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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诗的“理趣美”
                   

言近旨远,发人深思

——小议诗的“理趣美”


张国鹄

 

宋人包恢说:“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情: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则物态宛然。”(《敝帚稿略》卷二)这里说的所谓“理趣”,是指诗中用巧妙的方式、生动的语言,把“理”形象化、诗意化,使之趣味盎然,从而让受众在诗情感染下不知不觉地得到“理”的启迪。而在这种诗情感染中释放出的艺术表现力、亲和力和说服力,我们称之为诗的“理趣美”或“哲理美”。

 

“理趣美”在诗歌创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诗人杨逸明从创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金字塔”理论足资证明,值得重视。他把诗歌文本视为三角形,形成一个“金字塔”,从下到上分成三个层面:最下一层为“技术层面”;中间为“艺术层面”;最高部分乃是“哲理层面”。这就是说,诗的上乘之作,必然是由“情”的汽化而凝成“理”的结晶,即具有“理趣美”。让我们就用这个标准衡量下面三首同题《四季诗》的高下:“春水满泗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孤松。”(晋·顾恺之)“春游芳草地,夏赏绿荷池。秋饮黄花酒,冬吟白雪诗。”(北宋汪洙编《神童诗》)“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在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宋·无门和尚)三首都是好诗,都写出四季的特点,色彩鲜明,令人陶醉。“技术”、“艺术”两个层面都圆满过关。但只有第三首,在写景的基础上,即景抒怀,强调人生应该乐观,恬淡豁达,实现了艺术对生活的超越,富有理趣,达到最高的“哲理层面”。这就说明:诗人对审美客体的现照,不能只停留在“感觉”、“感知”的阶段,而应由“感觉”、“感知”上升到“感悟”的阶段,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谓“理性认识”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高级阶段。它要求对丰富的感性认识进行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加工的功夫。理性认识是诗歌建构“理趣美”的有力支柱,理应引起诗人的高度关注。

 

有人说,人是“感情”的动物。其实,人更是“理智”的动物。这一点正是人类从生物界分离出来而成为“万物之灵”的根本所在。那些富有“理趣美”的哲理诗如“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为何从问世起就一直活在人们的语用中呢?原因也正在这里。可见把“哲理美”视为诗的“最高层面”是有道理的。

那么,诗歌中究竟如何建构理趣美呢?艺术手法是多方面的,窃以为至关重要者有此两端:

 

一、小中见大。“小中见大”其实不光是个手法问题,同时也是一条重要的审美法则,即现代美学所谓“个别表现一般,有限显示无限”,亦即中国古代诗家说的“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景,工于诗者能之”(唐·刘禹锡语)。这是完全符合辩证法的:“大”与“小”是对立统一的。只小不大,则细碎猥琐,风格卑弱;相反,只大不小,则又流于空泛、粗疏。所以老子《道德经》中倡言“为大于其细”。哲理诗作者最懂得“小中见大”的道理。他们往往抓住世间小小的事物,从中生发深湛的哲理,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如唐代崔道融的绝句《鸡》:“买得晨鸡共鸡语:时常不用等闲鸣。深山月黑风雨夜,欲近晓天啼一声。”报晓鸡虽然每到天亮总会啼叫(既已天亮,鸡不啼叫,人亦知之),但真正需要啼叫的只是深山月黑风雨夜。这时晦明难辨,报晓鸡啼叫一声,人们才会明白:暗夜即将结束,曙光立马降临。这样报晓才起到应有的作用。诗作选材细小,语气平和,采用“与鸡共语”的幻想形式,巧妙而委婉地表明了一种哲思:“一般例行公事总觉于事无补,满足特殊需要才是雪中送炭。”不管作者主观意图如何,“形象大于思想”,作为读者,我们从诗歌的形象意境中自然而然会感悟到上述道理,并且进而觉得它是对“官样文章”、“形式主义”的一种揶揄和否定。

 

同样是写鸡,清代袁枚的《鸡》则具有更深的意蕴:“养鸡纵鸡食,鸡肥乃烹之。主人计自佳,不可使鸡知。”此诗着眼于“鸡”与“主人”关系上构思立意,表层意义很浅显:主人“养鸡纵鸡食”,但并非对鸡的优待,其目的很明确:“鸡肥乃烹之”。自然,这一目的却“不可使鸡知”。可见“主人计自佳”。语含讽刺,“佳”也者,实为“阴险毒辣”的代名词。袁枚认为,“咏物诗若无寄托,便是儿童猜谜。”(《随园话诗》卷二)他强调咏物诗不能单纯为某物写照而应寄寓某种深意,力求给人们以思想的启迪。反复吟咏,觉得《鸡》中这种“主人”与“鸡”的关系会使人悟出一种人生哲理,从中窥见封建社会中君与臣、主与奴之间欺骗与被欺骗、利用与被利用的险恶关系。就中也积淀了诗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与教训,真可谓“意深词浅,思苦言甘”(《续诗品·灭迹》)1930年代诗人刘大白读到此诗,赞叹声中进一步开掘《鸡》的社会内涵:“一切资本家豢养劳动者、男性豢养女性、军阀豢养兵士……的阶级豢养的背景,都被这几句诗道破了,不料旧诗中竟有这样的象征文字。”(《旧诗新话》)细小题材,简短文字、蕴蓄着深厚的社会内容。不能不惊服于诗人思想之深邃和笔力的劲健。

 

二、反常合道。这是一代词宗苏轼提出的诗学主张。他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宋·释惠洪《冷斋夜话》卷五引)何谓“反常合道”,说得通俗点,就是以违背常识的意象,表述合情合理的内涵。从哲学眼光看,“反常”就是矛盾对立;“合道”就是和谐统一。“对立统一”、“相反相成”本是世间万事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这一规律运用在艺术领域就是“艺术辩证法”,而“反常合道”正是艺术辩证法的体现。

 

用接受美学眼光审视,“反常”就是受众在阅读中的“出人意料之外”,“合道”则是阅读后的“又在情理之中”。是的,“反常合道”合乎诗人的性灵,合乎大自然的灵气,合乎受众的情感逻辑。它在感情上取信受众,取悦受众,给受众远非常态所能获得的美感震撼力。试看唐代杜荀鹤的《泾溪》:“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诗人漫步风景奇丽的安徽泾溪,无意流连光景,却着意宣示一个发人深思的事情:泾溪上游怪石险礁水流湍急,倒是一年到头没听说出过事故;相反,下游平流无险,却时常据说有人沉沦丧生。乍一听来,甚觉“反常”;反复思忖,又觉得并不奇怪。因为诗人在诗中就给出了答案:这是由于“人兢慎”。就是由于当事人处于险境中而能兢兢业业,小心谨慎,这样自可转危为安。这样看来,又非常“合道”。这一事实充分显示出一种哲理:人与自然斗争,人的一方是决定因素。人在处事中一旦能做到“兢慎”(兢兢业业宛如战备状态)就能最大限度激发潜能,从而战而战之。中外历史上以弱胜强、小国打败大国都是适例。《泾溪》以鲜明的艺术形象启示人们:生命的长河中难有“平流”,而是随处可以遇到险境。只要我们时时“兢慎”,遇险不惊,便不会“倾覆”和“沉沦”;相反,定能稳操胜券,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反常合道”显示哲理,诗坛泰斗臧克家(1905-1994)的新诗《有的人——纪念鲁迅有感》应是成功的典范。诗歌开宗明义、揭示主题:“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样表述,从物理时空看,自然“反常”,而从心理时空看,完全“合道”。因为那些“俯下身子给人们当牛马的人”、“群众把他举得很高很高”,并且人民甘愿“人百其身”;这不是“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吗?这样的人自然“流芳百世”。相反,“骑在人民头上,/啊,我多伟大”,“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人民把他摔倒”,并且万民唾骂:“时日曷丧”,政治上早给他宣判了死刑。这样的人尽管“活着岂不是‘他已经死了’”吗?这样的人势必“遗臭万年”。臧诗造语平易,对比鲜明,含意深刻而显豁。“虽然写的是纪念鲁迅,但读者会从中体会到关于人生意义的哲理,引起对革命人物崇敬之心,对反动家伙们憎恨之情。”(臧克家《三谈〈有的人〉》)

 

这确是一首极富哲理、发人深思的好诗。


(原文刊登在2017《中华诗词》第一期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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