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经脉,自皮毛以至筋骨,不过六层,
太阳在表,次为阳明,次为少阳,次为太阴,次为少阴,次为厥阴,
厥阴者,经脉之在里者也。
风寒感袭,受自皮毛,故太阳先病。
经气郁隆,不得外泄,次第内浸,相因而发,日传一经,六日而遍。
此一定之事,不以风寒温热而异同也。
温病内热素积,感必尽传,
风寒之家,起于外感,不缘内伤,或有一经两经而即已者。
此本气之旺而外感之轻,不至成病者,
及其成病,则捱次遍传。
此风寒之大凡也。
虽遍传六经,而未经汗解。
则太阳表证,必不能罢。
太阳不罢,则不拘传至何经,
凡在六日之内,总以太阳为主,
若在经失解,
里气和平,则不至内传,
如里气非平,表郁里应,
阳盛则入阳明之腑,阴盛则入三阴之脏。
腑热则宜凉泻,脏寒则宜温补。
凡人阳盛则生,阴盛则死。
风寒传脏,阴盛而灭微阳,早用温补,固难尽生,
风寒传腑,阳盛而烁微阴,迟用凉泻,亦或致死。
较之前在营卫,逆顺霄壤,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仲景为六经分篇,
而太阳一经,不皆表证,
其间有阳盛而入腑者,有阴盛而入脏者。
但病入脏腑,而经证未罢,是以属之太阳。
虽属太阳,而内入脏腑,是皆太阳之坏病也。
至于阳明之篇,则全是腑病。
阳明经证,乃腑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三阴之篇,则全是脏病。
三阴经病,乃脏病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少阳之篇,则半是腑病、半是脏病。
少阳居表阳里阴之介,阳盛则传腑,阴盛则传脏,故脏腑兼有。
少阳经证,乃脏病腑病之连经,而非止经病也。
若但是经病,则全统于太阳一经,不必另分立六经之篇也。
此义自仲景而后,千载无知者。
郊倩程氏,比之诸家,微有一线萤光,
而误以脏腑之病为经证,因谓伤寒不传经,谬矣。
至喻嘉言辈,醉魔迷蒙,其于此理,一字不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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