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钟岳(1674~1748) 清代官员。字东长,号悔庐。今东昌府区人。邓基哲子。他博览群书,尤对《易》、《礼》有深入研究。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人,六十年(1721)登进士一甲第一,入翰林。雍正元年(1723)充江南副考官道,以母丧归,四年后起任江苏学政,刊《
近思录》、《
白鹿洞规》等书以教育士子。七年(1729)以少詹学士任广东学政,不久,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邓为政清廉,谨慎守礼,所奏为政之道首要的是正风俗、杜邪讹,得到雍正帝赞许和采纳。十一年(1733)任礼部右侍郎。充《
大清一统志》总裁,转左侍郎。以事降为太常卿。乾隆间历浙江学正、通政司参议,再晋礼部右侍郎、左侍郎,于乾隆九年(1744)、十二年(1747)两次充任江南正考官。在浙江时,曾训示诸生:“耻为羞恶之本,
干谒标榜、颂辞连篇,或因细故,骨肉成隙,耻何在焉。”十三年(1748)曾随乾隆帝东巡。当年夏,以疾致仕,卒年74岁。钟岳工书,能诗文,康熙对他有“字甲天下”之誉。著有《
知非录》、《
寒香阁诗集》4卷,《文集》4卷。 以下是邓在沈氏兄弟的家产案中所写批文!这则批文实在就是一篇妙文,今抄录于此: “鹁鸽呼雏,
乌鸦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聚其众,义也;
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蜘蛛罗网以为食,蝼蚁塞穴以避水,智也;鸡非晓而不鸣,燕非社而不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岂无一得乎!以祖宗遗产之小争,而伤弟兄骨肉之大情。兄通万卷应具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伤兄之理?沈仲仁,仁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义!有过必改,再思可矣!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遗产何须争?一番相见一番老,能得几时为弟兄?”(出自依绿园里的“晚晴书屋”)批文一出,使沈氏兄弟的家产案未断而结。虽为一则批文,却可见邓钟岳的文章功夫。
另
大宋,江西余兆县兄弟二人在朝为官,官至二品,显赫一时。兄乃翰林院大学士沈仲仁,弟为户部督使沈仲义。先人过世,留下万贯家业,为争家产,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争讼于知府衙门,历六年之久,经三任知事,未果。无奈,现任知事求教于余兆县已离任赋闲的知事余宗宪,余沉思有顷,遂提笔疾书,一气呵成一文,让知事贴于知府衙门前影壁之上,书云:
鹁鸪呼雏,乌鸦反哺,仁也;
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集其众,义也;
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
蜘蛛结网以求食,蝼蚁塞穴而避水,智也;
鸡非晓而不鸣,雁非社而不移,信也。
禽兽而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岂无一得?兄通万卷,全无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伤兄之理?仲仁,仁而不仁!仲义,义而不义!过而能改,再思可也。又批一颂:
兄弟同胞一母生 祖宗遗业何须争
一番相见一番老 人生何时为弟兄
弟兄二人阅之,惭愧万分,抱头相哭,结伴而回,不复争矣。
江西翰林院沈仲仁、
户科都给事沈仲义兄弟,
二人为争祖遗石砚一具,
控于蒙南县余总台,
朱批贴出辕门,兄弟见之,痛哭而回,自此
不复争也。至今江西传为美谈,对此犹有不
知手足之情者。真不如禽兽之类也。
其批云:
鹁鸽呼雏,乌鸦反哺,仁也;峰见花而聚其
众,鹿得草而鸣其群,义也;羊羔跪乳,马
不欺母,礼也;蝼蚁塞穴而避水,蜘蛛结网
以为食,智也;鸡非晓而不鸣,雁非社而不
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岂
无一得?以祖宗遗业之小事而伤兄弟手足之
情。兄通万卷全无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
伤兄之理?沈仲仁仁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
义,有过必改再思可也。
诗云: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遗业何须争。
一番相见一番老,能有几时为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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