵩荫一子。尚宝司司丞徐阶、李本各一子中书舍人;成国公朱希忠、都督陆炳岁增禄米五十石。安平伯方承裕、兵部尚书聂豹俱进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李默、王用宾俱进太子少保;恭诚伯陶仲文岁增禄米百石;兵部侍郎翁溥、沈良才及该司郎中张重等各升俸一级;平江伯陈圭、户部尚书方钝、侍郎马坤、倪嵩、吏部侍郎郭朴、程文德、礼部侍郎闵如霖、吴山、兵部侍郎谢九仪、刑部侍郎陈儒各赏银币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甲辰(1554年十一月初七 公元1554-12-01)
○原任南京工部右侍郎欧阳塾卒,赠都察院右都御史。赐祭葬如例。
○大学士严嵩辞荫子 上曰:”论功虽以边臣,卿尽诚赞玄实为忠。首酬典宜加,其勿复辞。”徐阶、李本及尚书李默等亦各上辞不允。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巳(1554年十一月初八 公元1554-12-02)
○以灾免大同府所属州县宣府前等卫屯粮有差。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戊申(1554年十一月十一 公元1554-12-05)
○命尚书李默、王用宾俱兼翰林院学士,侍郎郭朴、吴山俱兼翰林院侍讲学士。以直文撰故也。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己酉(1554年十一月十二 公元1554-12-06)
○诏故南和伯方东子炳袭爵。
○山东濮州地震。
○以三十二年倭寇犯太平县及历海所等处官兵擒斩有功。赏台州知府宋治银十两,升太平知县方辂俸一级,原任指挥孙敖叙用,千户张应奎等三员升袭赠职俱如例。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庚戌(1554年十一月十三 公元1554-12-07)
○ 圜丘视牲命英国公张溶代。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壬子(1554年十一月十五 公元1554-12-09)
○上不御殿免传制誓戒百官。
○诏更赐总督湖广川贵侍郎冯岳敕令其节制容美十四司。初,容美土官田世爵与把隘土官向元楫累世相讐。元楫幼,世爵佯以解讐为名,遣女嫁之,谋夺其产。因诬元楫以奸。有司恐激变,令自捕元楫下狱。世爵遂发卒,尽俘向氏并籍,其山场土田皆没入之义之。抚按知其谋,责与元楫对状。世爵不出,阴聚众自备与罗峒叛舍黄中等通。于是湖广巡按御史周如斗奏请移荆南道分巡施州卫以便控制,掣回广西清浪等处轮戍官军以实行伍。下督抚冯岳等议施州地势孤悬,不可久居。戍军亦非一时可尽掣,但当移荆瞿守备于施州,九永守备于九溪。仍申明旧例。以上荆南道守巡官更替巡历。至于世爵骄横,有司力不能摄治,而独久系元楫何为?今宜出元楫干狱假督臣节制容美之权,问世爵抗违之罪。若再不悛,即绳以国法。兵部覆奏。从之。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癸丑(1554年十一月十六 公元1554-12-10)
○初兵科给事中徐纲等查核金吾左卫指挥千百户尹鉴等四十余人。父祖罪犯不孝,俱当革袭已,而鉴等各以世远、文卷漫灭奏辩不已。给事中王国祯言五刑之属莫大于孝,今朦胧赐袭,则新例甚严。若一概绝之,则旧籍无考。请仿宣德十年之例,鉴等姑令次房降一级承袭,内无次房即革为民。其原系次房承袭者各于原职上降一级,其系新犯有招卷可查者,乃以正德四年例处之,本房次房俱停袭替。兵部覆国祯议是第谓各官原无次第承袭,遂革为民亦有可悯,乞量革为总旗于原卫所,食粮当差。诏可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甲寅(1554年十一月十七 公元1554-12-11)
○以明日冬至节遣长宁伯周大经恭顺侯吴继爵怀柔伯施焘玉田伯蒋荣分祭 入陵兴安伯徐梦赐祭 恭仁康定景皇帝都指挥同知王极祭 孝洁皇后都督佥事沉至祭 哀冲 庄敬二太子中官祭 恭让章皇后各陵坟
○倭寇犯松江青村所等处。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卯(1554年十一月十八 公元1554-12-12)
○冬至大祀 天于圜丘,先期请 太祖配及。是日行礼俱遣成国公朱希忠代。
○孝惠皇后忌辰,遣清平伯吴家彦祭 茂陵。
○孝烈皇后忌辰 奉先殿行祭礼,遣玉田伯蒋荣祭 陵寝。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丙辰(1554年十一月十九 公元1554-12-13)
○上不御殿,百官具朝服诣奉天门行五拜三叩头礼,仍上表称贺。
○免晏赐陪祀官胙及百官节钱钞。
○朝鲜国王李峘差陪臣吏曹参判、郑裕等朝贺贡方物,晏赉如例。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戊午(1554年十一月二十一 公元1554-12-15)
○升刑部右侍郎陈儒为本部左侍郎。
○改南京兵部右侍郎蔡云程为刑部右侍郎。
○升四川巡抚右副都御史张臬为南京刑部右侍郎。
○升兵部武选司郎中吴三乐为湖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
○发太仓银十万两于宣府,十万两于大同,二万七千两于蓟州。
○户部覆科道官甄成德、黄国用奏请于岁终以度支之数为会计录献,许之。
○巡抚直隶御史孙慎勘上苏松御倭文武官功罪。得旨:备倭署都指挥同知王世科如原拟处决、指挥使翁时弊等发遣、知县万思谦等准以功赎,仍夺俸一年;知州熊桴、知县喻显科降边方杂职;以兵备佥事任环身亲战阵斩获功多,升右参政兼副使兵备如故;原任操江都御史蔡克廉都指挥韩玺覆勘无罪准遇缺推用;原任浙江巡抚都御史王忬见任;操江都御史史褒善、巡江御史汪克用调度有功各赏银币有差;其督粮参政翁大立命裁革赴部别用。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己未(1554年十一月二十二 公元1554-12-16)
○荫故死事云南左布政使徐樾子罃为国子生。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庚申(1554年十一月二十三 公元1554-12-17)
○荫大学士李本子元为中书舍人,补荫故兵部尚书潘鉴孙尚朴为国子生。
○命锦衣卫逮礼部仪制司署郎中聂静杖于廷,黜为民。夺员外陈全之、主事贾衡、吴仲礼俸各半年。先是冬至类进贺表复写三十二字。 上览之,怒诏礼部查参该司官吏。以闻静等伏罪遂皆被谴,尚书王用宾等亦具自劾得贳不治。
○修景庆玄修醮典于内殿九日 。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辛酉(1554年十一月二十四 公元1554-12-18)
○荫故大学士许赞孙茂祯为中书舍人。
○升江西右布政使潘恩为浙江左布政使。
○刑科左给事中黄元白为陕西按察司副使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壬戌(1554年十一月二十五 公元1554-12-19)
○倭寇自柘林分掠嘉湖二府,都指挥刘恩至逆战于嘉兴县却之。
○嘉靖三十三年十一月甲子(1554年十一月二十七 公元1554-12-21)
○降顺天府府尹扈永通为河南按察司副使。永通自应天府升任至京,吏部劾其赴任违限。请罚治得旨:近年升任官肆意回籍,旷废职业。永通姑降二级调外任用。今后两京大臣凡到任延迟者从实参奏。
○降署掌中书舍人事、大理寺寺副于麟三级调外任。坐散给诰敕后至为吏部所劾也。麟寻以故母奉圣夫人刘氏旧恩,乞留内奉坟茔,不报。
○改提督两广兵部右侍郎鲍象贤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升太仆寺卿罗廷绣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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