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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95分,“中医医疗技术队伍”占165分,“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8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10分,“科研与教学”占15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
(二)该专科整体实力强,中医诊疗水平高。
(三)专科医疗质量好,工作绩效高。
(四)专科人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科人才队伍。
(五)医院积极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并认真完成政府交办任务。
(六)认真完成国家各项工作任务,在诊疗方案的梳理、验证、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制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科室中医特色优势明显,在疾病的诊治过程和理法方药的应用中体现中医的思维理念,中医临床疗效明确,优势病种治疗有明显特色。
(八)科室评估前3年内无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也不得负分。
五、专科带头人是指具有中医正高级职称、中医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负责人。
六、专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中医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专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医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基础条件
195
1
发展
环境
(4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5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1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1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年度工作计划2008-2010年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15
1.政策、措施齐全,得10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扣5分。
2.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得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医院或科室在行业有一定影响力
15
参与卫生部十年百项工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等国家评选活动并入选的,每项活动得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
专科
规模
(30)
床位数
10
病床总数<40张扣5分,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扣5分。
门诊量
10
评估前3年,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10分。
出院人数
10
评估前3年,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3
支撑
条件
(6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5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5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专科建设经费投入情况
30
1.地方与医院投入专科建设匹配经费总额低于国家专科建设经费的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7分。
2.专科建设经费的50%以上未做到专款专用扣15分,50%以下未做到专款专用扣7分。
国家“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经费50万元
4
科室
管理
(60)
科室命名
10
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本专科中医临床路径开展情况(参与制定中医临床路径病种名称、制定情况)
10
1.未参与中医临床路径制定扣5分。
2.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5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包括中医辨证施护、护理工作模式、整体护理能力、主要做法、患者满意度情况)
40
1.未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扣8分。
①未建立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扣3分。
②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高于1:0.4扣3分。
③未执行分级护理标准,患者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不相符扣2分。
2.未开展中医辨证施护,扣10分。
3.未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扣10分。
4.未执行《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5.患者满意度未达到90%以上,每降低1%扣1分,最多扣10分。
中医医疗技术队伍
165
5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
20
中医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中医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治疗方法和技术得10分。
6
专科
带头人
(55)
学术地位
10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3分,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团体任职副主委以上得3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2分。
临床能力
中医医疗工作
5
1.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未发挥指导作用,扣2分。
2.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在全国性学术团体任职)。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1分。
3.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2分。
主持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工作情况
20
1.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6分。
2.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4分。
3.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的继承工作,扣10分。
教学科研水平
20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3名以上得6分,少1名扣2分;主持在研国家级临床课题3项以上得6分,少1项扣2分;SCI收录论著3篇得2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6分。
7
专科
骨干
(40)
数量
5
有3个以上明确的专科骨干得5分,少1名扣2分。
学术地位
10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3分;博士生导师得3分,研究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术团体任职得2分;国家级期刊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中医医疗工作
5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应用中医药解决疑难重症的能力,疗效好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
参与开展“十一五”重点专科工作情况
10
未参与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10分。
教学科研水平
10
评估前3年,指导研究生工作6名以上得3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3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主编专业教材1本以上得3分。
8
医师
队伍
(20)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10
临床医师队伍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大于50%,每下降10%扣5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士
队伍
(2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得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5
经常开展专科业务培训得5分。
10
人才
培养
(10)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3年,每年派出对口专业进修人员不少于1人,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每少1人次扣1分。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80
11
总体
水平
(8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30
本专科诊疗技术满足临床需要得20分,有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得10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评估前3年,优势病种平均年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5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评估前3年,优势病种的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5分。
平均住院日
10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未逐年降低,扣5分;优势病种的平均住院日未逐年降低,扣5分。
疑难重症病例比例
30
评估前3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40%;每下降3%扣1分;低于15%,不得分。
12
诊治
能力(100)
优势病种诊治能力
40
1.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1分。
②理法方药不完整,每个病种扣1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1分。
2.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3.对诊疗方案的掌握运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未体现中医理念每个病种2分。
②在治疗过程中未首选中医药解决问题,每个病种扣2分。
③未应用中医技术、方法,每个病种扣2分,应用不充分,酌情扣分。
4.优势病种临床疗效不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每个病种酌情扣分。
查看诊疗方案总结和答辩情况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4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和中医特色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确定,提供病历。
危重症诊治能力
2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和中医特色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病例由医院确定,提供病历。
13
特色
技术
(60)
开展中医专科特色技术
60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得10分。
2.取得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得20分。
3.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得20分,有特色疗法治疗室得10分。
14
医院中药制剂(10)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4种,重点专病不少于2种。
10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5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0分。最多扣10分。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20
评估前3年,创新项目少于2项,扣10分,无创新项目,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10
综合2项创新项目的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每项得5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90)
区域外(省、市)患者比例
30
区域外患者比例不低于30%,每降低5%扣5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10
每年接受来自地市级以上单位进修医生每1名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对口支援情况
10
年度帮扶医院数量超过3家得10分。
技术推广情况
20
中医特色疗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20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20
评估前3年,参加国际会议交流每人次5分,壁报交流每人次5分,大会发言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医疗质量状况
110
17
质量
概况
(20)
辨证论治
5
理法方药不一致,每份病历扣2分。
提供病历
中药及非药物疗法使用情况
5
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低于30%或门诊中药处方比例低于60%,非药物疗法占门诊人次比例低于10%,酌情扣分。
患者满意度调查
5
满意度大于90%得5分,每下降2%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5
查看省医学会记录,评估前3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负有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医学会提供证明
18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10)
单病种质量
5
根据单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3个病种
单病种费用
5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3个病种
19
病区
质量
(50)
中医诊断符合率
5
大于95%,得5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5
大于70%,得5分。
甲级病案率
10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0分,每降2%,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6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4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5
高于同级同类别医院平均水平酌情扣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5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5
大于95%得5分,每下降1%,扣1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5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5分。有1项欠缺或1处不落实扣1分。
20
门诊
质量
(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专科、专病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科研与教学
150
21
学术
影响
(20)
学术委员会任职
10
全国主委10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1分;省主委3分,副主委2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任职登记1次。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中医杂志、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等中医核心期刊任主编5分、副主编4分,编委3分;其它中医系列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1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任职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2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2~3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达不到上述要求,酌情扣分。
23
科研
项目
(14)
国家级项目
14
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行业专项的,1项得7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37)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5
评估前3年,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一项得15分,二等奖前3名一项得10分;部(省)级一等奖得7分,二等奖得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医学核心期刊
10
SCI收录每篇得2分;医学核心期刊每篇得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8
每项发明专利得8分,新型实用专利得4分,外观设计专利得3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4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1项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学生
教育
(24)
本科生教学(包括七年制)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前3年,毕业博士生大于3人、硕士生大于6人,得10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留学生培养
10
每年培养留学生教学项目1项,得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6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中医类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6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1份;举办培训班1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7
编写教材
(10)
3年内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或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专著
10
主编10分、副主编6分,参编2分。
28
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20)
科室有无名老中医
10
科室有第一批至第四批全国名老中医的,1名得10分。
老中医药专家的思想研究
5
有研究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支持项目,1项得5分。
学术经验继承人
5
有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1名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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