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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天干合化之三

第四节??论天干争合
关于天干争合,诸书有论;凡争合之象,如一干合两干,三干合一干均按争合不化而论,我们通过实践以复验证,认为天干争合遇下列情况仍按合化成功论。
一、两干夹合一干,虽两干势均力衡,但命局若能按合化之五行从势者,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比???才?????日????比
乾造:庚子??乙酉??庚子??庚辰?
1?????11????21????31?
大运:丙戌??丁亥??戊子??己丑??
流年?:1961??1971???1981???1991
年干屯日干庚金夹合月干乙木,但因命局金旺又比肩一片。按乙庚合化金成功,可以从格断。运行丁亥,逢流年庚申,命主考取大学。大运戊子,逢流年庚午,命主提升为科长。
这两年均为四干合一干,不但无灾,反有喜庆之事。此例足以证明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四干合一干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二、两干争合一干,一远一近,远则退,近则合。
例:
庚辰??乙酉??乙酉??戊寅??(年月近合成化)
庚午??乙酉??丁亥??乙巳??(年月近合成化)
此两例均为近则合,远则退。如果岁运出现被合之干(乙为被合之干)则按争合不合论。如果岁运中出现一庚,就作为双合论。
凡是与合化后五行不同的天干都为被合之干。两干相合有主合和从合(被合)之分,甲己合化土,土为主合,甲为从合(被合)乙庚合化金,庚为主合,乙为从,戊癸合化土,戊为主,癸为从。丙辛合化水,戊癸合化火,丁壬合化木这三种合化的五行都不是本干五行均属被合之干。
三、三干争合一干的情况,年月符合条件可以按合化成功论。
凡两干争合一干或三干争合一干,均按近则合。远则退的原则论合化,让位之干,仍按原五行论生克。如:
庚寅??乙酉??乙酉??乙酉
年月两干近贴又符合天干合化的条件,应按合化面功论。日、时两干由于隔合不合,应于让位,原乙木五行不变。
甲子??己巳??甲子??甲子?
年日两干甲木以及时干三甲木各坐子水,条件相等,为争合不合。这一例与前例乙庚化金的条件有区别,因前一例庚金坐寅木,月令为金。当以近合优先。后一例甲木均坐子水地支三水一火,就按火土同宫也不能论合化,故当争合不合而论。
下面例举预测实例,共同研究邵伟中老师是怎样运用天干五合成化的原理,对命局判断分析的。当然预测实例中涉及到其他方面的技巧,这并不是文不对题,因为论天干合化与命理各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离开了其它方面的原理,光谈合化不会运用,束之高阁也就换去了合化的作用。例如:
杀????伤????日????伤
朝造:癸巳??戊午??丁酉??戊申??
3????13????23????33???43?
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
流年:?1956??1966??1976??1986??1996
这是河北一位李先生的四柱,一九九八年底来鄂州测运,邵老师审视了命局和大运,并结合面相,见其人天庭饱满,地廓方圆,眉浓准肥,两耳垂肩……故对测准来人有底了,此人由于年上七杀与月干戊土伤官合化成比劫,当以伤官伤尽格论,是一从政贵格。
丁火日干生于午月处以临官禄地,以年支巳火为刃,年月戊癸合化火。日干强旺,时干伤官戊土生午月,通根年支,本可与日干丁火同旺而泄日主之气。怎奈巳午年支戊癸相合而化火,使得戊土虚浮无根,日主强旺克泄。幸得命局七杀被合,财旺不透,伤官无根,是一个正格、从格两便的富贵之命。印、比、食伤、财星均可为用,唯忌官杀(若印遇旺地官杀也不忌),审视了命局和大运结合面相,命相相符,由然而生张口即说:“这是一个从商财旺。从政官贵,能文能武没富则贵之命。”李先生既感惊奇,又有几分疑惑地问:“好!那你说我到底从商的还是从政的?”“当然是从政为妙!”便肯定地答道。他当即微笑默认。接着对他说:“你逢八大动。逢三小动。”见他有些不解,便进一步解释:“你18年88年有两次较大的提拔,80、81、90、91财运兴隆,83、93也有提拔之喜。”他连连点头称是。紧接着追问“98年呢?”答:“98年想提没有提起来。99年也没有希望,要等2002年(壬午)才有财官之喜”。他当即证实:“78年提升正科级、88年提正县级,80、81丙年分管企业效益较好,83、93年有小的调整,98年按道理应该动一动,没有动成。今天就是来问一下什么时间可以动。”
其实,这个命例我们只要掌握了天干相合,两干、三干争合一干近则合,远则退和争合不合的道理,就会很快地断出其吉凶来。
命局中有两戊争合一癸,年月紧贴合化成功,年时遥隔、远则退,不为争合。逢流年戊午,大运乙卯,三戊合一癸,因岁运对任何一干都为紧贴或直接之故。均为争合不合。由于戊癸不合,巳午火既是丁火的强根又是伤官的强根,命局形便形成杀生印,印生身,身生伤官,成为身旺有泄,五行流转有情。有的人对五行流转至伤官,伤官无财可生便制年干癸水七杀,误认为官星会有灾,实际年上七杀生大运枭印为忌,故此处伤官制杀为喜。88年(戊辰)与此同理。
80年庚申,81年辛酉为印旺身旺,财旺制印,使五行得以平衡。
83年癸亥,与命局构成两癸合两戊。此种情况也属争合。因年月戊癸符合合化条件,流年与时干没有构成合化条件,这样流年癸水与年干癸水争合月干戊土。这种争合不合同样使伤官与日主同旺,岁运亥卯半合木局而印旺生身,身旺有泄。九三年与此同理。
进入癸丑大运,逢流年成寅,与命局同样构成戊癸争合不合的局势。身旺、伤旺、伤官为喜,官杀也为喜,因伤官制杀,官伤两败俱伤,但因伤旺杀弱,伤官仍然有力泄身,故不至于构成大灾,只是稍有不顺而已。
四、天干争合
天干争合要服从天合地合,但天合地合必须是天地为一气,并且天干地支均符合合化条件。天合地合,它干争合让位限于:“甲子、己丑”“庚辰、乙酉”,“丙申、辛巳”、“丁亥、壬寅”、“戊戌、癸卯”。其它天合地合合而不专,不作合化成功论。例如:
官????杀????日????官
乾造:乙酉??甲申??戊寅??乙卯?
10????20????30????40????50?
大运:癸未??壬午??辛巳??庚辰??己卯
流年:1955???1965??1975??1985??1995
此造:命中官杀三透而旺,日主弱极。可取印、比为用,无印、比,也可取食伤制官杀为用。
行运庚辰,与年柱天合地合,合化为金。此为化官制杀,是一生难逢之好运。用神到位。到天干甲戊庚地支有寅申,进入经商之途。此十年运途平坦,呼风唤雨得心应手,发财百万,风光之极。
“命中有,终须有:运中有的运过则全无。”此命造运入己卯,官杀遇旺地。逢流年乙亥,岁运命构成亥卯半合木局,旺杀攻身。又逢丙子流年,子卯相刑而助杀,虽有丙火印星透出,但难化旺杀,故断此两年破财及官非之灾。实际这两年共破财70多万元,并官司缠身。
行庚辰大运,年时两乙争合一庚,但因年柱乙酉与大运庚辰构成天合地合,天地化为一气且合化成功。庚辰大运与命局本有寅卯辰三会木局,此时因庚辰与乙酉构成天合地合,三会局应让位于天合地合。凡逢到天合地合化一气成功者,三会、三合、天克地冲等均应让位于天地合化一气。
但是如果甲子与己丑天合地合时,遇到寅卯辰三会木局同时出现,甲木以三会木局为强根,却直接克己土,故而甲木只作为三会木局的化神不与己土相合。
命局之干与岁运之干相合时,只要岁运之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则不考虑月令是否是合化的同一五行而按合化成功论。但如被合之干在命局或岁运中有三合局为强根时,两干则不以合化成功论。例如:
劫????杀????日???食
乾造:??戊子??乙卯??己亥??辛未
7??????17?????27????37????47
大运: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流年:1955????1965??1975??1985??1995
日干己土生卯月,处病地不得令。年透比劫通根时支未土帮身,看似不弱。岂不知月透七杀当令,自坐禄地,四支又刑合而旺极,紧贴克身。日干虚浮无根,实为弱极之命。应取比劫为用。行食伤运也为喜,忌行水、木之运。
单看四柱,此造应是胆小怕事,懦弱无能之人。但因行得天时地利,一路用神到位,弥补了先天之不足,所以不失其食神制杀独压万人贵气。此造可谓仕途步步平顺,学业有成,官职连升。这是某地区行署专员之命。1997年五月预测时,断他是一位有高等学历之人。并断其1965年入高等学府,1978年、1989年、1995年有连续三次较大手升迁之喜。他听后连声称是,并自述1965年考取湖北大学,1978年提升某县人事局长,1989年提升为某县级市市长。1995年提升为地区专员。从此造四次人生大转折看,人之富贵贫贱,离不开四柱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结果。1965年乙巳,大运丁巳,印旺、杀旺、身旺,两巳冲一亥,马星逢冲,杀印相生,故环境有变,学业有成。1978年流年戊午,大运戊午,比劫遇双刃,身旺能胜官杀,己未运虽为用神,可未土却为三合木局加力是不利因素,但大运干支为喜忌同增,又恰遇流年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为配合得当,故一路平步青云。这里仅就大运庚申与月干乙庚合化金,解释天干合化与地支合化争化神时,应该怎样处理。
月干乙木与大运庚金合化金,本来有运支申金为化神,乙庚合化金应是无可非议的。但此时乙木在地支中有亥卯未三合木局为强根,故乙庚不经合化成功论。只有按此理断之,此步大运才能显示出身弱之命逢食神制杀之贵气,所以作吉断;若以乙庚合化金论之,此步大运只能以凶断。假若乙庚合化金成功,而命局中三合局破,身弱之命又遇食伤并透旺泄,命主不但难胜此重任,恐有丢官罢职之危。大运庚申,流年乙亥,流年为命局三合局加力,且七杀双透,正逢大运和时干食伤并见,食神制杀,双方元气大耗,使其五行得以平衡,这就是为什么身弱食神制杀而显贵之理。身旺者,食神和杀都是命局之贵气。只因身旺者逢食神,七杀争战,双损元气,日干则旺而无泄,故为凶。有人理解为身弱者,食神制住了七杀,杀不制身为喜,但身弱有食神泄身仍应视为失衡。另把身旺食神制杀为凶,理解成身旺者食神制住了七杀,身旺而无制之故,但杀被制,有食神泄身怎不吉呢?所以,只有把食杀争斗看成双损,两败俱伤,身弱者五行得以平衡,身旺者五行换衡之理才是真谛。有人说:“生命在于运动”。邵老师说:“运动在于平衡。”如果用这句话解释命局中之五行生克制化,则太通俗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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