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
话说某大城市的一位小车主,每天上班必定迟到,终于有一天,他的老板实在不爽,把 他叫进办公室谈心。
本以为他怎么也该低个头认个错,谁知道此君竟口若悬河,说出了一番道理:
“我每天只能以40公里时速驱车,因为城里实在太塞车了。”
“要是不塞车时路上又太多交通灯了。”
“要是没有交通灯,公路上又满布警察的超速陷阱。”
“还有,我的那部旧车,根本没有足够马力让我高速驰骋。”
“所以,我只能每天以40公里的速度驱车。”
老板哑然,只好就此罢休。
有一天,他竟抽中了某汽车集团的幸运大抽奖的头奖,获送到欧洲那无限速公路上,接 收一部超强马力的超级跑车,他发动引擎,往油门踏下去……仍是以40公里时速驱车……
这个故事,每天都在许多创意人身上发生:
“我未能创作出获奖的惊世伟大点子,是因为我的老板是猪头。”
“我的公司只要赚钱不要创意。”
“我的广告客户是白痴。”
“我只有少得可怜的制作预算。”
“留给我创作的时间简直太短。”等等,等等。
创意人也应该扪心自问:今天真的接了一个万事俱备的案子,在没有客户咆哮、没有死 线时间限制、没有必须把广告主商标视为圣牛般放大的规范下,自己可有那种本事,来个前 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点子?
抱怨比交出实在成绩来得太容易了。
我们每天都应该警醒自己:
“Do we have what it takes to cut it?”(我们真的有这样的本领吗?)
如果自问欠奉,加紧下苦功!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